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項附註

(以港元計算)

重大會計政策

(甲)遵例聲明

本賬項乃遵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所有適用之標準會計實務準則及註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

《公司條例》的規定編製。本集團所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概要列於下文。

(乙)賬項編製基準

除投資物業、土地及樓宇和部分證券投資分別按重估值及市值入賬(見下文會計政策)外,本賬項是 以歷史成本作為編製基準。

(丙)綜合基準

綜合賬項包括中華汽車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每年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賬項。年內購入或出售之 附屬公司,自收購日起或至售出日止(以適用者為準)之業績已包括於綜合損益計算表內。集團內公 司間之一切主要交易及結存已於編製綜合賬項時抵銷。

(丁)附屬公司權益

附屬公司為本集團直接或間接持有其過半數已發行股本、或控制其過半數投票權,或控制其董事會組 成之公司。本公司資產負債表內,附屬公司的投資是按成本值減董事就個別附屬公司而釐定的非暫時 性減值撥備後入賬。任何這些撥備均會在損益賬內確認為費用。

(戊)合營公司

合營業務是指一項本集團或本公司與至少一名其他方共同控制的經濟活動的合約安排,有關業務不得 由任何一方單方面控制。

本集團所佔合營公司的權益以權益法在綜合賬項內入賬。本集團所佔合營公司的權益最初按成本入 賬,然後就收購後本集團所佔合營公司資產淨值的變動作出調整。綜合損益賬反映本集團所佔合營公 司於收購後的年度業績。

合營公司的業績按本年度的實收及應收股息計入本公司的損益賬,上述股息為有關截至或早於本公司 結算日的期間,而收取該股息的權利已於董事會核准本公司賬項之前確定。在本公司資產負債表內, 合營公司權益被分類為長期投資,並按成本減董事就個別合營公司而釐定的非暫時性減值撥備後入 賬。任何這些撥備均會在損益賬內確認為費用。

(己)其他投資

其他投資於資產負債表內以公平價值列賬,其公平價值出現變動時會於損益賬內確認。

(庚)固定資產

(i) 投資物業

對擁有永久業權或地契剩餘年期超過二十年的投資物業,每年會根據持有專業資格人士及每三年 由獨立專業測量師評估每年之公開市價估值列入資產負債表內。投資物業之價值變動已計入投資 物業重估儲備項目內。倘此儲備之數額不足以抵銷整體投資物業估值帶來之虧損,不足之數則會 計入損益賬內。於出售投資物業時,出售損益之計算包括以往撥入投資物業重估儲備之盈餘或虧 損。

(ii)待重新發展物業

集團持有作投資之待重新發展物業乃按指定認明之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貸成本、累計發展成本、 物料及供應品、工資及其他直接支出)減除董事們認為需要提減之準備入賬。

(iii)其他固定資產

除一幅土地由本公司按一九六二年六月三十日估值列帳外,所有於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由本公 司持有的租約土地均按成本列賬。

所有其他固定資產乃按成本減去累積折舊列賬。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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