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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步提高。

988 老年馁 第三十三回

據筆者得知來自房屋委員會的消息:目前共有七十個 工程合約在進行中,其中五十六個合約是出租單位,十四 個合約是「居屋單位,全部完成後,會提供九萬二千五 百個單位,可住五十至六十萬人。在這九萬多個單位中, 出租單位佔七萬八千個,「居屋』單位佔一萬四千五百個 ,所有合約的總值爲三十二億元,

出售樓價調高

房屋委員會在七九年度,還將批出二十個工程合約, 約有一萬二千個單位,價值十一億元。還有五十個工程在 策劃中,將可提供十八萬個單位,地點多在新界新市鎮。 在一九七九年底,將有一個估計價値達六、七億元的龐大 公共房屋合約,接受建築商投標,這個被稱爲房屋委員會 有史以來最大的屋邨合約,是位於屯門第二十八地段,有 一萬二千個單位。

房屋委員會希望每年仍然維持生產三萬五千個公共房 屋單位,並預算在下一年度,即一九八〇至八一年度,預 算動用二十三億元發展公共房屋,包括十七億元的單位供 出租用途,六億元的單位出售。而現年度,即一九七九年 即動用十六億元,包括十一億元建出租單位,五億元建一 居屋一單位,下年度比今今年度多用七億元去發展公共房

關於第二期「居屋」的樓價,由於建築材料、工價的 不斷上升,「居屋」的樓價將會上漲,第二期「居屋』的 訂價可能在每呎二百二十元至四百六十五元之間。但相信 不會與私人樓宇看齊,依然會保持一個合理的樓價距離。

居屋應大量建設

早在數年前,最初提出「居者有其屋一的計劃,目的 是提供居住在公共屋邨的居民購買,以便一些有能力的人 購買「居幫」後,便可以退间大量的公共屋邨單位,傳久

居住須知

候入住公屋的人居住,從而可以減輕入住公共屋邨的需求 ,對房屋委員會的壓力。

這原意本來是很好的,後來經過再三的改變,「居屋 一除了接受公共屋邨居民用綠色表格申請外,還接受普通 居民每月入息不超過三千元,繼而擴至五千元之家庭申請 ,申請範圍雖然擴大了,但「居屋」的計劃却沒有擴大, 只是有限度的供應一些住宅單位。在家多人要求得到一個 住宅單位的情況下,在供不應求的環境,「居屋」更爲吃 香,在租金樓價急劇上漲的日子裏,雖然「居屋」所建築 的地點却不甚好,但樓價比較合理,所以還是受一般入息 低微的人士爭相購買。

既然渴望得到「居屋」的人這麼多,政府何不大量撥 地建設「居屋」,如果房屋委員會負担不來,可以效法第 二期「居屋」的辦法,政府撥地,交由建築商去發展,大 量「居屋」推出任由居民購買,我可以平抑狂升的樓價, 阻止租金飛漲,亦可以加速推行十年建屋計劃,一舉數得 何樂不爲。

新界收地實施新法

(第八篇)

居屋應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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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目前和今後的建設,多在新界地區和交通不 便的僻靜地區,這是房屋委員會的偏見,是不公平的,利 用廉租屋和「居屋」去發展新市區和郊區的人口。其實自 前港九市區還有大量土地可以用來建設,除了在新市鎮建 「居屋」外,何不在市區範圍也建一些「居屋」單位呢! 從第一、二期「居屋」公佈的矚則來看,一般的圖則 設計都不十分理想,和私人建設的住宅還有一些距離,比 如間隔一般化,浪費的地方多,設計不美觀,用料比較粗 劣.........等。除了目前這些「居屋」標準外,也可以在比 較理想和適中的地區,建一些中等的,設備較好,樓價高 一些的「居屋」住宅,供一些入息較高的人士選購,也可 以建一些復式和較大面積的一居屋」,供人口較多的家庭 購買。把「居屋】發展得多樣化,更適合購買者的要求, 房屋委員會是應該可以做到的。

接受鄉民建屋申請

新界鄉民建屋申請,施行已久,由於鄉民多賣給地產商圖利,故停止接受。現再行新辦法接受申請,防止圖利;而 新界發展地亦實施新辦法補償,以半換地半現金的原則,農地每呎二十七元,屋地特惠五十五元,並補發現金餘額。

鄉村屋接受申請

新界政務司與新界鄉議局,就政府過去頒佈的新界小 型鄉村屋宇政策,達成協議,根據協議,維持一九七二年 宣佈的小型鄉村屋宇政策精神,恢復接受新界鄉民申請興 建小型鄉村屋宇,但屋宇的地點及補地價方面有新的規定

新界小型鄉村屋宇的新政策和管理措施,於一九七二 年十二月一日起實施,當時由港督會同行政局,制定「一 九七二年建築物(新界適用)規例」,賦予該政策的法律 效力。

該政策的內容要點主要爲:一、各鄉村每一名十八歲 以上的男丁,若其居住地方不足,可申請在村內建鄉村屋 一間,但一生人以一次爲限;二、凡鄉村屋宇,其地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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