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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督導委員會正探取實事求是、按部就班的方式,埝求在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前,能在法庭聆訊中切實執行雙語制度。督導委員會並已制定初步的 策略及時間表,希望所須的法例修訂依計劃在本立法年度-經通過,即在地方法 院及以上各級法院分期實施使用中文。

楊鐵樑爵士說:「導委員會已密切研究在法庭使用時傳譯,作為促使及 推動在法庭使用中文的可行性,目標是建立一個真正的雙語制度。」

「研究結果顯示即時傳譯在審訊的某些階段雖然可行,但是在審訊過程中最 關鍵的作供階段幾乎是不可能實行的。」

「然而,鑑於上訴聆訊通常無需聽取證供,故督導委員會建議在聆訊上訴案 件時,進行一項有限度地提供即時傳譯服務的試驗計劃,以確定其可行性。」

至於司法人員本地化的問題,楊鐵樑證說:「現時,司法機構達百分之四 十五以上本地化,較諸我們的目標 到一九九七年達至百分之五一整體本地化

一已經相距不遠,而我對達成目標是-

滿信心的。」

不過,他指出,司法機構的情況,基本上有別於公務員體制。法官的任期受 到保障,這正是司法獨立的基石,這個要素一定不能受到侵触。所以根本不可能 為了讓位給一位本地法官而辭退一位外地法官。畢竟,司法機構在可見的將來仍 需延聘本地及外地的法律界傑出之上

他補-

說:「來自國際上不同地方的法官是我們司法機構的實力而非弱點。 事實上,這個因素與將來終審法院成員的爭議亦息息相關。」

有關司法機構現正進行的「沉默的管理革命」,首席大法官多謝司法機構政 務長戴婉榮的貢獻。他指出,司法機構近月來引進或正在進行的申改善效率措 施,涉及範圍很廣泛,大小事項共有三十多項:由法院內裝置多些公眾電話,利 用先進電腦化系統推行更靈活而有效率的案件編排制度,以至與公眾人士建立片 新的關係,這是服務市民承諾所標誌的精神。

他說:「案件的候審時間是最能體現司法效率的重要指標。我很高興告訴大 家,自從案件編排制度經過縝密調整及從去年十一月開始任命一名高等法院“主 理排案事務大法官」之後,情況已大大改善,而且仍在不斷進步。例如,...宗刑 事案件由人稟公訴書至高等法院聆訊的候審時間,已由一九九三年的平均七個月 減至現時的四個月左右。」

他解釋說:「要維持合理的案件候審時間,並提高司法效率,關鍵繫於法庭 本身對案件進展的監察程度。大部分案件的延誤,都是由於不必要的長時間向證 人問話、冗長的陳詞、經常長時間延期以及大量文件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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