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
年輕 第三十三回
香港稅務 如在某一評稅年度中該父或母與報稅人同住連續六個月而未有將生活費之全部代 價給予報稅人者,或由報稅人或其妻室給予不少於一千二百元之生活費者,即作爲受 報稅人供養論。該免稅額只可由一名報稅人申請,如有兩人或以上同一評稅平度申請 同一名父或母之免稅額者,稅務局局長將拒絕予以考慮,但規定各申請人自行妥協, 只出其中一人申請。倘有報稅人兩名或以上在同一年度就同一名父或母獲得免稅,額 或個某一報稅人之申請獲批准後,另一報稅人似亦有資格作同樣申請,則稅務局局長 須邀請該等人士自行協議,决定誰人獲得該免稅額,並可因該項協議,或因該等人士 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達成協議,而作額外之評稅。
法案第三條修訂原有條例第六十三條,以便規定;任何人士在臨時薪俸稅評定 後,得以其在本評稅年度之上一年已有資格獲得供養父母免稅額爲理由而申請將已評 稅額之一部份暫緩繳付。
繳稅的義務與權利
如何申報填寫報稅
繳稅的義務與權利
(第四篇)
妻子的入息乃視作其丈夫的,倘她的所得屬薪俸稅中應課稅入息,薪俸稅的評算 便包括丈夫及妻子的入息。
薪俸稅的計算是基於課稅年度的實際入息,例如: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至一九七 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實際入息,將會用來作爲一九七八至七九年課稅年度的最後評稅 。因此,一項暫繳薪俸稅須於該課稅年度內繳付,根據課稅年度繳付的暫繳稅,會首 用作評算下個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入息。任何餘額將加在來年的暫繳稅上。每一年的暫 繳薪俸稅是基於前一年減去免稅額的入息來算,倘若前一年並沒有全年的入息,暫繳 歎項便會就該課稅年度的估計入息除去免稅額來評算。
免稅額有多
填報前應知道
下列爲可以從薪俸稅評算中減除的費用:
甲、完全,純粹及必需爲獲得入息而支出的費用,而不是屬於私人或家庭性質的 開支。
乙、超過一百元的核准慈善捐款,最高免稅額扣除爲減去費用免稅額的入息百分
之十。
丙、納稅者,其妻子及子女的個人免稅額。
各免稅額的尺度如下:
一萬五千元
香港薪俸說是如何評稅,排除免稅額以及僱主和僱員對薪俸的義務等等問題。都 走讀者最關心的問題。
一萬五千元
薪俸稅是向任何從職務,職業或長俸取得入息的個人徵收,應課稅入息限於來自 或得自本港的入息,其中包括在本港服務所支取者。一些特別條例適用於海貝,航空 人員和其他來港逗留短時期的人士,這些條例的作用在大部份的案件中使上述人士的 入息除去課稅。一般而言,從職務或職業取得的入息,包含了工資、薪水、假期薪金 、酬金、佣金、花紅、報酬、額外賞賜或津貼,以及僱主供給不收租金的寓所之「租 值」,或減去僱員爲寓所而實際與望主繳付的租金;許算寓所租值的較高限度爲由僱 主或任何與僱主聯營的人士所給心部入息百分之十。當僱主退還全部或部份由僱員 繳付的租金,該寓所便爲僱主以全免或予以部份數目租項的形式供給,但是,給予僱 賛租金津貼,需作爲一種現金津貼並將接受師算。
個人免稅額
妻子免稅額
首名子女免稅額
次名子女免稅額 第三名子女免稅額
二萬一千元
子女免稅額的享用,是那些未婚子女,在課稅年度內未滿十八歲,或年齡在十八
至二十五歲之間而仍在接受全日教育者。其次,年齡在十八歲以上而因智力不全或身 體殘缺以致不能工作的子女,亦可獲享子女免稅額。
五千元
四千元 三千人
二千元
第四、五、六名子女免稅額各
第七、八、九名子女免稅額各 子女的最高免稅額
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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