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停辦另一創刊

在一年之内,因為傳播業間競爭相當 劇烈,以及基於經濟原因,有三份報章分 別停刊,不過仍有一份「香港經濟日報 於一月廿六日面世了。

該份經濟報紙是由一羣在七十年代畢 業的港大學生籌辦相當時間,投資了四千 萬港元,以本港企業家、工商金融機構行 政人員、專業人士、投資者及政府人員為 主要對象。該報並設有資料室及電腦數據 庫,儲存了過去十年來本港所有股票及認 股權證價格、利率、黃金價格、外幣兌港 元匯率的資料,能及時用電腦準確繪製各 種圖表。社長兼總編輯為馮紹波先生。 三份停刊的報紙分別為金融日報、華 橋晚報及明報晚報。金融日報於八七年十 一月十一日創刊,於八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宣布停到,僅出版了七十二期。該報由香 港玉郎集團主席黃振私人創辦,停刊影 响的員工有四十多人。

有四十二年歷史的華僑晚報,為戰後 香港第一份出版的晚報,因兩年來長期陷 於虧本情况,財政出現問題,於四月一日 停刊。九十多名受影响員工均依足勞工法 例遣散,而全部遣散費接近四百萬元,其 中編採部六成人員將獲安排在日報繼續任

華僑晚報總經理岑才生強調晚報停刊 將不會影响華僑日報的運作,因為一直以 來日、晚報都是獨立工作,而日報的財政 是沒有問題的。華僑晚報最高銷量五萬多 份,在全盛時期每天出版兩次,直至八五 年則回復毎天出版一次,而最後一次出版 的報紙為第一萬五千四百四十八號。

1989

任 第四十二

明報晚報則於九月一日停刊,該報一 向以報道和討論財經股市消息為主,開辦 翁十九年。明晚最後一期發表了一份聲明 指出:停刊是由於經營晚報沒有賺錢,以 及前景不樂觀。文中又稱,電視新聞一直 播到深夜,晚報報道最快新聞的作用越來 越少。况且明報迅速報道財經消息的功能 也大大減弱。而近年來人力極度缺乏,故 該報董事會決定停刊,而各部門員工大部 分加入明報工作,其餘按本港法例規定

明報社評惹起爭議

十一月廿五、廿六、廿七日的『明報 」社評引起各方人士的劃烈爭論。更惹來 三間大專院校學生於十一月三十日手持橫 額,前往北角明報大臣,高呼抗議口號, 火燒明報社論。

他們抗議身兼「草委政制小組」港方 召集人及明報社長查系鏞,在該報社論中 , 申説有關本港政制及直選的言論是新章 取義,內容大致認為古今以來沒有一個國 家的行政首長由直選產生,郎推論為九七 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也不應由一人一 票直選產生,是誤導公象。

學生認為他身兼「草委政制小組」及 傳媒負責人,理應對自己的言論負責,對 於他發表誤導的文章表示失望。

及後查良鏞則解釋,自從他在八五年 當了『草委政制小組」的召集人,一直都 遵守諾言,未在社論中寫過「基本法」或 政制的問題,但最近「政制主流方案」的 出現,卻引起許多對他本人「不公平」的 批評,因此便寫文章作出澄清 。

的爭議,這些評論分別有兩方面,一是對 新聞從業員的原則之爭,與及對選舉方法 的見解之爭。

不少評論認為這是新聞工作者的操守 問題,報紙是社會的公器,理應遵守「中 立」的原則,社評更不應被利用為一己的 「武器」,作為反駁其他人士的言論之 基地」,而出現了偏激的報導或言論。事 件更令人提出新聞從業員應否從政的疑問

事件更涉及多家報章,查良鏞在廣州 表示反對他主張的報紙,如信報、快報、 新報及經濟日報合共的銷量也不及明報多 ;他亦表示如東方日報、成報及天天日報 等銷數多的報紙認為他的主張不對,他便 要對這些主張作出反省。

查氏這些言論,更令報業人士反感, 批評指出,首先數據方面是與事實有出入 。同時報紙的權威性與其銷量多少是沒有 必然關係,歐美報業便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銷量多少更非檢驗眞理標準。

人才流失構成影響

香港報業公會週年聚餐大會於十一月 十一日舉行,並宴請布政司霍德爵士,該 會主席岑才生致詞時促請當局盡速考慮撖 銷公安條例第二十七條,認為該法例令人 難以接受。

岑才生表示,現今報業公會對新聞行 業各種事務,更積極參與,而最令人關注 是面對人才外流問題,年青人畢業後便加 入新聞工作,在報館工作數年,取得所需 訓練及有關經驗之後,便辭去新聞工作, 轉而投身廣告或公關行業,甚至轉任政府 新聞處工作。

對此,更引起許多報業人士、學者等

香港全貌 撤銷公安條例學文

(第三篇)

誓業工會正與職業訓練局緊密合作, 提供有關訓練課程,希望不斷培養新一代 新聞從業員。

最後,布政司霍德爵士作出回應,重 申港府已訂定時間表,準備在年底對公安 條例進行檢討。

花德爵士在大會致詞時勉勵本港報界 ,希望香港報業不單扮演「監管人」的角 色,監察港府的運作,而且更在敏感時 到,矼術新聞自由。

此外,他指出,新聞界運作時應注意 本身的寫作。然而,這並非「自我檢查」 ,,因為「自我檢查」這種行為,不應在香 港调個自由地方出現。

香港報業公會於三月十五日舉行年 大會,主席岑才生表示,就報業而言,一 九八七——八八年度是多事之秋,雖然在 香港報業公會及其他新聞傳媒組織強力反 對之下,公安(修訂)法第廿七條仍然通 過。幸而獲悉政府有意重新檢討此法例, 可望這報業「緘口」法律能一筆勾銷。 大會同時通過接納經濟日報為會員, 同時選出新委員名單,岑才生及周融分別 蟬聯正、副主席,以下是新委員名單:

主席:岑才生(華僑日報),副主席 :周融(星島日報),義務秘書;乃光 (毅敦出版),義務司庫:汪石羊(華僑 日報),執行委員:胡仙(星島日報)、 杜錫愷(南華早報)、史約翰(南華早報 )、會恩波(香港時報)、費彝民(大公 報)、唐熙裕(成報)、盧允衡(聯益報 業)、馬澄坤 (東方日報)、羅威(新報 )、顏士動(虎報)、陳世彪(明報)、 李子誦(文匯報)。義務法律顧問:譚惠 珠議員、李鳳翔,義務會計師:李福樹會 計師事務所。

岑才生並在會上呼籲各會員倍加努力 提供寶貴意見及時間,使公會為報業作

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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