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日用參考/第一章 稅務概說

方法,就是親到稅務局一遭,稅局櫃枱備有報稅表複

本,只要出示該催促信,稅局職員即將納稅人姓名、 地址及檔案號碼等,填寫於報稅表複本上,交與納稅 人。納稅人取得複本後,仍有一個月時間,填寫妥 當,然後寄返稅局。

由於稅務局寄發報稅信太多,故只付平郵寄出, 因此可能失落,但催促報稅信及估稅單皆係「記錄派 遞」,收信人須簽收。爲安全計,納稅人寄返稅局之 報稅單,可以寫信與稅務局查詢,因為可能稅局根據 舊地址寄出,而納稅人收不到信,又如用支票繳稅而 久未收到收條者,亦可查問。查問之信,中英文皆 可,信封寄中央郵局信箱一三二號稅務局長收。

納稅人填報稅單,本人及妻子免稅額可以不填 寫,稅務局會代為計算,但有十八歲以下女兒則須填 報(十八歲以上之兒女,如係仍攻讀全日制學校,亦 可填報 )。新報稅者,如係已婚,須示稅局職員以其 結婚書或其他證據。

如何填寫報稅表

稅務局每年都會寄出

利得稅報稅表格,給 與經營各類行業的人士填報。一些經營小本生意的市 民在收到該表格時,或許會大惑不解,認為自己只是 經營小本生意,收入亦不多,何以有資格納稅。

事實上,報稅表格的作用,只是要求你申報商號 的業務狀況、盈虧數目,以及股東姓名與住址等資 料,並非一份通知繳交稅款的文件。

故此,儘管每位經營生意的人士均須填報利得稅 報稅表格,但是否每人都要納稅,則視乎個別的生意 盈虧及家庭狀況而定,如果生意沒溢利甚或虧損,是 不必納稅的,只有在生意獲得溢利時,才需納稅。

<填報事項> 報稅表格內,雖然列有不少項 目,但所需填報的資料,不外下列數項,並且可用中 文或英文填寫:

(一)營業詳情,包括商號的名稱、地址和電話 號碼、業務性質、年結日期、東主或股東的姓名、住 址、身份證號碼及盈虧比率、股東加入或退出的日期 和他們的姓名等;

由於報稅表格內需要填報資料,全部都是事實, 填報時不會有很大困難。

你在報稅表格內填報的生意盈虧數字,必須附有 商號的年結,以便查核。

提起年結,部分人士定會以為是指一般大機構的 營業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等繁複文件,需要聘用會計 人員編製,其實,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

雖然稅務條例規定每位商人都須把生意的收入和 支出全部紀錄起來,用以計算盈虧,但條例並沒有規 定年結要用什麽格式或什麽文字編製。所以,你連同 報稅表格交的年結,不論採用什麼格式,又或以中 文或英文記賬,只要數目清楚正確,便會獲得稅務局 接納。假如你的商號規模相當,稅務局希望你能呈交 根據裝釘式簿記賬冊編製的決算表、或中國傳統形式 的「進支存欠」年結,不過,如果你的商號只是經營 小本生意,一份記錄全年每項收入和每項支出總數的 一覽表,亦可獲得接納。

按年報稅

報稅是申報你的生意盈虧。如果

你不申報,稅務局又怎能知道你

的生意是賺錢或虧本?

但是,一些小規模的商號,則可毋須每年報稅。 稅務局經過查核某商號的報稅表格後,認為其規模 確實十分細小,便會通知該商店在若干年內,不必報 稅,惟該商號在未有接獲通知前,仍需按年報稅,而 在毋須報稅的期間,亦要記賬和編製年結方便稅務局 人員日後查閱、

稅務條例規定,如果

你的生意經已結束, 你必須結束營業的事實,包括結束前的年結、資產變 賣情形、東主或股東在結束後的職業或專業等,向稅 務局申請,以完成有關手續,否則,可能受到重罰。

結束生意須呈報

你在填寫報稅表格時,倘遇有難題,或有任何其 他稅務上的問題,可親往或撥電話向稅務局詢問,自 會獲得該局人員的幫助。

(二)會否替本港以外的人士銷售貨物或收取其 他入息;

商業登記

(三)會否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四)生意盈虧數字;

(五)會否委託代表人,代辦稅務上一切事宜。 上述各項資料填妥後,只要再由東主、首度股東 或主持人在報稅表格內簽名證明所報資料真實正確, 便可連同商號的年結,寄交稅局,完成報稅手續。

稅務局利得稅組的辦事處在告士打道五號灣仔政 府綜合大樓第三座。電話:五九四○八八八口

在本港經營任何行業圖利的人士

和商號,均需根據商業登記條 例,在開始營業後的一個月內,前往稅務局轄下的商 業登記處辦理商業登記,否則,將有被檢控之虞,可 被判罰二千元及入獄一年。

然而,政府鑑於若干從事的服務或經營,不必辦 理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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