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看澹年馁 第十六
第四條。(一)委員會會議之時日地點,由主席隨時指定之。(二)委員會會議 ,以主席任議長。但主席缺席,應由主席宜指定之委員一人-
任議長,主席未有此 項指示時,則由出席委員互選一人-
任。(三)委員會會議,以有委員三人出席爲法 定人數。(四) 委員會所議事務,不因會員有空缺或會員之任命有缺點而影响其效用 。 (五)委員會會議處决任何問題以應以出席及參加表决委員大多數決定之。(六) 委員會會議主席原有一平常表决權,如遇表決問題可否决兩數相等時,鐮有一决定表 決權。 (七) 委員會對於會議程序及其有關事項,得立常規,以資管理。
第五條。委員會在職務上應經常舉辦或主張辦理彩票,暨依照總督示辦理此項 情事之其他事務,但須根據本例施行規程之規定辦理。
第六條。出售彩票所得之款,應提百分之六十或盡量接近此項百分率,按照委員 會隨時遵照總督指示所决定之方法撥作獎金,餘欸撥入本港稅收項下,-
作社會福利 開支之用。(二)財政司須於九月三十日以前或總督准予寬限期内,將截至是年三月 三十一止以前十二個月內經辦彩票有關下列報告在政府公報刋佈之:(甲)顯示在黻 十二個月期內———— (一)彩票收入總額與撥入本港稅收項下總數;(二)在本港稅收 項下撥支社會福利之總金額;(乙)顯示在該十二個月期間以前十二個月內由本港税 收項下撥支社會福利用途之總金額。(三)無論本條(一)項有若此之規定,彩票派 獎比率,得由立法會隨時以決議案變更之。
第七條。無論第六條有若此之規定,凡因開辦彩票或委員會在工作上所支銷之各 項費用,應在本港稅收項下支付之,或呈由財政司核准將第六條規定應撥入稅收項下 之現金先行扣除之。
第八條。總督得立規程,規定下開事項(甲)代售彩票代理人之委任與代 租人應遵守之條件,權利,責任,義務及應給佣金等事宜;(乙)影票格式與内容; (丙)有關彩票情事之刋佈及刊發此項情報之方法;(丁)抽獎方法,包括在場監察 之人員及其有關權賣等事宜;(戊)由於彩票在管理或抽獎上發生爭議糾紛或困難問 題之解决方法;(己)彩票領獎之時效與手續;(庚) 無主認領獎金或爭領獎金之處 理;(辛)總督認爲便利實施本例規定之其他事項。
第九條。凡阻撓抽獎或在抽獎地方當抽獎或行將抽獎時滋擾生事者,以犯罪論, 繼受簡易程序治罪科一千元罰金及三個月徒刑之分處分。
第十條。爲釋疑起見,所有此種彩概作文件論,而第二〇九章偽造文據罪條 例第六條(一)項之規定領適用之。
第十一條。第一四八章賭博條例之規定,對於適用本例規定之彩票不適用之。
法規新編
(第三篇)
四二
勞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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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僱傭(假日支薪及疾病津 貼)條例
Industrial Employment (Holidays With Pay and Sickness Allowance) Ordinance, 1961.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九六一年五三號規定爭工業僱用工作者給予若干休假日與支發疾病薪給準則暨 其有關情事條例,是年十二月廿七日由立法委員會通過,一九六二年四月一日公告施 行(一九六二年第四號公告)。
第一篇 緒則與適用
第一條(命名與實施)。本例定名一九六一年工業僱傭(假日支薪及疾病津貼) 條例,並由總督号定日期在政府公報刊發公告付之實施。(即一九六二年四月一日起 付之實施)。
第二條(詮釋)。 (一) 本例除内文另有表示外,所稱——「更替休假日一指依 第五條(三)項規定給予或應給之休假日;「處長」指勞工處長,又原文除經稱「勞 工處長」外,應並指稱融勞工處長,助理勞工處長及勞工官;「長」指醫務衛生署 署長;「工廠」指(礦塲以外)任何樓宇場所或地方而在內製造、改造、洗滌、理 、裝飾、加工或整理以備出售、或破拆物品或改造物料,暨在各場所地方之庭院或 範圍內——(甲)使用完全運用手動機器以外之機器者,(乙)僱用勞锄工人一人或 多人者;「休假日」分別指-(甲)法定休假日; ( 乙 ) 更替休假日; (丙) 女工 或童工依第五條(四)項規定必須給予之休假日;(丁)依第五條(五)項規定之代 "替法定休假日,更替休假日或女工童工依第五條(三)項規定給予休假之期日。「假 - 日薪資」指依第六條規定休假日應支之薪資;「身份証」指依一九六〇年一八號人事 登記條例規定所發身份証;「觀察員」指依一九五五年三四號工廠及手工業條例第三 條規定受任爲總勞工視察員、高級勞工視察員或勞工視察員之人;「勞工官」指一 九五五年三四號工廠及手工業條例第三條規定受任爲勞工管、助理勞工官或手工業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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