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80 — Page 602

華僑年鑑 All

澹年輕 第三十三回

商旅指導

破產與報窮

以下用途:

(一)修理或保養上述機構自置或租用之飛機,並用以服務於任何國際航 錢者;或

(二)爲同樣用途與別問同類性質空運機構以不牟利方式交換他項飛機 份或零件

(三)提供國際性海空貨運服務,而主要辦事處設於香港以外地區之運輸 機構所輸入之任何物品。惟該等物品必須-

作並實際上用於下述用 途:修理及保養由該機構管理之運貨箱,而此類貨箱係用於國際性 海空貨運服務者。

價値達四千元或以上之郵包,必須有入口或出口與轉口報關表。至於價值低於四 千產之郵包,入口商或出口商索取 C & I 表格第 2 5 4 歎,與交每月申報表。 填寫報關表應注意事項:

(A)入口報關表格及出口與轉口報關表格必須填寫一式三份,惟僅須將原本及 副本遞交工商署,第三副本可予保留,以作紀錄。

(B)「來源國家J卽生產或製造貨物之國家。

(C)香港之「輸出品」(即香港來源者】爲香港之天然產品,或在香港進行製 造程序,將基本製造原料之形狀、性質、方式或效用永久改變後而製成之 產品。稀釋、包裝、裝瓶、乾製、裝配、分類及裝飾等過程,並不能將貨 物賦予香港來源。

(D)「轉口貨品」(非香港來源者)爲業經輸入香港之產品(此項入口貨品 必須填交入口報關表),而並未在香港進行製造程序,將產品之形狀、性 質、方式或效用永久改變而轉口者 a

(E)「目的地」即貨物由香港寄銷抵達之最後一個國家,而中途並無在任何國 家進行任何商業買賣。

(F)「寄銷貨物之國家」即以任何運輸方式將貨物寄銷香港之第一個發貨國家 ,而並無進一步之中間商業買賣。

(G)「香港離岸價値」即將貨物輸出交付海外買方之成本,直至貨物已存放 出之船隻、飛機或車輛上,亦即貨物之出廠價值,加上出口包裝、本地運 愉、 、裝載費用、文件費(包括領事簽證費)、付給本地或海外代理商之開 金及一切其他成本、費用及支出(例如本地保險),直至貨物已裝載出口 船隻、飛機或車輛上,而不論此等費用是否由買方隨後付還。換言之,離 岸價値(香港)應爲到岸價値(目的地)減去貨物由香港輸往目的地之(

(第十篇)

一)運費及(二)保險費,而到岸價値 目的地)貨物運抵海外買方之 成本,包括運費、保險費、佣金及一切其他成本、費用以及出售及將貨物 運往目的地之附帶開支。

(H)「香港到岸價值」(香港成本、保險及運費)節由入口船隻、飛機或車輛 將貨物運到之成本,包括運費、保險費、佣金及一切其他成本、費用以及 出售及將貨物運抵本地入口商之開支,亦即貨物在出口國邊境之離岸價, 加上貨物運抵香港之運費及保險費。

(I)貨物必須詳細描述。

(I)「國家編號」,「商品項目編號」及「數量單位」必須按照目前香港入口 及出口貨物分類表所說明者填寫。

(K)重量通常必須爲凈重,即貨物減去容器及包裝後之重量。

(L) 提貨單編號」、「A W B No. 」、「包裹數量」及「裝船標記與編 號」必須按照艙單所說明者填報。

破產與報窮

破產,是一個專門的法律名詞,意即一個人欠了別人的債務,無法淸還;或所經 營的商業失敗,欠債無法了結,經法庭調查屬實,並無觸犯任何刑事的欺詐行爲,就 會批准破產了。

要申請破產,有兩個條件,其一是所欠的債務,數額起碼在五百元以上,倘若所 欠只是區區數十元,便不能申請破產,法庭也不會理會這些小錢。其二是申請破產 者不能「不名「文」,他要有可以償還負債額百分之十五的資產才能做破產之人,即 是說,如果他欠下别人十萬元的話,他目前所有的財產價值應該在一萬五千元或以上 才有「破產資格」。

通常,破產有「自動」與「被動」兩種。自動破產,就是自己向法庭申請,表明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