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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較 九九三年增加約百分之三十八。刑事檢控科內的檢察官,| 常除了提供法律意見外,更為多個執法機關提供專業意見。在一九九四至九尤財 政年度,為執法機關提供的意見達五千二百三十六項之多,較上一年度增加了百 分之十六。」
馬富善亦列舉刑事檢控科在過去數年,不斷改進軍新的工作:
*第一,現時刑事檢控科共分為五個組別,每組由一名首長級人員總額,各 所專。每紅都由該方面的專家組成,並會隨着刑事工作的複雜程度而提高所 需的專業水平;
* 第二,刑事檢控專員新近成立了一個研究及一般法律意見組,負責檢討刑事 法及刑事程序,並就此作出修訂建議,以及協助提供刑事法例的起草指示和提出 有關意見等;
*第三,在一九九三年印行了一本《刑事檢控政策》的小冊子,旨在使公眾加 深認識律政署在決定是否提出檢控時所採用的原則;及
* 第四,關於律政署委託私人執業律師辦理案件的制度,近日採取了一些重要 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對於一些非標準案件的收費設定了上限,以及成立了工 作小組,檢討委託制度。
至於將來的路向,馬富簿指片:
*第一,律政署正全面引入一套綜合資訊科技系統,會大大提高棠集資料 方面的能力,有助刑事檢控科執行職務;
*第二,刑事檢控科一直以來都是人手短缺,大量增加人手之後,會壯大檢控 科內各組的陣營,有助提高向各執法機關及政府部門所提供服務的質素:
*第三,律政署會協助製備雙語公訴書和案情撮要,以及提高檢控人員用中文 處理案件的能力,使法庭審訊時,可以使用更多中文;及
* 第四,檢察官會獲提供關於如何應付脆弱證人的專門訓練,以便遇上這類案 件時,既有助於錄影證供,又可妥善地處理涉及脆弱證人的審訊。
馬富善說:「鑑於本署刑事檢控科現正逐步進行改革,我對於杜葉錫恩議員 動議對該科進行檢討,表示歡迎。」
「我這樣說,絕不是無的放矢。第一,這個檢討正好配合刑事檢控專員現已 展開的改革工作。第二,刑事檢控科在過去數年增聘了不少人手,相信今後仍會 擴-
。與此同時,刑事法及刑事程序又口趨專門、複雜。這兩個因素,令到我們 覺得有需要檢討決策程序。第三,由於檢控程序對維持香港的法治極其重要,因 此決策程序必須得到公眾的尊重和信服。我們必須確保有適當的制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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