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四
23.2
處之遊憩用地獲致視覺與實質上之聯繫
•委員會亦已繪製一份圖則(見附件四
),示明設計區內現時建議之遊憩用地
與中區及香港動植物公園毗鄰之遊憩用
地兩者間之關係。
政府建築物:部份政府建築物不需方便
之公衆通路,是以委員會建議保留設計
區西南部土地供將來興建一座宏偉壯觀
之大廈,例如新布政司署,內設適當之
款待市民設施及一所行政立法兩局會議
廳,以迎合政府對此類設施與日俱增之
需求,及便利政府處理日見繁多之政務
●由於香港地位日隆,建此新布政司署
大廈於景色怡人之公園環境,至屬適宜
委員會進一步建議將圍繞此座未來
政府大廈四週毗鄰之土地制定為公共遊
憩用地之整體組成部份•
23.3 最高法院新廈:委員會認為,這座城市
的建築物地點適宜·最後建議指出計劃
橫過金鐘道行人天橋的位置經修改後,
可直接連繫地下鐵路車站地區·委員會
認為車輛由金鐘道駛入不會有任何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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