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看瘡年锚 第三十三回

沙田楡城苑四座十七層高大厦,其中楡城苑四座是在不 久之前才决定推出的。住宅單位的建築面積由四百六十呎 至七百多呎不等,售價比由官商合作興建的油塘中心及置 樂花園的價錢貴百分之三十五十不等。

據資料顯示,第二期漁暉苑一座大厦,座落在一個大 李台上,是第一期的擴建部份,共有二百二十個單位。樓 宇有兩種規格,一種是建築面積五〇二呎(實用面積四一 九呎);一種是建築面積四六〇呎 實用面積三八四呎) 。大厦預算在今年十月落成。該大厦平台下是一個現代化 街市及熟食檔,可爲居民提供日常服務。

穗禾苑第二期三幢大厦位於第一期對上較高位置,每 府有十二個單位,單位數目爲同期之冠,共有一一六七個 計劃在今年八月落成。單位面積分得較細,有六種規格 建築面積由四六八呎至七〇三%。

六月底再推出一批

由於三座大廈地勢較高,苑內將特設有蓋行人道與一 座升降機樓房相連,方便居民通到第一期的汽車站去。苑 內商場設有肉食攤檔、超級市場及酒樓,另有托兒所、幼 稚園、小學及青少年中心。

楡城苑的四幢大廈本來是發展公共屋邨的一部分,房 屋署有意加料改建,使之符合一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水 準,住宅單位亦由出租改爲出售。四座大厦各十七層高, 每層八個單位,共有五百三十個。

至於「居屋」計劃第二期的第二批單位,共有二千零 五十四個,房屋署定於六月底推出。這些單位有五百七十 個位於荔枝角灣的清麗苑,七百九十二個位於藍田的康田 苑,另有二百九十二個位於葵涌的翠瑤苑。

申請人資格

香港政府設立「居者有其屋計劃」,目的爲公共屋邨 住戶及中下入息的家庭提供自置住所之機會。這項計劃是

居住須知

以不牟利爲原則,出售住宅單位及提供特惠按揭貸款。此 外並有一項「私人機構參與計劃」,由政府售賣土地予地 產商發展商,在指定之樓價及建築規格下,興建及出售樓 宇。此等樓宇的買主亦可獲特惠之按揭貸歎。

香港房屋委員會作爲政府的代理人,將負責:接受及 辦理市民購買住宅單位的申請;鑑定申請人購買住宅單位 的資格;及監管入選之申請者選擇樓宇。註冊總署將負責 辦理一切有關「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買賣契據的手續。 「私人機構參與計劃」將由個別發展商委託之律師樓辦理 買賣樓宇契據之手續。若干銀行及財務機構將提供按揭貸 歎以協助入選的申請人繳付樓價。參加「居者有其屋計劃 」的貸款機構名字,將經常公佈。

住在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的家庭,不論其入息多 少,顧須在獲得「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後,同意遷出並 交還現住的公共屋邨單位,家庭人數不少過兩人,申請人 必須年滿二十一歲,申請人最近五年在香港居住,及申請 人及其最少一位家庭成員必須爲本港永久居民(即爲黑色 蓋印身份證之持有人)。

其它家庭(包括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居民而其次 與其家人分開申請者),祇須家庭人數不少過三人,且必 須屬於下列其中一類,夫妻及其子女、鰥夫、寡婦、離婚 人士及其子女;或夫妻及任何一方之父母、租父母或其它 親人而須依靠或須與申請人一齊生活者;或申請人及其未 婚之兄弟或姊妹而須倚靠或須與申請人一齊生活者,家庭 總收入不能超過每月港幣五千元,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一 歲,申請人最近五年在香港居住,申請人及其最少一位家 庭成員必須爲本港永久居民(即爲黑色蓋印身份證之持有 人);及任何家庭成員並無擁有住宅樓宇。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可在下列地點免費索取:房屋委員會轄下各 屋邨辦事處、愛民商場居者有其屋中心、房屋委員會總辦

(第八篇)

事處申請組、民政署各區辦事處及新界民政署各理民府。 申請表格分爲兩種:淺綠色申請書供房屋委員會各公共屋 邨住戶其願意在購得並遷入此計劃下之樓宇後放棄其現住 單位者專用。白色申請書供其他符合申請資格的人士使用

每一現時同住之家庭單位祇能呈交一份申請書。家庭 中個別成員紙限列名在一份申請書内。房屋署會詳細核對 是否有雙重申請;若任何家庭成員列名在其它申請書內, 所有有關之申請點都會因而作廢。除非一對夫婦經已合法 分離,否則兩人的名字須列名於同一份申請書內。

以前曾經申請而未能購得早期出售之「居者有其屋計 劃」單位之申請人,祇要符合資格,仍可再申請以後各期 的樓宇。但已購得「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的人士及其名 字已列在該有關申請書的家人則不可以再度申請「居者有 其屋計劃」或「私人機構參與計劃」任何單位。公共屋邨 住戶申請人在與安淺綠色的申請書後,要由所住屋邨辦事 處證明,才可以呈遞。

申請人要繳付三十元的登記費。登記費必須用劃支 票或銀行本票繳付,以『香港房屋委員會」名義拈頭,連 同申請書寄付,切勿郵寄現金。不論申請入選與否,登記 費概不發還。與妥的申請書須於在表格上指定日期之前寄 交九龍中央郵政信箱一百四十七號或送交愛民商塲「居者 有其屋中心」。房屋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和登記費後,就 會發回收據給申請人,並通知其登記號碼。以後書信來往 須註明該登記號碼。申請人若在房屋委員會所公佈的日期 內未收到收據,就必須從速向愛民商場二樓「居者有其屋 中心」查詢。電話是三—〇一九一四七。

爲了使所申請人有均等的機會,優先次序不會依收回 申請書的先後來定奪。申請人入選與否及入選先後次序都 以公開抽籤辦法决定。抽籤結果會在報章刊登和在各屋邨 辦事處、居者有其屋中心、各區民政署辦事處及新界民政 署各理民府公佈。房屋署將會依先後次序調查並約見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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