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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三四、除看守人及該局核准人員外,無論何 人不得在市場內睡宿。

三五。無論何人不得在魚池或用作貯存食物 之器皿作爲洗滌或沐浴之用。

三六、承租人須負責將薑位及該處樓板淸 至該局滿意爲度。

三七、鮮肉販檯一切事物器 每日至少洗滌 1 * •

三八、凡砍切肉類須用砧板 ,此外不得爲 之。

三九、魚販檯一切事物器皿每日至少洗滌二 次 。

四〇、鷄鴨販檯一切能櫃事物每日至少洗滌 二次並用清水飼養牲畜。

四一,無論何人不得將用作人類食物之鳥獸 注射或吹吸清水,其他液質,空氣或煤氣混合賞 等。

四二、除在指定地方外,無論何人不得隨處 宰殺牲畜鳥雀或拔毛。

四三、承租人必要時須在販位內設備垃圾桶 其式樣由該局核定之,

四四、承租人必要時須在販位內設置英國風 衡,顧客需要時須將所售貨物衡量之。

四五、無論何人不得在陳列食物待售之櫃圍 上坐立或仰臥。

四六、承租人不得在市場內畜犬,任何人亦 不得帶犬入內。

四七、承租人須按照該局先期三日通知指定

香港年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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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期時刻將販檯內或另有其他地方所有貨物遷 移,以便清除洗滌。

四八、除須遵照細則四九條規定辦理外,所 有由政府屠塲宰殺以外之肉鮮(鹹肉除外)不得 在市場內陳列待售。

四九、(一)該局得隨時發給承租人許可書 該局並有權取此種許可書者,准許在販檯內 陳列售賣由加拿大,澳洲,新西蘭或該局核定之 其他地方運來之未醃鮮肉。許可書得列明承租人 姓名,許售鮮肉之種類及販檯。該局得併飭令由 糧食官在出售前將運入肉類加以檢驗。(二) 有上述許可書之承租人須在販位顯明地方豎立通 告牌,以寸半以上大之中英文字說明所售由某處 運來之鮮肉。並須由某處運入鮮肉數量按季呈報 該局。

五〇、販檯售賣或陳列售賣馬肉者,須用中 英文或寸半長以上文字標明「售賣馬肉J字樣。 五一,糧食官如發見市場內有未戮官印之半

·羊,草羊或豕肉亦非照細則四九條規定領有 許可書而出售者,得查抄之,並得由獸醫官下令 毀棄之,不必負賠償之責。

五二、該局或任何政府機關對承租人之通告 或通訊,如在其販檯標貼,卽視爲已依法送達於 承租人。

五三、承租人不服該局所爲裁定,得於上項 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申請該局複製。上述十四日 屆滿後,上訴申請不予受理。

五四、該局對違犯細則成立罪狀之人,得將

法令規章

工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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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驅逐市場之外,並得阻止其人再復在該市場營 業或租用其他販穫。

五五、市政衞生局主席,警察總監,醫務監 督,工務司,魚業處長,華民政務司,農業處長 ,暨各個屬下官員及糧食官,得隨時自由進入每 一街市之每一部份地方。

五六、本細則騰本,以中英文繕書者,應在 市場內顯明地方標貼之。

五七、該局對於任何街市,得隨時特許豁免 或暫行停止(不論是否附帶條件)適用市塲細則 之全部或任何一部。前項豁免或停止得隨時撤銷

惡業務』規程。

管理新界厭惡業務規程

八月三十一日公佈施行

第一條:本規程定名爲一九四八年新界「厭

第二條:本規程適用及有效施行於新界九龍

除外之新界地方。

第三條:本規程稱

(甲)「厭惡業務J包括下列一切業務如煑 煉,獸血,牛什,肥皂,松脂,景甜,獸骨,及 毀碎與存儲,獸骨,貯藏包,製糞,獸皮販業, 製皮染皮,櫻膠,製及貯魚翅、毛髮,燒豕肉, (但在住宅域酒樓燒炙豕肉專供家人或顧客食用 者除外),贊鉻片業,木油提鍊,鋉煤油,油 墨製作漂白粉,及錳礦苗,猛氧化,醃製與躉存 魚類待售等營業,均包括在内。 Al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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