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個屋邨及居者有其屋邨,是世界上最大建風機構 之一,擁有五十四萬六千住戶,人口達二百三十五萬。
房屋署屬下申請組,是唯一自實辦理市民申請公共房 壓的政府機構,辦事處在九龍馬頭團道一號,電話:三—— 七一二九二二九,通處則為九龍城郵政局郵箱八九一九 二號。
房屋署為迅速處理市民提出的申請,設有公共房屋申 請登記冊,依照先後次序,選擇合格的申請人,入住日後 建成的屋邨,或於現有各邸有租戸遷出時,填補所空出的 居住單位。由於登記冊沒有規定截止日期,市民隨時都可 申請,不受時間上的限制。
房屋署現將全港公共屋邨,就其所在地點劃分為十區
·港島東部、港島西部、九龍東部、九龍西部、荃灣、 沙田、屯門、元朗、大埔、粉嶺及上水,申請人可以選擇 其中三處,等候安排。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市區內的屋邨單位,現已大都 全部租出,且在今後數年內,即使偶有單位空出,亦會由 大批輪候已久的申請人入住。故此,若然選擇申請入住沙 田、屯門、大埔、粉嶺及上水等新界地區的屋邨,是可得 到校優先考慮機會的。
申請必須具備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符合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年齡須在廿一歲以上。
(二) 由一九八五年開始,單身人士亦可申請公共房屋 ,以前則最少有三名成員方可申請。
(甲) 任何戰後住宅樓宇;
(乙) 任何不受管制或用作自住的戰前樓宇;或 (丙)已簽署購買住宅樓宇的契約。
(五) 申請人及其家中成員的全家每月總收入,不得超 過下列最高限額:
家庭人口
K.
人 四人 五人
六人
八人 九人
十人或以上
每月入息限額
二千七百元
四千元
四千五百元
四千八百元
五千二百元 五千六百元 六千元
六千四百元 六千八百元 七千元
房屋委員會由八三年開始,實施家有老人優先配屋計 劃,在該計劃下,登記冊上申請家庭如願意與年老親人同 住,可獲提早一年配屋。
欲在該計劃下受惠的家庭,最少應包括一名年老家庭 成員,並要在不計算該名年老親人時,仍然符合登記冊申 請資格,而該名年老家庭成員必須是申請人或其配偶的父 母或祖父母,在調查時已年滿六十歲。
高齡人士優先配屋
房屋委員會有一項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辦法,只要符合 條件,申請人可以較快獲得編配單位。
(三) 申請人及家人在配屋時必須至少在香港居留有七 年或以上。
申請條件如下:
(四)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不能擁有下列各類樓宇或佔有 其中任何權益:
98 看诺年任 第三十八回
居住須知
(甲)兩位有親屬關係或三位無親屬關係之高齡人士,若 同意共同居住於編配之單位者,即有資格申請。
(第九篇)
(乙) 申請登記時,彼等之年齡必須全部達五十八歲成以 上,而於配屋時,年齡必須達六十歲;
(丙)兩位有親屬關係之高齡人士其入息限額為三千四百 元,而三位成超過三位無親屬關係之高齡人士,其 入息限額則根據一個家庭人數相等之普通申請者之 總收入限額而釐訂,再加百分之二十;
(丁)現時居住地方面積並無限制
如何辦理申請手續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士,只要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本人 的卅八毫米(时半)正面相片一張,寄九龍城郵政局郵箱 八九一九二號即可。依照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人 ,則要另外附上各人身份證影印本或證明年齡之文件。
有關申請表格及説明書可向房屋署各屋邨辦事處、港 九及新界各區政務處諮詢處、各區市政局議員接見市民辦 事處或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索取,不收費用。
每戶申請的家庭,祇可填寄一份申請書,而家庭成員 的名字,亦不得列於另一申請書内,否則,重複的申請書 ,一概作廢。此外,任何申請書內有虛報或訛騙情事,一 經發現,也會取消;倘以虛報成訛騙手段獲配房屋的,其 單位更會被收回。
租務管制條例屢經修訂
無論是業主或住客,對於租務條例都需要認識以保障 自己的權益或不我觸犯法例。
經過修訂法例之後,凡在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或以後 首次出租的樓宇,是豁免受租務管制的。同時,應課差購 租值為三萬五千元以上的住宅樓宇,由八四年十二月十九 日開始亦獲豁免受租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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