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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1977

看港年馁 第三十回

居住須知

來才降爲百分之十五,今年準備將徵收率提升兩成,卽爲j 五年四月一日。上面四項時間,要看那一項的日期爲最後 徵收率百分之十七。特別是去年底,憲報公佈一條「差餉 最後的日期卽爲二房東可以加租的日期。

(修訂)法案」,容許立法局以議决案的方式更改差餉徵 收率,不必經過首二三讀的立法程序,如此簡化手續,目 的也是明顯的,乃爲日後更改差餉徵收率大開方便之門。 今年差餉的增加已是事在必行了。

加差餉可轉嫁住客

舊樓差餉增加,業主加住客的租金,如果差餉過去是 由業主支付的話,則新增的差餉的數目,可以用加租辦法 轉嫁給住客。例如每季差餉比過去加了三十元,則每月增 加十元差餉將由住客繳交,即加租額應爲每月十元。業主 可以用一種固定的格式紙,寫明租金的過去金額,及加租 的金額、日期、送交住客,加租日期不得早於下列三個時 問:一、不得早過差餉增加的日期,二、不得早過該加租 通知書送達住客起三個月,三、不得草過一九七五年四月

新界差餉區受影响

這條新租例除對舊樓業主因差餉增加而加租有所規定 外,對於戰後的樓宇(卽新樓),也有同樣的規例,有關 戰後樓宇差餉增加後,業主可以加租的條例,早在一九七 三年十二月十五日通過的租例裏已有說明,所以對新樓住 客,這一規定已不算新聞了。不過凡目前根據租例已加租

公營屋不牟利出售

(第七篇)

的戰後樓宇,本來由加租日起計,是有兩年免再加租之租 住權的,但是如果在這一期間内差餉有所增加,則業主同 樣可以將增加的差餉額轉嫁給住客,不必受「兩年一加」 的約束。

新修訂法例還規定,如新開徵差宇區開徽差餉,業主 也可以加租,這正是針對新界新開徵鋼區,像荃灣、 葵涌、元書等,在開徵差餉後,住客也會如港九市區一樣 受加差餉後要加租的影响。

五百呎售價約十萬

房屋司黎保德、港督麥理浩爵士在立法局會議上,先後表示出售公共房屋,擴大「居者有其屋」計副,現在正是時 一日。上面三項時間,要看那一項的日期爲最後,最後的候了。買樓者資格正在研究中,以中等入息家庭爲對象,大小面積有多種,每平方呎約售二百元,五百平方呎約售十萬 日期卽爲業主可以加租的日期。

如果四層舊樓同爲一個業主,但各層住客不同,業主 所交差餉則是四層樓計算,在總差餉加後,業可可以向 差餉物業估價署長申請一份證明書,以便爲各層住客分攤 應增加的租金,差餉物業估價署還會發與業主及住客的證 明書上寫明的各層住客的加租金額

出售公共屋宇

關於「居者有其屋」計劃,港督麥理浩爵士十月六日 在立法局致詞時指出:政府原來的用意是將興建樓宇出售 二房東在業主因爲差餉增加了他的租金後,可以將增給已在公共屋邨居住的人士,空出更多的屋宇,以供更追 加的租金金額轉嫁給三房客,由各個三房客分攤,有關分】切需要住所的人遷入。『居者有其屋」其本身是一個優 攤數額如何釐訂的問題,二房東同樣可以向差餉物業估價的社會服務目標,因此這項計劃須予擴大。

署申請,差餉署會發給證明書,叙明各三房客將增加的祖 爲實行這項計劃,政府乃在十六年七月底成立一個工 金金額爲若干。關於二房東加三房客的租金日期,規定不一作小組,由財政司担任主席,執行以下任務,第一是爲入 得早過下列四項期間,第一、不得早過差餉增加的日期, 息合乎入住公共房屋資格的人士,及剛超越這個入息限額 二、不得早過業主對二房東加租的日期,三、不得享過二 的人士訂立一項實際可行的計劃,其次是建議這項計劃應 房東向三房客送達通知書起六個月,四、不得早過一九七一由誰人管理及如何管理。

港督表示:政府爲心目中的入息範圍的人士,提供適 合他們情况的按揭服務,並不容易,但他深信是可以辦到 的,他希望工作小組提供的辦法,將成爲推行大規模非牟 利性質之「居者有其屋計劃」的開端。

他透露,首期的五千個單位,可於一九七九年至八〇 年出售,嗣後每年續有各期的單位出售。他指出,目標是 到八十年代初期時,能爲所有居民提供經濟能力所及而環 境良好及具有獨立設備之房屋。他認爲「爲所有居民」提 供房屋是屬於數量方面的問題,只有在政府能够每年爲約 三十萬人提供新住所時,才算達到原定的目標。

第一批七九年落成

房屋司黎保德在本年四月八日立法局恢復辯論新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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