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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代理人姓名住址。(三)批約採地區所在地。 (四)開懿執照或批約號 *(五) 僱用工人詳細事項及依規則第二十二條(二)項規定所用之相等 人力。 (六 ) 支給薪工詳細情形。(七)所用機鑽馬力及其相等費用。(八 ) 是月開穴鑽孔尺數及洞穴之立方碼數。(九)是月進行探之詳明性質及 有若干尺度。(一〇)上月底所存鑱物數量。(一)是月所採鱵物數量。 (一)是月分發鐫物數量。(一三)是月底所存盤物數量。(一四)監督 需要之其他詳細事項。
(·)開鍰執照或鑑務批約持有人須於每年二月十五日或以前,造具報 告說明書一份,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年度探餞與採鑄工作全部 情形,備載下列事項,送呈監督——(甲)開掘穴每尺平均成本。(乙) 用人力開鑽每尺平均成本。(丙)鑽鏤每尺平均應本(丁)其他穴洞每立 方碼平均成本‧( 戊 ) 送交買家每種鐫物每噸或每組合預算約得盈利,惟以 未除老本計算。(己)監督對於採鑴方法所需要之報告,探懿每一立方碼或 一噸或一組合之成本(>在本港收買鏞物預算在港支銷之費用及監督合 理需要之其他項目
第三十六條規則第三十四條(四)項規定需要之簽證,須照下列簽署 之及證明無訛——(甲)如係住居本港之簡人領照人或承批人,由各該領照 人或承批人或其代理人簽證之。(乙)如非住居本港之箇人領照人或承批 ,或係合夥營業或公司而在港外地方開設總事務所者,由各該領照人·承 批人,合夥營業或公司之住港代理人簽證之。(丙)如係在本港開設總事務 所之合夥營業,由所有合夥人或各該各夥人之代理人簽證之,(丁)如係在 本港立案爲法團之公司,由該公司經理或司理人簽證之。
第十篇 附則
第三十七條 • 探籓執照或開鐫執照轉換新照,得在原執照背書簽署爲
第三十八條。凡違反規則第四、九、十二、十四、十八、二十二(一) 、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或三十五各 條之規定者,以犯罪論,應受一千元罰金及六個月有期徒刑之處分。
香港年鑑 第八
中卷 日用便覽
一號表格 二號表格 三號表格
四號表格·
第一號附表 格式表
依規則第五條規定探鑔執照申請書格式(畧 ) 依規則第五條規定開鑄執照申請書格式(譽) 依規則第五條規定鏞務批約申請書格式(畧) -依規則第十條規定探鏞執照格式(畧)
五號表格--依規則第十七條規定開鑴執照格式(譽)
六號表格 依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物移運許可證格式(署) 七號表格! ·依規則第二十五條規定檢定收買人移運許可證格式(譽) 第二號附表 地税(依規則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一)每英畝每六個月五元,由開執照持有人繳納。 (二) 每英畝每年五元,由篮務批約承批人繳納·
第三號附表 雜費及費用(依規則第二十九條之規定)
雜費 (一)批約期二十一年以下每英畝............一百元(二)換領 新批約每年每英畝············五 元(三)開饑執照每英畝·········五十元 公費
宁(四)發探鐵或開執照······二百五十元(五)製發鋼 務批約. 一百五十元。(六)探 或開執照每次換領新照............一百 元。(七)發給或轉換探鑴執照每一英畝........五元。(八)轉換新批約 ......五百元(九)批准轉讓鐵務批約,開或探執照或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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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元(1〇】准令在開鐵執照或鐺務批約地區停止採鐵工作或在探鏑執 照地區停止探鏑工作............一百五十元(一)許可探壞執照持有人移 保有或出售鑰物......五十元(一式)許可領照人或承批人出售執照或 批約所列以外之饑物: :一百元。(一三)批准變更僱員名額...............十元 *(四)收買指定鐫物執照有效期十二個月·······五百元。(一五)申 請應繳費用如次——(甲)已發臨時證件而撤间(一)開執照申請書 ......五百元,(二) 饞務批約申請書···· 一千元。(乙)其他事件而撤科探 篱執照,開鐺執照或鏟務批約申請書(但提示良好理由經鐺場監督滿意者除 外) 一百五十元.
法令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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