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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1978

18 看逄年馁 第三十一回

消委會向港府建議

立例保障買樓權益

消費者委員會成立兩年以來,會接獲許多買樓者的投訴,建議發樓說明書,應列明實用面積,以便買樓者去計算和 確定樓宇的價磕。同時,臨時買賣合約,盡是英文說明,而買樓者百分之九十都是中國人,爲何沒有中文說明,似欠公 道。

建議保障買樓者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日向港府话 交一份購買分層樓宇的報告書,建議立例保障買樓者的權 益,該報告書是一個特別小組在審查投訴及進行多方面微 詢研究後擬定的。

該特別小組主席何世柱指出:由於買樓者對樓宇需求 殷切,在樓宇買賣方面,已變爲賣方單方面佔優勢,買者 選擇及獲得資料的權益已被剝削,他們大多數只有接納發 方的權益條欸。因爲大多數人都是訂購尚未建成的樓宇。 即樓花),因此在賣方開始售樓之時,消費者便應獲得法 律保障。

消費者委員會在成立一個特別小組,以調查有關買樓 者投訴,兩年半以來,約接獲二百幾宗投訴,其中許多設 赤涉及分層樓宇建成後的面積比說明書所載者小,採用材 料不符等等,小組認爲賣樓者應有責任盡量向買樓者提供 -

分的資料。因而建議由法律規定,寶樓者在申請出售樓 花時,應將售樓說明書送出土註冊處註冊官審核,說明書 應包括下列詳細資料。

詳載樓宇的資料

利囤

(三)正確說明採用內外牆粉飾、樓面、門、窗、櫃、厨 、厕設備的材料,以及電梯的種類等,(四)樓宇用途限 制,有等說明不满,以致有人將商業樓宇當作住宅或廠房 購買,(五)樓地的官批期限,(六)樓宇建成日期 小組又建議所有載在售樓說明書上的資料,必須由有 關特許人士(建築師、工程師)簽署證實,如果說明書內 所載的圓則有修改時,應通知買樓者,以决定取捨,如果 不買的話,賣方應將買樓者所付定金及分期所供的款項, 全部退回,並補償利息。

在衆多的投訴中,顯示買樓者在進行交易時,沒有法 律的認識,往往任由賣方聘同一律師辦手續,而又不獲知 可以自行聘任律師,自然,那位由實方委任的律師就會較 偏重賣方的利益了。特別在買樓者簽署文件時,無人提示 的規定,用途的限制,裝修的責任, 樓地宮批的期限等 ,故小組建議,買賣雙方,應分別聘請律師代表進行交

投機者已日漸收歙

買賣合約極不公平

小組亦注視有關投訴買樓者預先支付訂金的問題,因 爲買方在付訂金時所簽署的臨時買賣合約是極爲簡單的, 只有樓宇的地點、買者姓名、樓宇價格、付敏峰歎等。買 樓者毫毛保障,反而受到約束,到簽署正式契約時,即使 有什麼不滿,也無可奈何,如果不簽,臨時買賣合約便自 動注鋪,所交訂金也會被沒收,因而向政府建議,買樓者 在簽署正式契約之前所付訂金,不應超過樓價百分之一, 臨時買賣合約,應備有中英文的說明,載有關於該宗交易 的主要資料,並列明轉讓臨時買賓合約或分售樓宇的費用 ,因爲現時會方對於轉讓或分售,是隨意收費的。有些竟 高達百分之五。

向政府提議的報告書指出,適常購買樓花的人,在無 法可以抵押的情况下,只能接納較高息口向賣方借款。有 兩方面顯示不滿。

一、買樓者獲得另方面較低息的貸欸後,想將欸項還 給賣方,賣方却要索取利息的補償,補價數目之高,通常 使買樓者放棄向別處借歎。

二、買樓者借難的息率,在一九七四年銀行加息時, 會調整會加,但一九七五及七六年銀行減息時,却並不獲 調整減少。

合約上應註明提早償還樓宇貸款時的條歎,如果貸 合約載有息率變動者,也應註明調整增減的標準,這才能 做到公平合理。

炒樓花熱漸趨冷却

由於人口增加轉緩,公共樓宇興建增加,近幾年來,香港住宅樓宇的供求,其實早就鬆弛了,但是在經紀和炒業家

(一)附平面圖說明樓宇的面積,如有單位,亦應説 囤積居奇,與乘居民急於找尋住所之際,把樓花炒起來,做成一種搶購住宅樓宇之勢,當高價到來,乘時抛出,套取厚 明其面積大小,八二)樓宇的平面凈面積(實用面積, 利。

居住須知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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