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N000023-1973-03-23 — Page 2

Daily Information Bulletin 新聞公報 All

地税及補價法案

保障小業主權益

政府即将向立法局提出新法案,以保障小型樓宇 業主,在将

批官地契 约重 重古

不致受當

的高土地市價 景

另一新法案又保

其本身應繳

而母需理會同樓其他業主如何行動,

部層

如份樓

宇業主,祗須負担該地 行其是

上述兩新法案為一九七三年官契法案及一九七三 年地税及補價分攤修訂法案,均已由今日出版憲 報發表,以廣通知,並將於下星期三三月廿八日)在 立法局提出

Club

論週

各項規定中,其中一

續契的 小業主最有好處

滿為時 之根

價而該一對

些要在今年六 規定是 工

司於官契續期重 地税 得以該幅官地在一九七 二年七月一日

來官契規定

况。

官的估

官契期

必一定要

政府發言人說:「這樣一來,工務司在重估地税時 大可不必理會過去九個月來土地

至於那些要在一九七三年六月三十日之後方告期 滿的官契,重估地柱所應 據的土地價格

滿三日前一年的市價,或期滿之日當時的市價 何者較低而定。

視期期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