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第六部及第十三附表規定入港視、下錨稅、寄碇浮筒稅以及根據本規例須繳交之 其他費用。
第七部管制在本港水域内卸下及貯存圓木與其他木材,並管制圓木與圓木筏之拖 哦。海事處處長有權將對航行構成危險之國木及其他物體移去及處置。
第八部載有雜項規定。本部份規定若干禁制,以確保船隻及人命之安全。該處長 獲授權管制在本港水域內進行泳賽、船賽及其他類似之活動。本規例禁止在若干[域 滑水及駕駛快艇,並制訂規定保障滑水者之安全。本部份並管制在本港水域内之若干 區域捕魚。任何足以干擾或可能干擾船隻航行或海港設備之海事工程,動工前必須先 通知該處長。
- 九七八年船舶及海港管理
(貨物搬運)規例
本榭倒旨在保障受雇船上搬運貨物工人之安全及對報連貨物用之起重機械及裝 加以管制。本規例將關防止碼頭工人遭遇意外之國際勞工協約第三十二條實施,其中 各項規定限英國之現有規定相同。
☉須在船上飛連貨物,必須爲受雇搬運貨物之工人提供上落該船及來往船上各處 之安全通路。此外,船上搬運貨之地點及來往該等地點之通路,必須光-
足,空氣 流通,以確保工人不致极人烟霧、有毒氣體或空氣中其他不潔物質。橫樑及膽口蓋須 保持完好,構造方面以能全安裝拆爲合。
用以升降貨物之起重機械及裝置必須設計完善,構造頂好,無明顯缺點,並須妥 爲保養,以供安全使用。起重機械及裝置在第一次使用前,須由合格檢驗人員依照附 裁規定之方法將之檢試驗,其後並須定期加以檢檢。試驗及檢查證明書須附於或紀錄 在登記冊,以備查。每副起重機械及裝置之安全戰重量均須於其上標明或用小加 以上說明。
裝風門並述有關工人之一般安全事項制訂條文,同時規定起重機械必須由合格人
近年箜 第三十二回
法規新編
士操縱。如須在膑口用轆綳起卸貨物,則須雇用訊號員。
本規例規定:任何起重機械及裝置,如會依照其他地區之法律進行試驗及檢查, 而該等地區之有關法律係大部份與本規例相同者,則該項試驗及檢查即獲承認。
一九七八年船舶及海港管理
(避風塘)規例
本規例撤銷及取代根據商船條例制訂之現行商鰛(避風塘)規例。本規例制訂規 定,以便對船隻使用避風塘施行有效之管制。
本規例第三條授權海事處處長在避風塘內劃出水域,以供船隻通行。
本規例第五條規定:除得海事處處長批准外,任何船隻均不得在港口通訊中心并 未懸掛强烈季候風訊號或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時進入或停於避風塘内。在懸掛上述任何 訊號時,本規例第二條定義所定之船隻,可進入或停留在避風塘内,但該處長獲授權 在特殊情形下拒絕准許若干類船進入避風塘。
本規例第十條授權該處長將非法停留在避風塘之船隻移去。
一九七八年道路交通(修訂)(第四號) 法案
本法案修訂原有條例,以便了
〔甲】提高根據該條例而制訂之規例所規定若干違例事項之罰歎;
(乙)法庭或髮判司可將犯有道路交通)的士、公共巴士、公共小型巴士、出租 汽車)規例所規定若干違例事項之人之駕駛照吊銷,或禁止該人領取駕駛執照。 二、本法案對經費或人手方面,並無影響。(摘要)
二九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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