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
§ 看夭年馑 第三十八田
果大家都抱着各家自掃門前雪的思想,大厦的管理一定會 發生問題,如果能夠共同組織一個社團,並設立一個管理 委員會,大厦的管理自然會妥當完善得多,遭遇有特別事 故的時候,大家亦可團結一致,透過社團去爭取權益
怎樣成立業主法團
第一步工作,就是召開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大會的辦 法有好幾個。首先,在很多的分層大來説,當業主購買 分層樓宇時,如果不是和該大厦的其他業主共同訂立一份. 公共契約,便是一齊受到一份公共契約的約束。因為一座 具有很多住戶和很多共同業主的大廈裏面,時常都會發生 各種重要問題,所謂公共契約,就是把處理這些問題的辦 法訂立起來。所以,如果訂有這份契約,便由契約所規定 負責大瞪管理事宜的任何人士召開業主大會,或由契約所 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進行召開。
第二辦法就是:不論有無訂立公共契約,都可以由共 同擁有該大廈業權份數百分之五或百份之五以上的業主聯 同安排舉行業主大會。
如果公共契約有明文規定要依照上述兩種的其中一種 辦法去召開大會,以便即席設立管理委員會的話,就應依 照讓規定而辦理。否則,就要由共同擁有該大廈業權份數 不少過百分之五十的業主聯同設立管理委員會。
此外,還有一個召開業主大會的辦法,就是向地方法 院申請頒令一名業主安排召開,但這種申請要由共同擁有 大厦業權份數不少於百分之二十的業主提出。當採用這個 辦法召開業主大會時,不論業主是否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或甚至出席人數未達到全部業主的半數,只要出席者有 過半數投票通過,即可設立管理委員會。
居住須知
必須負責於開會日期最少十四天之前將通知書送達毎一業 主。會議召集人須負責發出通知。
通知書可親自送交或用掛號信按照最近所知地址寄達 每一業主,或留交一名居住在有關樓宇的成年人轉交業主
·除此之外,並要在民政司所認可的本港中英文報章各一 份刋登通知啓事。這種認可的報章名單,將由政府憲報刊 出。至於名單的副本,亦可向各區政務處及新界各理民府 索取。
會議通知書必須說明開會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會 議中要決定的事項,包括設立管理委員會的事宜在内。
在大會席上,業主可以選出管理委員會各委員,並且 委任一名委員會做主席。此外並須委任一名秘書,但該秘 書毋須由該委員會的當選委員担任。
怎樣進行法團注册
管理委員會於成立後之十四天内,必須依照該條例的 規定申請將各業註冊為法團,其辦法是向政府合署西座 二樓註冊總署田土註冊處處長申請;如果大厦是座落於新 界所册的土地,則向該土地的有關理民府申請。申請時 ,必須用規定表格,並須附呈下列文件;
(甲)如果該大廈訂有公共契約,須附呈該契約副本 一份
(乙)業主大會通過設立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案副本一 份
(丙)聲明書一份,聲明業經妥善地遵照該條所規定 的程序,設立管理委員會
如果業主大會是由地方法院頒命令召開,則該項命令 的副本一份,亦須一併呈交。
依照上述任何一種辦法安排召開業主大會時,召集人
田土註冊處處長如認為各項手組都已辦妥,便會批准 各業主註冊為法團。
如何召開業主大會
(第九篇)
成立互委員會計劃
八
近二十年來,香港商業大廈林立,這些樓宇都是分層 租售,業主及住客數目衆多,因而出現嚴重的管理問題, 如治安,清潔,及公共設備的保養等。
一九七零年,政府通過多層大厦(業主立案法團】條 例,鼓勵業主組織法團管理大臣,但因不少大厦的住客多 是租戶,業主大部分居他處,對於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管理 大厦多不感興趣,所以很難凑合足夠數目的業主成立法團
鑑於多層大廈住客若有需要協力改善大厦內外環境衛 生及保安等,使樓宇管理更臻完善,政府遂於一九七三年 開始推行互助委員會計劃。互助委員會計副最初以私人住 宅樓宇為推行對象,其後擴展公共屋邨,工廠大厦,臨時 房屋區及木屋區。
成立互助委員會的條件比較簡單,組織富於彈性,可 代替規定較嚴的多層大廈管理組織。
組互助委員會手續
組織「互助委員會」的手續非常簡易,只須向屬區内 的政務處申請獲得批准後便可成,毋須向其他機構申請, 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甲)委員會之組成應得大厦内最少百份之二十單位 的住客及(或)業主開會贊成。
(乙)委員會成員最少要有三位,卽是主席,秘書及 司庫。
(丙)委員會所採用的會規須以政務署所擬訂相似。 (樣本可向各區政務處索取參考)。
(丁) 委員會組成後十四日內,須與安一份簡單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