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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楼 第四十四因

在新界(新九龍除外)之農地,農舍或某等鄉村屋 用作宗教崇拜之樓宇,由政府、市政局及若干其他團體( 包括外國駐港之代表)之樓宇,均獲豁免差餉。但有關法 例條文頗為複雜。因此,任何人如欲獲悉詳細情形,應親 自前往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函該署查

. 只有位於「指定地區」内之鄉村屋方可獲得自動豁免 權。該等地區係根據差餉條例指定者,其區域界限躪可在. 差餉物業估價署成各理民府查閱過, . 簡言之,位於「指定地區」内之下列各類型建築物; 均可獲豁免差餉

任何小型建築物,其上蓋面積不超過七百呎(六五十 黏零三方米),而其高度又不超過二十五呎(七點六二米); 鴻,任何小型建築物,其上蓋面積不超過一千方呎(九十 三點九方米其高度不超過二十五呎(七點六二米 ,但此等建築物必須符合若干認可之圖則:任何在一九 四五年八月十六日以前所建成之住宅,但此等住宅必須類 似為一八九八年居住在新界市鎮內或鄉村之人士之父系後 海而建造者A 福

,百

##慘劇

租務管制條例已延期到九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才告終止 ,不過,有關方面在九〇年期間作出兩項修訂,而政府的 最終目的是希望能在九十年代初期,逐步撤除租金管制。

租務管制條例針對的是戰後私人樓宇及戰前樓宇。租 管所謂戰後樓宇,是指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六日之後落成 重建的樓宇,同時必須在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九日該 之前落成入伙,而租約必須在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或該日 之前所訂,應課差餉租值在三萬元或以下(指一九八三年 六月十日時之應課差餉租值),另一點就是若該租約在一 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或該口之前訂立,而租約是五年 ,全部符合上述條件,該樓宇才受到租住權保障及加

根據租務條例,戰後樓宇批准的加租額是下列兩個數 類當中較少的一個:

(

(甲)市值租金與現時租金兩者的差額;市的南 + (乙) 現時租金百分之三十。菜

但如以上述計算出來的加租額,與現時租金相加,所

居住須知

得的數目仍較市值租金百分之七十為少,則批准的加租額 可使現時租金提高至市值租金百分之七十的數額。 :以下是加租限制新計算法三個例子:

因樓宇重建而被迫遷之住客可獲最低賠償相等於課應 差餉租值(以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為準)的一至兩倍,金 額視乎居住期間長短而定,由土地審裁法案建議將計算賠 償額的根據改為下列兩個金額之總和

(甲)一個相等於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的應課差餉租 值兩倍之固定金額,不計住客居住期的長短;及 (乙)一個遷居所需費用的金額,其中包括住客在裝 置上的損失,如雙方爭論則由土地審裁處決定。

這個提供一個清楚的準則,可方便及鼓勵業主及住客 在賠償金方面早日自行協議。

連同傢具新出租的樓宇,豁免受租住權及租金管制, 這措施旨在鼓勵業主將此類樓宇租予那些因進行特別工作 計劃而須為海外僱員提供暫時居所的公司。此等租約每次 租期不得超過一年,為防此項措施遭濫用,所有這類租約 均須經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加簽,惟加簽前該署署長須備 意住客瞭解撤銷受租務管制的影響及該出租樓宇傢具備 ,而業主須負責保養及修華樓宇、傢具及裝置。

福另一點要注意的是,住客死後樓宇的租住權只限於在 住客去世時他同住的家屬,租住權不得永遠被傳遞下去? 三房客直接向業主租樓未獲業主書面許可,不得將樓宇分

至於,雙前任宅樓宇大租金,立法局於九〇年七月通 過修訂條例,准許有關標準租金由四十三倍(一九四一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租金的為基數)調高至四十八倍,戰 前商業樓宇由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豁免條受例第一部管 制,而改為歸入第五部的範圍,該部規定業主如欲終止租 夠,一般須於六月前通知。此類樓宇的業主和住客將與戰 後商業樓宇的業主及住客一樣,可自由按市況議定租金。

珍拼游! 如何收回樓宇自住

,中無論戰前或戰後樓宇只要理由-

分而合理,是可以 收囘樓宇的,業主假如能夠與住客取得協議,則毋須經過 術鬆,否則便要拆法律。

掛, 業主如能證明有合理需要將樓宇收宫自住,土地審裁

(第九篇)

處會頒發收樓令,除非住客能向土地審裁處證明此舉顯然 不公正。至於分租租約,二房東請求收回樓宇時,土地審 裁處如認為頒發收樓令會使三房客所遭遇的困難比二房東 為大,得拒絕頒發收樓命....

業主/ㄑ一房得以良住為理由,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 囘部份樓宇。住客/三房客如欲繼續租住樓宇其餘部份則 可繼續租住。至於租約或分租租約的條件,則可由土地審 裁處決定。

土地審裁處基於業主/住客收回樓宇自住的理由而頒 發收樓令時,須指明收间樓宇供誰自住。

業主可以重建樓宇為理由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合。 頒發收樓令時,土地審裁處會對重建計劃加以規定,亦會 判令業主向被迫遷出的住客或三房客給予補償。

:任何人等,如以自住或重建為理由而獲發收樓令者 除非經土地審裁處事先許可,否則不得在頒發收樓令之日 起計二十四個月內將樓宇出租、出售或放棄使用該樓宇。 樓宇如係收囘供某人居住,則樓宇須於該段期間內,由該 人居住。違反此規定乃廣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五 十萬元,如再犯則可被判監禁十二個月。違例者亦可被判 繳付不超逾下列二者之一金額的罰款

(甲)如將樓宇出租,則為樓宇兩年的租金,或 (乙) 如將樓宇出售,則為樓宇交吉的市值與樓宇由 ... 前住客或三房客居住二者之間的差額。 此外。業主亦可能被判向前住客成三房客給予補償。

怎樣申請公共房屋

本港的公共房屋,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策劃、興建和管 理,而由房屋署執行日常事務。

房屋署贏下設有申請組,專責處理申請公共房屋事宜 ,辦事處在九龍馬頭角道一號,電話:七九二九。

· 房署為迅速處理市民提出的申請,設有公共房屋申 請登記冊,依照先後次序,選擇合格的申請人入住日機 建成的屋邨·成於各邨有租戶遷出時,填補所空出的居住 單位。由於登記冊沒有規定截止日期,市民隨時都可申請 ,不受時間上的限制,辣

房屋署將全港公共屋邨;就其所在地點劃分為多個 郎鴻海東部、港島西部及離島、九龍東部小九攤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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