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日用參考/第七章 旅遊須知
養子女可來港與身為本港居民的子女或父母團聚。
上述團聚計劃於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星期 二)起接受申請。本港的擔保人須親自前往香港灣仔 告士打道七號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入境處總部遞 交申請書。
據香港入境事務處規定,中國居民如獲中華居民 共和國公安部發出來往港澳通行證,可經羅湖人民入 境事務處入境管制站申請入境,屆時,該處將會按申 請人之個別情況考慮。
台灣居民來港旅行手續
香港與台
灣間之旅 行手續(主要是台灣客來港),該項工作現已移交香 港灣仔告士打道七號灣仔政府綜合大樓第二座人民入 境事務處總辦事處辦理。
台灣華籍居民,如欲申請進入香港者,必須依循 下列手續:
彼等必須先在下列任何航空公司駐台灣之辦事處 領取申請表格一份:
法國航空公司,英國航空公司,國泰航空公司, 中華航空公司,嘉魯達印尼航空公司,日本亞細亞航 空公司,大韓航空公司,德國航空公司,馬來西亞航 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瑞士航空公司,泰國航空 公司。
申請人須將填妥之申請表格,連同護照相片三張 一併交回該航空公司之台灣辦事處。同時申請人必須 以掛號信將保證人填寫之保證書寄給香港之保證人, 保證人填妥後連同保證書、保證人身份證正面影印 本,及該掛號信信封一齊寄到人民入境事務處。凡年 齡十六或十六歲以上之旅客,必須填具個別之申請 書。至於未滿十六歲之兒童,則可包括在其家長或監 護人之申請書內並與其一同拍攝照片,以便一併申
該航空公司須負責將申請書送達香港人民入境事 務處總辦事處。申請書一經批准,人民入境事務處即 發給入境證。航空公司則負責代領該入境證,代繳證 費及將該證送交台灣之申請人。
在台灣居住之外僑及英聯邦公民,以及目前在台 灣而非屬台灣居民之無國籍人士,如欲進入香港者 可直接來函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入境簽證申請,惟 申請書必須載明下列資料:(甲)姓名、國籍、出生 地點及日期、職業;(乙)護照號碼、簽發地點及日 期、期滿日期;(丙)台灣地址;(丁)擬在香港居 留之理由及期間;及(戊)在香港之保證人之姓名及 地址。
如簽證獲得批准,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將直接發 出函件予台灣之申請人以作憑證。申請人於抵達香港 時,必須將該連同本人之護照一併呈驗,在繳付規 定之簽證費後,即獲發給簽證
台灣居民申請入英國所須依循之手續,與來港者 相同,惟申請人必須呈遞一式二份之申請書。該申請 書將經由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辦理。如申請人擬同時 前來香港及前赴英國者,則須分別進行申請。
香港政府已修訂法例,簡化為台灣居民簽發入境 許可證程序。一九八八年人民入境(修訂)規例授權 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一種可使用兩程的入境許可 證予來港訪問。然後從香港順道往其他地方旅行的台 灣居民。
雖然目前申請入境許可證人士,大部分是台灣居 民,但有關簽發雙程入境許可證新安排,並非專爲台 灣居民而設。許種入境許可證,將來亦會適用於其他 國家申請人。
原有簽發單程入境許可證及因領簽證安排,將仍 繼續使用,那些無意經香港順道往別處旅行的人士, 或那些到港後才決定再往別處旅行人士,仍可申請這 種簽證。
此外,人民入境事務處由九○年六月一日起為台 灣旅客發出多程入境簽證
。
入境處發言人稱,多程簽證一向袛發給予經常來 港的台灣商人,九〇年六月一日關始,所有台灣人都 可以申請。手續仍要透過在台灣的航空公司,將申請 表寄往本港入境處辦理
凸
多程簽證有效期為一年,旅客接近期滿時若身在 本港,亦可在本港申請續簽
。
香港居民出外旅遊手續
本港居民
前往外地 旅遊,主要地區有東南亞、日本、美加和歐洲、由於 各國和地區對旅遊入境的申請手續不一致,出發之前 應詳細瞭解。
〈中國大陸〉 在香港居住的中國人,前往中國 大陸,需申請港澳同胞回鄉證、
臼
申請者首先要前往中國旅行社索取申領港澳同胞 回鄉證委託書,按委託書上各項寫清楚,携同申請人 的身份證、回港證或其他旅遊證件,脫帽半身照片三 張前往申請。
回鄉證有效期十年,在有效期內可多次往來使 用,期滿則應換證。
深圳羅湖口岸電腦化驗證計劃一九八八年十月十 五日起正式實施,為配合該計劃而簽發的新版[港澳
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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