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父母免稅額每位五千元。
徵稅之百分 分
薪俸稅乃根據以下應課稅入息實額的百分率而徵收,即是從入息中扣除了全部免 稅額後所餘下的總數:
甲、第一個一萬元 乙、第二個一萬元 丙、第三個一萬元 丁、第四個一萬元 戊、第五個一萬元 己、餘者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十五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廿五 百分之三十
個人繳付薪俸稅的總額,規定不超過百分之十五的數目,標準的百分率,是在於 其已減去支出及費用和核准慈善捐欸的總應評稅入息。
納稅人要離港
應 通 知 稅務局
關於僱主與僱員的義務,法例規定僱主有很多義務,一名僱主須於聘用的三個月 内,提供任何應課稅僱員的細則,於終止任何僱員服務之一個月前,他亦應通知稅務 局長。當任何應課薪俸稅的僱員準備離港超過一個月,僱主應於他實際離開的一個月 前通知稅務局長,此例不適用於那些在服務期間須經常離港的僱員。當一名僱員將停 止服務並擬離港,僱主在通知稅務局長後的一個月內,不應支持該僱員任何形式的薪 金或報酬。僱主報稅單是於每年四月的首個工作日發給僱主,僱主須與報給予僱員前 一年至三月卅一日的詳細薪酬細節。僱員從海外公司獲得的薪酬亦應呈報,雖然該等 酬勞並非得自本港僱主。僱主聘用自由身份的經紀,亦應在僱主報稅單内提供給予該 等經紀的佣金細節。僱主所須用的各類呈報表格,可免費向稅務局索取。
應課薪俸稅的納稅人之義務,也如僱主一樣的繁重,他須留意下述各點,每一位
1988 年俓 第三十三回
應課薪俸稅的人士,在任何課稅年度完結後的四個月内,未收獲報稅表格,需書面 知會稅務局長他是應課稅者。任何人士在終止一項應薪俸稅的職務或職業時,須於 該事件的一個月間,以書面通知稅務局長,任何應課稅人士擬離港超過一個月的時間 ,須於起碼他離開的一個月前通知稅務局長,如果他準備回港,返港的大概日期也需 呈報,此舉並不適用於任何須於服務期間經常離港人士。任何應課薪俸稅的人士更改 住宅時,須於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長更改的細則。同時在每年五月的首個工作 日發給閣下的薪俸報稅表上,應正確地填報閣下的入息。任何遺焘或隱瞞,閣下可能 會因此而遭受評算額外而不超道三倍已繳付的罰款。
申請免稅額時
需要附上單據
在填寫薪俸稅報稅稅表時,要注意以下各點: 甲、與報僱主全名;
乙、填報入息細則,以及收取的期間;
正接受全日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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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如果你的子女超過十八歲,要附上彼等的學費收據和其他文件,以證明他們
丁、請不要忘記附上核准慈善捐歎的捐歟收據;
戊,在將報稅表呈回稅務局前,不要忘記在上面簽署;
己、請將報稅表整份交间。
最後,納稅人在稅務條例下是有若干權利的。如果你因薪俸評稅受損,可在信中 申述反對理由來反對該項評稅。正常地,這等反對應於接獲評稅通知後的一個月內提 出。假如你的入息似乎較評稅主任臨時評算的爲少,和所扣除的入息似乎超過百分忿 十,你可向評稅主任申請將部份暫繳稅延擱;不過,這等申請必須在應繳限期屆滿的 十四天前提出,在女性方面,倘若一名嬰孩出世,或結婚,應連同嬰兒出生證明書, 或將結婚證書,立刻通知評稅主任,並要求他重檢妳的評稅。在妳結婚的一年內,妳 仍會自四月一日至婚禮舉行獲得從妳的入息中扣除一萬五千元的個人免稅額,而妳的 丈夫在其報稅中,將獲享一萬五千元的妻子免稅額,但妳由 結婚當天至三月三十一日 期間的入息,則將包括在妳丈夫的評稅内。
香港稅務
繳稅的義務與權利
(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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