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18 看逄年馁 第三十一回
消委會向港府建議
立例保障買樓權益
消費者委員會成立兩年以來,會接獲許多買樓者的投訴,建議發樓說明書,應列明實用面積,以便買樓者去計算和 確定樓宇的價磕。同時,臨時買賣合約,盡是英文說明,而買樓者百分之九十都是中國人,爲何沒有中文說明,似欠公 道。
建議保障買樓者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日向港府话 交一份購買分層樓宇的報告書,建議立例保障買樓者的權 益,該報告書是一個特別小組在審查投訴及進行多方面微 詢研究後擬定的。
該特別小組主席何世柱指出:由於買樓者對樓宇需求 殷切,在樓宇買賣方面,已變爲賣方單方面佔優勢,買者 選擇及獲得資料的權益已被剝削,他們大多數只有接納發 方的權益條欸。因爲大多數人都是訂購尚未建成的樓宇。 即樓花),因此在賣方開始售樓之時,消費者便應獲得法 律保障。
消費者委員會在成立一個特別小組,以調查有關買樓 者投訴,兩年半以來,約接獲二百幾宗投訴,其中許多設 赤涉及分層樓宇建成後的面積比說明書所載者小,採用材 料不符等等,小組認爲賣樓者應有責任盡量向買樓者提供 -
分的資料。因而建議由法律規定,寶樓者在申請出售樓 花時,應將售樓說明書送出土註冊處註冊官審核,說明書 應包括下列詳細資料。
詳載樓宇的資料
易
利囤
(三)正確說明採用內外牆粉飾、樓面、門、窗、櫃、厨 、厕設備的材料,以及電梯的種類等,(四)樓宇用途限 制,有等說明不满,以致有人將商業樓宇當作住宅或廠房 購買,(五)樓地的官批期限,(六)樓宇建成日期 小組又建議所有載在售樓說明書上的資料,必須由有 關特許人士(建築師、工程師)簽署證實,如果說明書內 所載的圓則有修改時,應通知買樓者,以决定取捨,如果 不買的話,賣方應將買樓者所付定金及分期所供的款項, 全部退回,並補償利息。
在衆多的投訴中,顯示買樓者在進行交易時,沒有法 律的認識,往往任由賣方聘同一律師辦手續,而又不獲知 可以自行聘任律師,自然,那位由實方委任的律師就會較 偏重賣方的利益了。特別在買樓者簽署文件時,無人提示 的規定,用途的限制,裝修的責任, 樓地宮批的期限等 ,故小組建議,買賣雙方,應分別聘請律師代表進行交
凸
投機者已日漸收歙
買賣合約極不公平
小組亦注視有關投訴買樓者預先支付訂金的問題,因 爲買方在付訂金時所簽署的臨時買賣合約是極爲簡單的, 只有樓宇的地點、買者姓名、樓宇價格、付敏峰歎等。買 樓者毫毛保障,反而受到約束,到簽署正式契約時,即使 有什麼不滿,也無可奈何,如果不簽,臨時買賣合約便自 動注鋪,所交訂金也會被沒收,因而向政府建議,買樓者 在簽署正式契約之前所付訂金,不應超過樓價百分之一, 臨時買賣合約,應備有中英文的說明,載有關於該宗交易 的主要資料,並列明轉讓臨時買賓合約或分售樓宇的費用 ,因爲現時會方對於轉讓或分售,是隨意收費的。有些竟 高達百分之五。
向政府提議的報告書指出,適常購買樓花的人,在無 法可以抵押的情况下,只能接納較高息口向賣方借款。有 兩方面顯示不滿。
一、買樓者獲得另方面較低息的貸欸後,想將欸項還 給賣方,賣方却要索取利息的補償,補價數目之高,通常 使買樓者放棄向別處借歎。
二、買樓者借難的息率,在一九七四年銀行加息時, 會調整會加,但一九七五及七六年銀行減息時,却並不獲 調整減少。
合約上應註明提早償還樓宇貸款時的條歎,如果貸 合約載有息率變動者,也應註明調整增減的標準,這才能 做到公平合理。
炒樓花熱漸趨冷却
由於人口增加轉緩,公共樓宇興建增加,近幾年來,香港住宅樓宇的供求,其實早就鬆弛了,但是在經紀和炒業家
(一)附平面圖說明樓宇的面積,如有單位,亦應説 囤積居奇,與乘居民急於找尋住所之際,把樓花炒起來,做成一種搶購住宅樓宇之勢,當高價到來,乘時抛出,套取厚 明其面積大小,八二)樓宇的平面凈面積(實用面積, 利。
居住須知
(第八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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