攴中
附件二
行政
行政
区有
行政
主管
居民
香港
政管民港
在实
特别
由离
司各
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
一、为促进双方共同目标,并为保证一九九七年政权
的顺利交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同意,
继续以友好的精神进行讨论并促进两国政府在香港问题上
已有的合作关系,以求《联合声明》得以有效执行。
二、为了进行联络、磋商及交换情况的需要,两国政
府同意成立联合联络小组。
三、联合联络小组的职责为:
(一)就《联合声明》的实施进行磋商,
(二)讨论与一九九七年政权顺利交接有关的事宜,
(三)就双方商定的事项交换情况并进行磋商。
联合联络小组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提交两国政
府通过协商解决。
四、在联合联络小组成立到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的前
半段时期中审议的事项包括:
(一)两国政府为使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独立关税地区
保持其经济关系,特别是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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