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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1981
希夭年任 第三十四田
居者有其屋中心」查詢,電話是三———七一一九一四七 為了使所有申請人有均等的機會,優先次序不會依收 回申請書的先後來定奪。申請人入選與否及入選先後次序 都以公開抽籤辦法決定。抽籤結果會在報章刊登和在各屋 邨辦事處、居者有其屋中心、各區民政署辦事處及新界民 政署各理民府公佈。
房屋署將會依先後次序調查並約見入選的申請人,以 審查他們的資格。在會晤時,申請人須提交證據,以證明 他們在申請書上所填報的資料屬實。
凡符合一條件的申請人,房屋委員會將用書面通知 他們在約定的時間前往「居者有其屋中心」選擇他們的住 宅單位。通知書是按照抽籤結果的先後次序發出。申請人. 如在約定時間缺席,就會喪失優先權,而其申請書將會安 排在校後次序辦理。
任何人士如果在申請書上作虛偽聲明,錯誤引導房屋 委員會決定其申請住宅單位的資格,將會被控告。如法庭 裁定罪名成立,最高會被判爵致十萬元及入獄六個月。任 何申請書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果與事實不符,該申請書會被 撤回,同時已繳付的項亦會被沒收。任何人士如蓄意提 供假資料而購得「居者有其屋計劃」住宅單位,將會被控 以訛騙罪名。
付漱辨法
「居者有其屋計劃」之買主在選擇住宅單位時,必須 到愛民商塲「居者有其屋中心」繳交首期樓價最少一萬元
·或樓價一成,以何者較多為準。在付歎時,買主同時簽 署一份買賣協約;並獲取該買賣協約副本。其餘樓價可於 入伙前隨時繳付,但必須在樓宇入伙時全數付訖,房屋署 到時自會通知。
「私人機構參與計劃」之買主在選擇住宅單位時,必 須到愛民燕塲「居者有其屋中心」繳交提名費最少一萬元 ,或樓價一成,以何者較多為準。在買主與地產發展商簽
居住須知
安樓宇買賣協紆後,所繳之提名費將由房屋署交予發展商 作為付樓價之部份歎項。在樓宇卽將入伙及簽署大厦共 同契約之前,買主須將樓價餘欸繳付予發展商。
由於「居者有其屋計劃」是為由近親組成的家庭而設 故客許共同擁有物業檢,但物業權不能超過兩名家庭成 啟共同持有。「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樓宇買主,將在註冊 總署「居者有其屋計劃」組理購樓之法律手續。在買主繳 交首期欺項後,將會儘快接獲通知前往註冊總署的「居者 有其屋計劃」組簽署這份契據文件和繳交印稅(根據樓 宇之市值計算 )、田土註冊費和手續費。簽契時,買主必 須出示買賣協約和他本人的身份證。
屋契是將樓宇的合法權轉讓給買主的文件。這份契據 中有一條歟訂明買主,在樓宇落成證明書所列落成日期以 後的五年内,不得將住宅單位出售或作其它任何形式的交 易。樓宇落成時,假如買主人繳付樓價餘額的全部款項, 則辦妥後的屋宇文件將依照售出單位的地址送回給買主。 倘若樓宇的餘額或餘額的任何部份由銀行或其他財務機構 交付的話,則辦安的屋契文件將交給有關銀行或財務機 構(或其委託之律師)代為保管,直至買主清還按揭貸歎 的全部款項為止。簽安樓宇買賣協約後。若買主需要按揭
首期居屋入伙推遲
入息限額經已提 高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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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的話,應携同買賣協約及其本人身份證前往參加「居 者有其屋計劃」的銀行財務機構辦理貸歎手續。
買賣限制
「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的所有 住宅單位均依照若干條件出售,所有住宅單位的買主及其 家人祇能將單位用作住宅用途。
『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樓宇,由落成證明書所列日期 起計的五年內;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的樓宇,由簽署 正式屋契文件日期起計的五年内,若主想將住宅單位轉 售,首先一定要照原價除去一切未清還的按揭債項及屋契 文件內規定的其它扣除額,回給房屋委員會。如果房 屋委員會不願將單位購回,買主才將單位自行公開出售。 五年期限屆滿後,買主可以將單位出售或作其他形式交易 ,惟需遵照官地批約條件進行。同時單位如有按揭貸歎時 ,就要視乎按揭契據訂定的章則而定。
按揭貸欸,買主紙可向參加「居者有其屋計劃」的銀 行或財務機構或已獲批准之僱主辦理按揭貸歎,亦祇可借 貸樓價的未付餘額。但在五年期限過後,買主的住宅單位 倘若經已清除一切按揭轇轕,就可以再將單位按揭。
第一期由房屋委員會推出的「居者有其屋」計劃的樓宇,因考慮不周和地盆地質有問題,以至樓宇一再延期入伙 ;引致業主不滿,甚至提出控訴;而各期居屋也分別命名;入秋居屋秧交由房屋委員會管理;由於樓價高漲,申請居 屋入息限額經已提高。
各期居屋的進展
由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前後 已經推出第一期、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第二期甲及第二期
乙,但部份建築工程,由於建築地盆出現技術上的問題, 未能依時照原定計劃落成入伙,以第一期的情况最為嚴重 ,引致柴灣的山翠苑業主入稟高院,控告房屋委員會未能 依期交樓·情况還在進行中。截至八〇年十一月中的進展 情况,「居者有其屋」計劃各期建屋的進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