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81 — Page 377

華僑年鑑 All

〇〇〇元

98 寿夭年怪 第三十四田 香港稅務

稅務概

應課稅入息實額

一七、五〇〇元

一、二五〇元

應繳稅欸(最初一萬元百分之五其餘百分之十) 例二:每年賺取六萬元無兒女的已婚人士 金

戒:已婚夫婦免稅額

夫婦補-

発税額

六、000元 1110.OOOIR 114.OOOIR 一五、000元

應課稅款入息實額

應繳稅欸(最初一萬元百分之五其餘百分十)

.

例三:每年賺取九萬元有二個兒女及供養父母的已婚人士

減:已婚夫婦免稅額

110.OOOIR

夫婦補-

免稅額

「五、QOO元

兒女免稅額(第一個七千元第二個五千元)

HIOOO-111

供養父母免稅額(每供七千元)

一四、〇〇〇元

應課稅入息實額

一九、〇〇〇元

應繳稅歎(最初一萬元百分之五其餘百份之十)

一、四〇〇元

物業稅

物業稅是根據本港物業差餉估價額之淨額計算微收,但位於新界而未經估價之物 業或由業主完全用作居住用之物業則不在課徵範圍内。該稅之計算辦法按照差餉估價 額,減去百分之二十為修理及保養費後,再按「標準稅率」計稅。該項稅單是發給繳 納差餉之人士,但物業稅則應由業主或承租者繳納。

如納稅人應繳物業稅之物業收入已包括在其利得稅之浴利内,或物業由業主自用 或作商業用途時,則已繳付之物業稅可從已評定之利得稅内扣除。在本港經營行業 、專業或商的之有限公司則豁免可從其利得稅内抵消之物業稅。

利息税

利息稅基本上為一種直接從入息扣除稅歎之制度,所有在本港自債券、物業按揭 抵押借據、存歎、借歎、支或其他債務所獲得之利息,梅照標準稅率課稅。支付利 意人須代政府扣除利息稅繳交稅務局。如稅務局無法向付利息人收得税歎,則可依照

1

(第四篇)

稅例之條文規定向利息收取人作一項直接評稅。下列情形,免徵利得稅:

由持牌銀行,公用事業機構及政府所支付的利息,其年息不超過十一厘者,得自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九日起至繳利息稅。

個人入息課稅

任何本港之永久或暫時居民可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以求減輕對其浴利或入息須全 部按百分之十五稅率計稅之負担。選擇個人入課息稅之人士須將其應課上文所述各稅 項之本港入息總額填報。個人入息課稅後可獲與薪俸稅相同之免稅額外,更可扣除在 一九七五年四月一日以後之營業虧損,使其入息可達到按薪俸稅稅率繳稅之水平。惟 應繳之稅欸將不超過其入息總額在減去營業虧損及慈善捐欸後按照標準稅率計算之稅 歎。如以個人入息課稅辦法計算納稅人在香港之盜利或入息所應繳之稅歎少於以標準 稅率計算者,則選擇此課稅辦法可減低納稅額。倫納稅人已呈報之溢利或入息已按照 標準稅率計算繳稅,則已繳之稅欸可與按照個人入息評稅辦法計算之稅歎互相抵銷。 慈善捐欸

由一九七一——七二課稅年度起,任何須課薪俸稅,利得稅或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之人士,可從其應評稅入息、溢利或用以計算個人入息稅總額内,扣除捐與指定之慈 善機構或信託機構之慈善捐欸總數(不得少過港幣一百元),但扣除數自不得超過其

·應評稅入息或溢利之百分之十。

其他徵稅

遺產稅

遺產稅係對死亡人士所遺財產徼課之稅。本港遺產稅稅率选有變更。

一九七七年修改遺產稅稅率,其遺產最高稅率為百分之十八,由四十萬至三百萬

元共分十二級計算。詳細情形列表於後:

遺產價值

超過四十萬元但未超過五十萬元者 超過五十萬元但未超過五十五萬元者 超過五十五萬但未超過六十萬元者 超過六十萬元但未超過六十五萬元者 超過六十五萬元但未超過七十萬元者

稅率

百分七 百分八 百分九 百分十

百分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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