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該項資產中途變賣,則未獲免稅之開支費用與變賣所得之欸項之差額可 作為結餘免稅額。(如該歎項超過未獲免稅之開支費用則須繳納結餘補償 額,以抵銷過多之免稅額。)
可減除納稅人有樵享受之下列各免稅額: 個人免稅額- 補-
免稅額. 妻室免稅額. 補-
免稅額·
薪俸稅
課稅範圍
來自或獲自在本港任齡、受僱及領長俸之入息須繳納薪俸稅。來自或獲自本港 之入息」一詞,在稅例中指包括所有因在香港服務而獲得之收入,但此項定義並不 影响該詞之一般廣泛含義。稅例對海員、航空人員及其他在本港作短暫停留之人士有 特別規定,目的在使此等人士之入息在大多數情形之下可至予課稅。入息一詞除包括 其他收入外,並包括由僱主免費供給之實所租值,或該項租值超出由僱員實際付與 主租金之數目。在一九七四至七五課稅年度,此項實所租值應課稅最高額為供給寓所 之僱主給予該僱員薪酬總數之百分七點五,但由一九七五至七六課稅年度之最後評稅 起,該項應課稅最高額則為供給寓所之僱主或與僱主在業務上有聯繫之人士所給與該 僱員薪酬總數之百分之十。如僱員自寓所,而由僱主補僱員所付租金之全部,則 該寓所將視當由僱主免費供給論。如僱主紙補囘僱員所付租金之一部份,則該實所仍 將視為僱主供給。但未有由僱主補回之部份租金則視為僱員實際付給僱主之租金。 妻室之入息視為丈夫之入息論。
距現基期
直至一九七二——七三年為止之各年度,其評稅之基期為課稅年度前一年之入息
·惟不包括開始及停止工作之年度在内。由一九七三————七四年起薪俸稅之微課改以 該課稅年度之實際入息計算,並在該課稅年度内先行徼收一項暫繳薪俸稅。其一課稅 年度所付之暫繳稅,先用以抵銷該課稅年度內入息應課之薪俸稅。惟課稅額須由雙方 在下一年度同意。如有剩餘則用以抵銷下一年度之暫繳稅。某一年度之暫繳薪俸稅則 根據上一年入息減去免稅稅目後計算,如上一年度並非全年有入息者,則暫繳稅根據 該課稅年度內所估計之入息減去免稅項目後計算。
獲准扣除額
任何費用,若其性質不屬於私人或家庭消費,而全部經特別指定用於產生入息且 為必需者,可獲扣除,此外贈予認可之慈善機構,而數目不少於一百元之捐歎,亦可 中請由已獲扣除費用後之入息中減除,最多可達該入息百分之十。剩餘之實數中,再
1981
年輕 第三十四回 香港稅務
稅務概
第一名子女免稅額 第二名子女免稅額
第三名子女免稅額:
第四、五及六名子女每名免稅額 第七、八及九名子女每名免稅額 最高子女免稅額
甲
一五、〇〇〇元 七、五〇〇元 一五、〇〇〇元 七、五〇〇元 七、〇〇〇元 五、OOOR
111.OOOIK
11.00OIR
1. OOOR
11.OOOR
子女免稅額是給在有關課稅年度內未滿十八歲之未婚子女,或已滿十八歲但未足
二十五歲之未婚子女,而彼等是在該課稅年度內整個時間於大學、學院、學校或其他 類似之教育機構受教育者,同時,假如子女雖已滿十八歲但因智力或體力上之殘缺而 不能工作,亦可獲免稅額。
最初之
其次之
其次之 其次之
其次之
其餘之數目
- 補-
免稅額
應繳稅入息淨額
税率
稅
10.OOOIR
百分之五
五〇〇元
10.000K
百分之十
10.000IR 百分十五
1.OOOR
一、五○○元
11.000K
10.○○OR
百分二十
10 000IR
百分廿五
二、五〇〇元,
百分三十
「應繳稅入息淨額」超過五〇、○○○元之數一律照百分之三十抽稅。應繳納之 稅最多不超過「入息總額」百分之十五。
根據本港分級稅制的應課稅實額,對首一萬元入息所繳收之稅率為百分之五,至 第五級以上,則提升至每萬元百分之三十。整體有效稅率則限為總入息的百分之十五
例一 每年賺取四萬元的單身人士
金
四○、○○○元
減:單身至稅額
(第四篇)
五
1.OOOIR
七、五〇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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