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問題懸而未決却構成了阻礙。
從以上幾個事實,我們有可能作出一個小结” 除非新界租約問題得到解决,否則香港難以在八十 年代生存,第二個機場至今仍動工,就是問題得 不到解决的證劈,而國投資人士是這樣看香港的 投資群注的。
营題在於英國與中共對一八九八年簽訂的新 界的有怎樣的態度?雙方會怎樣處理這問題?以 下,讓我們弄清楚中英雙方對此問題的立場,然後 推論一下香港未來的變化。
英國與中國對租約問題的立場
簽訂新界租約的雙方——————中國和英國,對租約 的合法性看法大相逕庭,而雙方都三絨其口,不肯 公開加以討論。
先看英國的立場。
從憲法的角度,英國必須肯定該條約的合法 性,否則,英國對香港的統治就成為不合 法總 督、法院和軍警的任何行動也失掉合法性。在商業 方面,如果英國方面因任何理由承認條約不合法,則 香港的公司與其他公司簽訂的商業合約,就難以履 行。基本的邏輯是”既然英國肯定本身擁有條約賦 予的任何梢利,則同樣要接受條約的任何規定—— 包括在租約終結的日子,將租借的土地歸還。
英國政府最近一次對該條約加以肯定,是在一 九七二年三月中共要求將香港和澳門從聯合國的殖 民地名單上刪除之後。這差不多是中共取得聯合國 代表席位後進行的第一項行動。中共此舉的目的, 主要不在港澳是否殖民地這名義問題,而是針對聯 合國非殖民化特別委員會促進殖民地獨立的原則, 中共否定了港澳走向獨立的可能性,認為即使港澳 有任何改變,都要掌握在中共手中,在中共認為適 當的時間進行。
英國駐聯合國代表克勞在中共表明此立場後, 於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十四日致函該委員會表示,
「我國政府要我表明,説合國大會的行動不會 影響香港的法律地位。我國政府對香港法律地位的 觀點,是人所共知的。」(註)
英國外交及事務次官 亞德一九七六 一月十五日在國會回答議員尚利是出於對香港 權問題陵,再次對香港的法律地位保持不變以肯 定,並再次用「我國對香港地位的看法是人所共知 的」措詞。坦白説,雖然英國政府聲言其立場「人 所共知」,但這方面的文件從來没有發表過。但任 何人都可以想到,所謂「人所共知」的立場,是英 國對香港和九龍擁有永久主權,而英國對新界的主 權,到一九九七年六月中終止。
中共的立場正好相反。中共一直以來不承認以 前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其中當然包括與香港有關的 條約
中共對關於香港的不平等條約的態度是一貫
由一九六三年開始,中共一直強調香港是中國 領土一部分,並清楚表明”「我們一貫主張,在條 件成熟的時候,應該通過談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 以前維持現狀......」(註三)。中共常駐聯合國代 表黄華一九七二年在聯合國再次申明此立場(但措 詞有些微改變,聲明没有了「通過談判和平解决」 一詞,改用「以適當方式解决」,指詞彈性較大, 也强硬了點),而中共外貿部長李强在一九七七年 十月號的「紅旗」發表的文章,也重申此點。
倫敦和香港許多分析家認為,要中共同意對新 界租約作出任何正式的修改,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中共這樣做,一方面會破壞三十年來堅持的一貫原 則,另方面,也削弱了中共與蘇聯邊境談判的力 量,這比前者更嚴重。
現時中共就北方領土問題與蘇聯爭執,其中自
然涉及兩國以前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共以對待香 港地位的同樣立場,一直聲言中俄之間的不平等條 约為不合法。因此,中共對香港地位的立場要是有 任何改變,都會願與舊的力量,難以要
貔 一辈
意見中,都重複看中共的一對立場,即使有所補 -
,也只是表明中共不會急於在短時間內史理香港 問題。但「不急於決」不等於不快,不等於説 中共到了新界租約期滿的日期,合默許其延續至下 一世纪”反之,形勢迫使中英要早日作出决定。 對香港來説,租約問題已迫在眉睫。
租約問題必須解决
香港唯一可以擴展的土地在新界。其次,香港 將來的發展模式,勢必要擺脫傳統的低級輕工業生 產——如製衣、電子和玩具等,逐渐走向「資本密 集」(capital-intensive )的工業生產。理 論上, 愈大的投資,清還貸款的期限愈長,而距今不到二 十年的一九九七年租約終止日期,自然使一些重大 的投資却步,而這些重大投資,是八十年代香港解 就業和出口問題所必需的。
除了私人投資外,政府也要進行龐大的基本建 設(如電力、交通、第二個機場等),以促進工業 發展和提高投資信心。政府在實行計劃時,也會面 對貸款期限的問題,以致難以開展。第二個機場, 就是很好的例子。
興建第二個機場估計最少要投資十億英磅,需 時六至七年完成,而機場一定要在新界興建。相信 ,香港政府向西方國家銀行集團借貨經費時,會要求 最短還款年期為三十年,但硬心眼的銀行家,一定 要求黑紙白字的明確文件,在法律上足以保證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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