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

900 看近年馁 第三十三回

法規新編

授權聆訊有關離婚、判决婚姻無效或判決分居申請之法庭飭令原有之贍養令停止生 效。本法案所提出之修訂,將使本港有關法例與英國法例趨於一致。 本法案對政府開支及人手需求方面,均無影響。(摘要)

一九七九年生死註册及領養子女

(雜項修訂)法案

根據生死註冊條例第三條之規定,生死註冊乃由註冊總署署長負責。當局現決定 將此責任(連同婚姻註冊)移交人事登記處處長。根據人事登記條例之規定,該職位 係由人民入境事務署署長兼任。

二、本法案以新條歎取代生死註冊條例第三條。新條規定總督可委任生死註冊 主任一人及處理此等注册事宜所需之其他人員,並指定將全港之出生及死亡登記冊存 放於一登記冊總處。本法案又對出生註冊(特别登記冊條例、死亡註冊、特別登記 册〕條例、及領養子女條例作出相應之輕微修訂。(至於婚姻註冊責任之移交,將根 據婚姻條例之規定處理。)

司法類

(第三篇)

法規補遺

一九七九年法律修正八雜項修訂法案· 一九七九年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修訂)法案 一九七九年感化犯人(修訂)法案

一九七九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五號) 規則 一九七九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六號) 規則 一九七九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七號)規則 一九七九年最高法院規則(修訂)(第八號)規則 一九七九年裁判司(修訂)法案··· 一九七九年遺孀及子女恩俸(修訂法案: 居住類

(11) 111 (第三篇)二一 (第三篇)二

(第三篇)二 1

(#11) 1111

第三篇)

(第三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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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二二

三、本法案對政府經費並無影響,預料亦不會引致人手需求方面有所增加。

一九八〇年業主與住客(綜合)(修訂)法案·

(第三篇)二三

【摘要】

漁業類

一九七九年公衆墳塲(修訂)附例

一九八〇年海洋魚類養殖法案·

(第三篇)二三

文化類

本附例修訂原有附例,藉下列措施加强管制市區之公衆墳場

一九七九年圖書館(修訂)附例

(第三篇)二四

(甲)限制墳墓、墓碑、墓石及墓匾之大小;

醫藥類

一九七九年危險藥物(修訂 ) 法案

(第三篇)二西

〔乙)規定每副屍骨不得佔用超過一穴墓地。除得市政事務署署長批准外,每一 墓穴亦祇准埋葬屍骨一副;

(丙)授權市政事務署署長將不符合本附例規定之墳墓、墓碑、墓石及墓匾移去

婚喪顉

一九七九年生死註冊(修訂)法案:

(第三篇)二四

一九七九年公衆墳場(新界)(修訂)規例

(第三篇)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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