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四

23.2

處之遊憩用地獲致視覺與實質上之聯繫

•委員會亦已繪製一份圖則(見附件四

),示明設計區內現時建議之遊憩用地

與中區及香港動植物公園毗鄰之遊憩用

地兩者間之關係。

政府建築物:部份政府建築物不需方便

之公衆通路,是以委員會建議保留設計

區西南部土地供將來興建一座宏偉壯觀

之大廈,例如新布政司署,內設適當之

款待市民設施及一所行政立法兩局會議

廳,以迎合政府對此類設施與日俱增之

需求,及便利政府處理日見繁多之政務

●由於香港地位日隆,建此新布政司署

大廈於景色怡人之公園環境,至屬適宜

委員會進一步建議將圍繞此座未來

政府大廈四週毗鄰之土地制定為公共遊

憩用地之整體組成部份•

23.3 最高法院新廈:委員會認為,這座城市

的建築物地點適宜·最後建議指出計劃

橫過金鐘道行人天橋的位置經修改後,

可直接連繫地下鐵路車站地區·委員會

認為車輛由金鐘道駛入不會有任何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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