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看近年任 第三十八田

(i)冰凍或冷凍牛肉,羊肉及豬肉

·包括小牛肉、羔羊及所有內臟。

(花)冰凍家离,包括——

(甲)家禽、鴨、鵝或火鶴之 肉殼;

(乙)任何此等肉殼之任何部 份;或

商旅指導 (甲)診斷、醫療、減輕、 和或預防疾病,或因而 引起之微狀;

(乙〕診斷、醫療、減輕、緩 和任何不正常之自然或 生理狀況或因而引起之 徵狀;

( 丙 ) 除 (甲) 或(乙)段所 沸部份外,本項(甲) 段所述任何家禽任何部 份而可供食用或用以製 造食品者:

(丙)改變、變更、糾正或恢 復任何器官之功能; (巳)「紡織品」包括任何天然或人 部織椎物品混合製成之紗線、布疋、成衣 或其他製成品;

(丙)「農業用殺虫劑」指任何殺由 劑、殺菌劑、除莠劑、殺狼虫劑、殺軟 體動物劑或任何具有任何下列特性之物質 (有機或無機):

(i)消滅驅散任何昆虫、蛆、軟雅 動物、線虫、眞菌、細菌,其他可毁滅或 損害植物之害虫之病毒;

(注)直接或間接控制任何該等害虫 之活動,或預防處減輕該等害虫對植物造 成之損害;

( )消除野草;

可用作事散鳥類及動物之藥劑 植物生長調節劑、脫葉劑或乾燥劑; (丁)「放射性物體及照射儀器」 指進出口(戰要物品)規例附表原子能名 單開列之物品及進口(放射物〕 〔禁運) 規例附表燼列之項目;

(戊)「藥用物品」及「藥物」指任 何物質或製成物質之混合物,出售,供應

,成供分售或供應用途,以便;

(庚)「經加工及製造之食品」指經 加工處理或製造以供人類食用之食品,包 』括冰凍食物、飲品、口香糖及其他同類性 質及用途之物品、與經加工成製造之物品 及物質,用作調製食品或飲料或此類食品 之原料者,惟不包括;

(:

(i)新鮮食品,例如新鮮蛋類、生 果及蔬菜;

(i) 食水、活動物、活鳥或活魚; (五)動物、雀鳥或魚類之飼料; (N) 僅作藥用之物品或物質;及 (v)一九七八年儲備物品(管制進 出口及儲存量-)規例附表載列之物品; 〔辛)「以交流電發動之電器用品」 指供接駁交流電之任何器具或能源消耗裝 闔及配件,惟不包括以電力發動之戰畧物 品

第九部———其他資料

(1) 出入口報關

出入口簽證規定推商

根據進出口(登記)規例,任何人士 或商號,凡輸入或檢出任何物品(特別豁 免之項目除外 ),必須於該物品入口或出 口後十四天內,向香港海關總監遞交完整 準確之入口或出口/轉口報關單。關於溉 交報關單事宜,如有疑問,可選詢香港德 輔道中三一七號啓德商業大廈二樓貿易統 計辦事處。電話:五——四五五二零零。 (2)下列項目乃受香港政府其他部 門之出入口管制: 項目;

啤字

(甲)應課稅品(烟草、酒、甲醇、 碳氫油)之人口由香港海關管制。(有關 法例為香港法例第一〇九章應課稅品條例 【 申請/入口商及經顔/零售商執照者 須與具 C E D 表格第二一六欸,填妥後遞 交應課稅品辦事處出入口證事務組。在一 般情况下,出/入口執照申請書可於遞 表日計二至三星期後批准。此後,除非貨 品已納稅,否則搬運及無出該等貨品必須 艏取應課稅品辦事處許可證(C E D 表格 第三〇七款)及出口許可證(CED 表格 第三〇六歎 )。繳納貨品稅教者應填具C E D 表格第一三三歎。

(乙)乙酰化物之出入口由香港海關 管制。(有關法例為香港法例第一四五章 乙酰化物(管)條例)入或檢出乙酰 物之商號必須持有由應課稅品辦事處許可 -證組簽發之經售商執照。申請經售商執照 必須填具C E D 表格第四五二欸;申請書 通常於二至三星期內批准。

上述兩項話交申請書之地址是香港林

〔第十一篇)

H

士街二號十一樓應課稅品辦事處,電話: (主管)五——四五六一八二

【許可證)

內線二五五

內線二五七

(出入口證) 內線二五九 (九龍分處只簽發許可證】

三———六七六七五八

(丙)為獸、爬行動物及其內殼之入 口,受漁農處管制,(有關法例為香港法 例第一三九章,公衆術生(鳥獸)規例一 、三、四(1)及十(1)條。

(丁) 貓狗之入口,受漁農處管制, (有關法例為香港法例第一六七章,貓狗 規例第十二條】;

(戊) 肉殼成家禽產品之輸往預定國 家,受漁農處管制(有關法例為香港法例 第一三九章家禽(屠宰出口)規例第三至 110) --

(巳) 植物、植物害虫及土壤從其他 國之入口,受漁農處管制(有關法例為香 港法例第二〇章,植物(進口及病虫害防 治條例第四、七及八條);

(庚)預定動植物之出入口,受漁農 寬管制(有關法例為香港法例第一八七章 動植物(保護瀕於絕種生物 ) 條例第四及 五條);

(丙)至(庚)項遞交申請書之地址 可到九龍廣東道三九三號廣東道政府合署 十三至十五樓,電話:三——六八八一 ——內線一二八。

(辛)危險藥物之出入口,受善等術 生處管制(有關法例為香港法例第一三四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