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歎

徵收稅款

其他稅項

1990

老年馁 第四十三回

稅務摘要

稅務概說

(第五篇)

能在合理時間內達成協議,而作額外之評稅。

八 關於在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或以後執行的不動產轉讓方面,則須按下列所述徵收 印花稅:

(甲) 售價超過二十五萬元,微收定額印花稅二十元;

(乙)

(K)

售價超過二十五萬元而少於五十萬元,徵稅百分之零點七五; 售價超過五十萬元而少於一百萬元,微稅百分之一點五;

法案第三條修訂原有條例第六十三條E,以便規定:任何人士在臨時薪俸稅評定 後,得以其在本評稅年度之上一年已有資格獲得供養父母免稅額為理由而申請將已評 稅之一部份暫繳稅。

任何須課繳薪俸稅、利得税或申請按個人入息稅計稅的人士,可從應評稅入息、 應評稅溢利,或用人計算個人入息稅的入息總額内,扣除捐與認可公共性質慈善機構 、信託團體、政府或市政局以作慈善用途的捐款總數(不得少於港幣一百元),但所 扣除的數目不得超過應評稅入息或浴利的百分之十。

向納稅人發出的評稅通知書內均列明繳稅的限期,倘逾期而仍未清繳全部稅款, 稅務局會就逾期未繳的稅額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納稅人於繳稅限期後六個月仍 未清繳稅款及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則稅務局會再加徵相等於應繳稅款及附加費總額百 分之十的款項。如到繳稅限期而納稅人仍未繳交第一期暫繳薪俸稅或利得稅,則第二 期稅款也視為立郎到期論。稅務局局長有權對任何欠稅人士採取追稅行動,包括在地 方法院進行民事起訴,倘有第三者欠下欠稅人款項或準備付款予欠稅人時,稅務局局 長也可以向該名第三者發出通知,規定他將不超過所欠稅款的款額交予稅務局。根據 地方法院條例(香港法例第三三六章第五十條的規定,納稅人須就判定債務的經額 或暢時仍未清繳的部份款額,按照首席按察司於憲報公告内頒布的利率,賦繳利息。 計算利息的期間應申判定該項債務之日起至債務完全清繳之日止。現行的利率(在一 九八九年五月一日時)為年息十厘。

遺產稅

倘死者於一九九〇年四月一日或以後去世,而遺產價值為超過四百萬元但不超過 四百五十萬元,徵稅率為百分之六,此稅率按遺產價值送增;當遺產價值超過五百萬 元時,稅率則遞升至百分之十八;產價值為四百萬元或以下,則免繳遺產稅。在本 港以外地方的產業,稅務局不會徵收遺產稅。某些國家對在本港已繳納遺產稅的人士 會給予雙重課稅寬免。

印花稅

印花稅是按照印花稅條例第一附表内注明的若干類文件所徼收的稅項,該條例 規定就某些類別徵收定額印花稅,而其他類別則微收從價印花稅,從價印花稅由每一 百元收二角五分至三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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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售價超過一百萬元而少於一百五十萬元,微稅百分之二;

(戊) 售價超過一百五十萬元,衆稅百分之二點七五。

對於售價僅超過上述界限而須用較高稅率計稅的情形,稅例内有「特別寬減」的 計稅方法。

倘租約內只訂有對頂手費的規定,則印花稅率與土地轉讓契約所付的相同。租 約内包括有頂手費及租金的規定,則租約內規定的頂手費,每一百元須付從價印花稅 二元七角五分;至於租約内的租金,印花稅率則因租期長短而異(由每年租金的百 分之零點二五至百分之一不等)。

買賣本港股票,必須具備買賣股票單據,買賣雙方均須就該等單據繳納印花稅, 每一千元應繳三元。

在任何情况下,如印花稅署署長認為所申報的價值不足,卽有權按照所轉讓的物 業或股票的市價微收印花稅。

由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股票信貸印花稅被完全豁免。

賽馬會入塲券收費須課娛樂稅,稅率平均約為百分之二十八點四;而電影院入場 券收費的徵稅率則平均為百分之九點四。

博彩稅

合法彩金電算機的投注及彩地派彩須博彩稅。獨斷、位置、仔囊、連贏、科加 士等投注的稅率為百分之十點五,而其他投注的稅率則為百分之十七。馬票出售或認 買所得的款項及香港政府獎券管理局發行獎券的收入,繳稅率為百分之三十。 商業登記

除若干例外情況(如由慈善機構經營的商業)之外,所有在本港經營的商業均須 登記繳納年費九百元及附加稅一百元。但小規模的商業可獲豁免繳費。現行的規定 ,平均每月銷售額不超過一千五百元的商業,可獲此項豁免(新營業及主要由提供服 務獲取利潤的營業除外),而主要由提供服務獲取利潤的營業,如每月的平均收入不 超過四百五十元,即可獲豁免。若干照公司條例而成立的公司,及在本港設有營業 地點的海外公司,以往雖不必在稅務局登記,但自一九七六年四月一日起,均視為在 本港營業論而必須辦理登記。

酒店房租稅

巡店及招待所須按住客所付房租繳納稅款,稅率為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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