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六
()提供一切便利,使該區行人往來鄰近地區及
在該區內來往時,均感安全與方便•
設計概念
2.2. 委員會於大體上已改變初衷,現已對設置公
園之議,深表贊同,因而對初期構思,大加修改 •
設計區面積約百份之八十現已撥作遊憩用地 該區
西段旣屬文化與歷史興味盎然地點,委員會建議
在該地點興建 座最高法院新廈及一座宏偉壯觀之
布政司署新廈;該地點之怡人景色以及引人入勝之
三軍司令官邸花園,所構成之公園般環境,仿似吉
隆坡議會大廈所在地之景象,前者僅規模較小而已
團體與社區活動集中在該區東端;建議中之商業
設施則沿金鐘道前面集結·委員會之設計概念示意
圖見附件六·委員會並已根據該圖資料繪製一份土
地用途分區制圖則
23. 關於土地用途之修訂建議
23.1
遊憩用地:委員會最後建議加撥土地
作為遊憩用地,包括最初制定用作興
建 所學校之土地以及該區東端住宅
用地之全部土地在內•至於為未來政
府建築物所預留之土地,委員會亦經
予以調整,以便該區西南端與東端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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