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買賣不計地

申請規定應辦手續

居者有其屋由第三期乙開始不計地價出售,拱月入不超過六千五百元的家庭及廉租屋家庭申請購買;樓價 無比私人樓宇平四分一,但受限制的條件頗多。

申請居屋辦法

居者有其屋計劃,自推行以來,初期由於樓價比校適 中,頗受一般中下入息人士歡迎,及後,樓價隨地價上升 ,居者有其屋的樓宇,也漲到使一般中下入息的人士無法 供得起一個單位,於是房屋委員會在一九八二年二月推出 的第三期乙居者有其屋的樓宇,不計地價,將樓價降低一 些,以適應市民的購買力,居者有其屋的申請資格和辦法 也隨着修正。希望今後的居者有其屋,除了在新界發展區 興建外,在市區適中的地點,也應興建一些,俾便於歡喜 購買市區居屋的人士。

居者有其屋的辦法,一方面可以減輕政府對提供房屋 居住所受的壓力,另一方面加速解決居民對房屋的需求, 使本港居住環境有進一步的改善。

申請居屋資格

香港政府設立居者有其屋計劃,目的為公共屋邨住戶 及中下入息的家庭提供自置居所的機會,這項計劃是以政 府規定的價格出售樓宇,並提供特惠按揭貸欸。香港房屋 委員會作為政府的代理人,負責設計及興建樓宇,接受及 辦理市民購買樓宇的申請,鑑定申請人購買樓字的資格, 監管人選的申請人選購樓宇,註冊總署負責辦理一切有關 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買賣契據的手續。若干財務機構提供 按揭貸欸,以協助入選申請人繳付樓價。

住在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的家庭,不論入息多少 ,紙須在購得樓宇後,同意遷出並交還現在的公共屋邨單

1983

任 第三十六回

居住須知

位,而家庭人數不少於兩人,申請人必須年瀾二十一歲, 申請人及其最少一位家庭成員須為香港永久居民〔通常為 黑色蓋印身份證持有人),同時最近七年在香港居住。其 他家庭(包括房關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居民欲而與其家人 分開者),概要家庭人數不少於三人,且必須屬於下列其 中一類:a、夫妻及其子女;鳏夫、寡婦、離婚人士及其 子女;b、夫妻及任何一方的父母、祖父、母,或須依靠 或與申請人一起生活而在香港居住的未婚兄弟姊妹;c、 夫妻及其他須依靠及與申請人一起生活的親屬;d、未婚 的申請人及其在香港居住的未婚兄弟姊妹而他們須依靠或 與申請人一起生活,同時他們的父母經已去世或已在香港 以外地區定居。

申請人家庭總收入每月不超過六千五百元,申請人必 須年滿二十一歲,申請人及其最少一位家庭成員須為香港 永久居民,同時最近在香港居住七年。任何家庭成員不能 擁有下列各類樓宇或佔有其中任何權益:任何戰後住客樓. 宇、不受管制或業主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或已簽署任何 買賣合約購買上述所列的樓宇,任何家庭成員不能為任何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或同類性質建屋計劃的社員,或本地公 務員合作建屋計劃下的物業承批人,任何家庭成員並無在 遞交申請書日期起計之前六個月內,轉售任何上述樓宇 出售有關樓宇的任何權益。

申請居屋手續

申請書可在房屋委員會轄下各屋邨辦事處、愛民商場 居者有其屋中心,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申請組、政務總署

濃下各區民政處及民府索取-申請書分為兩種,望綠色的 申請書供房屋委員會轄下願意交回現居單位的各公共屋邨 住戸專用;白色申請書供其他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士使用。 每一現時同住的家庭單位,紙能洒交一份申請書,家 庭中個別成員紙限列名在一名申請書,家庭中個別成員紙 限列名在一份申請書內,房屋署會詳細核對是否有雙重申 請,若任何家庭成員列名在其他申請書內,所有有關的申 請書都會因而作廢。各家庭成員的配偶均須名列於同一份 申請書內。除非他們已合法分離。以前曾經申請而未能購 得早期出售單位的申請人,紙要符合資格,仍可再申請以 後各期的樓宇,但已講得居者有其屋計劃或私人機構參與 計劃單位的人士及其名字已列在該有關申請書的家人,則 不可以再度申請。

公共屋邨住戶申請人在填安綠色的申請書後,需由所 住屋邨辦事處證明,才可以呈遞。

申請人必須繳付三十元登記費,連同申請書寄付,不 論申請入選與否,登記費概不發還。填妥的申請書,須在 表格上指定的截止日期寄交九龍中央郵政局信箱一四七號 愛成送交民邨愛民商塲居者有其屋中心。

房屋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和登記費後,便會發同收據 給申請人,並通知其登記號碼,以後書信來往須註明該登 記號碼。

為使所有申請人都有均等機會,申請人入選與否及入 選之後次序都以公開抽籤後決定,結果會在憲報及各區邸 辦事處,居者有其屋中心等候公佈。

房屋署將會調查並約見入選的申請人,以審查他們的 資格。在會晤時,申請人須提交證據、以證明他們申請書 上所填報的資料屬實。入選申請人及申請書內每位成年家 庭成員均須簽署一份聲明書,聲明他們在申請書內所填報 有關薪金及擁有物業與否的資料屬實,並詳列自申請日期 後家庭狀況的轉變。

凡符合一切條件的申請人,房屋委員會將以書面通知 三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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