縱使立法局已經解散,立法局主席仍可行使本 條例所賦
這會出現一個危險
原由英國斡移到香港立法局主席的重要 這是一條帶有憲法性質的立法,理應讓喬 衆表示意見,不
立法局主席的權力會擴大到超瀜法院的地步。 而不受到任何監督和制肘,打破了三權分立的 制衡。
中英談判的歷程,有過激烈的討價還價 請價奪價的焦點在於治權,特別是行政長官如 何產生,司級官員如
基於現行嶼
.
健
爲什麼立法局要 有英國或會都享受 的如此巨人的權力?原來,這個法案的初本, 是抄襲了英國幾個殖民地的法律寫成的。這些 法律是 買加ㄧ 九四五年)、肯雅( 五二年一、北羅得西亞(
年)
法又正在着手起步制訂
憲法性 法・偏偏趕 起草委員七月 日開始, 完成一切程序,雖然是造成一米已成炊」的 力架構,再在「五
一的借口下維持適 種權力架構
動。如果中方提出更動
力架構不變的觀點,力爭行政長官在當地選 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 些條款都寫在協議之上。
命。
那是改變了現時的法律權力來源,僰方可以進
現行的體制,是港督的權力大 行政局的 繼力大,而立法機關僅是諮詢性質,極力有限
ふ
0
羅陀 ! 九六四年- 塞舌耳幫島(
特權法案歸根到底是增加立法局主席的 。這個法案. 「推出來, 容易發 鳥題。
但是 立法局權力與特權
。毫無疑問,這是英國政府要控制這些替 日殖民地而在撤出之前所作的部署。事實 這些法律不 對異己,而且具有培植親英 力墙、迅速擴人立法機構權力的極圖。而不是 將不成立。
製法的法律那麼簡單。
.
公衆首先會注槽那些對立法局議員「小敬一 一侮辱」的刺激性字眼·英國人假作接納「民 慈 」, 於是刪去這些字眼,但保留了最要害、 最根本的東西。
立法局有權傳召所有政府高級官員、任何團轉 及私人作證,不依傳票作證者會被逮捕,到 裁判司具結,立法局的決定又不受任何法庭制 約,嚴重侵犯了司法獨立,侵犯了現行的自由 果
不是行政長官
英國撤出昔日的殖民地,留給當地人民的 政治遺產和架構,並不見得有什麼積極因素。 它總是消極地抑制大部分人的利益和力點,而 突出了少部分人的利益。它總是帶來了分裂 懸疑和紛爭。原因在於:這些涉及您泣性紫 法律,不是發動當地人民深思熟慮地做訂,不 是徵詢民想,而是採取了由英國人支配一切、 翡臨一切、强加於人,造成既成事實的辦法。 香港的情况同昔日的非洲殖民地截然不同,把 這套手法移來香港,是否輕視了香港民衆的政 治智慧?
立法局權力與特權法案第二十二條規定, 本條例賦予主席之權力,可補-
英國制點及. 皇室訓令所賦予權力之不足。」這可說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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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改變中英協議所定架構
法案通過之後,立法局主席就君勰-悱·, 朕即法律
。在過渡期,港督練任立 法局呜席,可以隨時 立法局,可以左右一 切立法決策,可以禁止公衆旁聽立法局會議, 可以禁止報導會議內容,將民選議員令人頭痛 這種氣氛和架構之下 港 很難有一個成熟的民主進程。到接近 一九九七 總督一旦不 立法局主席,立即出現
力眞空。這個
無比,自然是各方英雄
爭而奪之,紛爭難免,
龍點睛」,顯示?將香港的立法機關的權力來
切安排都
將接到 個燙手的熱山竽, 北京預先設想之外,令北京進退
而是立法局主席。但是,立法機關由選舉產 立法局主席人 由中央立法機關認可和 香港立法局可以成爲一個實體。如果弄 出了香港獨立的類向,行政機辚將是無能爲力
現行法例匆匆一改,便將中英協議所規定 的架構,完全改 此種,做鶵一行徑, 當縮骨
可以說,在過渡期間,英國人將會全力經 營,法機關·全力爲英式港人治港作好組織準 備,盡量多給兩局精英提供更多 政治资本 港人參與香港政治同反參與的較量,亦將會活 繞有關立法局的法例和人事組織而展開。特 法案通過之後,香港將出現更多的不和諧和不 明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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