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邨闢建一部份樓宇供出售,將可使興建公共房屋的 資金,更迅速抖籠,售樓收益則撥歸居者有其屋基金,作
為未來各期建屋計劃經費之用。在七九至八〇年度,房屋 委員會花費在居屋計劃中,約五億元。
人 ) 同時最近七年在香港居住;及任何家庭成員並無擁有 住宅樓宇。
居者有其屋可申請
修正詳情辦法公佈
「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一期公開發售後,第二期開始,即將居屋計劃重作修正,有些條文有不明確的地方,和 訂得不詳細的地方,都作了適當的修正;至於修正後的詳細情形,具體辦法,注意事項,按揭貸款等,都有了明確的 说明。
官商合建居屋
第一期「居者有其屋」計劃推出後,樓價比較適中, 頗受居民歡迎,第一、第二期推出後,被居民認購一空。 由此看來,這個計劃減輕居民的居住困難,也能起一些積 極作用,不過,這個『居者有其屋」的計劃,未能擴大其 計劃範,和擴大地點,大都遠離市區,在新界等地,交 通不甚便利。希望今後的「居者有其屋」,除了在新界發 展區興建外,在市區範圍內,也應撥款興建一些。
政府對「居者有其屋」計劃,擴大推行,可由官商合 辦,卽政府撥地,由建築商承建,交房屋委員會推行,這 也未嘗不是一個好辦法。一方面可以減輕政府對房屋居住 所受的壓力,另一方面加速解決居民對房屋的需求,使本 港居住環境有進一步的改善。
申請資格
香港政府設立「居者有其屋計劃」,目的為公共屋邨 住戸及中下入息的家庭提供自衆住所之機會。這項計劃是 以不牟利為原則,出售住宅單位及提供特惠按揭貸歎。此 外並有一項「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由政府售賣土地予地 產發展商,在指定之樓價及建築規格下,興建及出售樓宇 * 此等樓宇的買主亦可獲特惠之按揭貸歎。
90 寿夭年猫 第三十四回
提律
香港房屋委員會作為政府的代理人,將負責:接受及 辦理市民購買住宅單位的申請;及監管入選之申請者選擇 樓宇。註冊總署將負責辦理一切有關「居者有其屋計劃」 樓宇買賣契據的手續。「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將由個別發 展商委託之律師樓辦理買賣樓宇契據之手續。若干銀行及 財務機構將提供按揭貸歎以協助入選的申請人繳付樓價。 參加「居者有其屋計劃」的貸欸機構名字,將經常公佈。 住在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的家庭,不論其入息多 少,祇須在獲得「居者有其屋計劃一樓宇後,同意遷出並 交還現住的公共屋邨單位,家庭人數不少過兩人,申請人 必須年滿二十一歲,申請人最近五年在香港居住,及申請 人及其最少一位家庭成員必須為本港永久居民(即為黑色 蓋印身份證之持有人) 同時最近七年在港居住。
其他家庭(包括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居民而其 與其家人分開申請者),紙須家庭人數不少過三人,且必 屬於下列其中一類,夫妻及其子女;鰥夫/寡婦\離婚人 士及其子女;或夫妻及任何一方之父母、顧父母或其它 人而須依靠或須與申請人一齊生活;或申請人及其未婚之 兄弟或姊妹而須倚靠或須與申請人一齊生活者,家庭總收 入不能超過每月港幣六千五百元;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一 崴,申請人最近五年在香港居住,申請人及其最少一位家 庭成員必須為本港永久居民(即為黑色蓋印身份證之持有 居住須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可在下列地點免費索取:房屋委員會轄下各 屋邨辦事處、愛民商塲居者其屋中心、房屋委員會總辦事 處申請組、民政署各區辦事處及新界民政署各理民府。
申請表格分為兩種,淺綠色申請書供房屋委員會各公 共屋邨住戸其願意在購得並遷入此計劃下之樓宇後放棄其 現住單位者專用。白色申請書供其他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士 使用。
每一現時同時同住之家庭單位衹能呈交一份申請書。 家庭中個別成員祇限列名在一份申請書內。房屋署會詳細 核對是否有雙重申請;若任何家庭成員列名在其它申請書 內,所有有關之申請書都會因而作廢。除非對夫婦經已 合法分離,否則兩人的名字須列名於同一份申請書內。 以前曾經申請而未能購得早期出售之「居者有其屋計 觀」單位之申請人,祇要符合資格,仍可再申請以後各期 的樓宇。但已購得「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的人士及其名 字已列在該有關申請書的家人則不可以再度申請「居者有 其屋計劃」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一任何單位。公共屋邨 住戸申請人在填妥淺綠色的申請書後,要由所住屋邨辦事 處證明,才可以呈透。
申請人要繳付三十元的登記費。登記費必須用劃線支 票或銀行本票繳付,以「香港房屋委員會」名義抬頭,連 同申請書寄付,切勿郵寄現金。不論申請入選與否,登記 費槪不發還。
填妥的申請書須於在表格上指定日期之前寄交九龍中 央郵政信箱一四一七處或送交愛民商塲「居者有其屋中心 」。房屋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和登記費後,就會發回收據 給申請人,並通知其登記號碼。申請人若在房屋委員會所 公佈的日期內未收到收據,就必須從速向愛民商場二樓「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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