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侠第《一》項規定判未登讓工團猳 罪成立後,所有証實在本例施行後任何時期會任
骸工團幹事同人之人,應視爲個別犯有該工團所 犯之罪,我轲司於必要查詢後,繼宣布其所爲斷 定及下令開列上述認爲犯罪者之姓名,裁判司得 依併法律判處刑罰。
第四十六條:事實上工團業已登記,事實上 登記工團登記証之撤或取銷,事實上登記工團 易名或合併業登記及事實上登記工團業已解散 ,登記官須在政府公報公佈之。
第四十七條:(一)一九二七年一〇號違法 罷工與停僱條例及一八六五年第二號妨害身體罪 條例第三十七條,宣佈廢除。
(二)一八八六年一〇號維持治安條例第二 附表第三行「三七」字樣宣告刪除。
第四十八條:本例由總督以公告發表施行之 日起實施之。
附表第一號(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一、工團名稱及其登記辦事處地址。 二、工團創立之宗旨,資金用途,保新同人 享受利益條件,同人納費等義務。
三、制立,更改,修正及撤銷規程之方法。 四、普通管理委員會,司庫及其他職員任免 之規定。
五、司庫掌管完整及正確帳目之規定。 六、公欸投資,存儲銀行及帳目過年或定期 審計之規定。
香港年鑑
規程
七、佔有工團金利益之人對工團簿冊及同 人名冊之檢閱。
八、工團解散方法。
附表第二號 規程第二十七條
一、本規程定名爲一九四八年工團(登記)
11、登記官須在處內設置掌管或使人掌管 籍一本,稱爲工團登記冊,備載工團登記詳細事 項與該工團之規程。
三、工團登記毌一切原來記載須由登記官爲 之指示他人爲之,並由登記官簽署之。
四、工團登記冊內有更改,附註或塗改須由 登記官加署花押作証。
五、(一)所有工團登記申請書暨所有需要 遞呈或通知登記官或由登記官送致或通告之其他 情事須依所定表式爲之。
《二》現定表式如次:(甲)甲表-登記 申請書。(乙)乙表——登記証(丙)丙表 拒絕登記通知。 (丁)丁表,撤銷登記通知 5 (戊) 戊表 ,易名通知及請求核准申請書。 (已)已表合併通知及請求核准申請書 庚庚表——解散通知。(辛)辛表 全部 局部更改規程請求登記申請書。
(三)除上述情事外,登記工團須依本規程 附表壬表格式造具週年報告,呈報登記官。前項 報告須送至每年三月三十一日截止,並於六月一 日以前呈報之。
法令規章
工商類
市
六、登記官旣决定爲之登記,應將該工及 其規程在登毌內登記之。
七、工團嘅經登記,登記官應免費發交下列 事物與該工團:(甲)登記証書一件。(乙)經 登記官核准及簽証之工團規程一本。(丙)條例 一本及總督在政務會制立之規程一本,均英文
記載拒絕理由。
八、登記官拒絕工團或工團規程之登記,
格式表《甲至壬表式七歎俱從畧)
管理市塲施行細則
三月三日立法局通過
一、下列各街市爲公共市場,即香港仔街市 傳頸街市,中央市場,花園街街市,堅尼地城 批發市場,官涌街市,洛克道街市,旺角街市, 彌敦道五八二號,鰂魚涌街市,新填地街市 灣河街市,西營盤街市,深水埔街市,筲箕灣街 市,石塘咀街市,掃桿埔街市,赤柱街市,大坑 街市,土瓜環街市,塘尾道街市,尖沙咀街市, 灣仔街市,上環北便街市,上環南便街市,威非 路道街市,黄泥涌街市,油蔴地街市。
二、除市政衛生局外 不得設立或封閉街
三、各街市須遵照本網則辦理。
四、衛生局得指定街市售物時刻,在各該市 塲內顯明地方標貼之,如有變更,應先期一個月 以上以書面通知各販檯承租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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