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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支出的三億一千萬元中,公共援 助金佔一億八千四百一十萬元,高齡津貼 佔七千九百四十萬元,而傷殘津貼則佔四 千五百三十萬元。
高齡及傷殘津貼是除公共擬助外,再 給予老年人及嚴重傷殘者的現金津貼,以 鼓勵他們繼續在社會及其熟悉的環境中生 活。社會保障部之二十六個分區辦事處正 處理公共援助個案四萬七千宗,高齡津貼 個案十二萬八千宗,及傷殘津貼個案二萬 一千宗。
由於在去年十月一日開始,領取高 津貼的年齡限制由七十五歲降至七十歲, 故此在十二萬八千宗高齡津貼個案中,年 齡由七十至七十四歲之申請者佔了五萬八 千五百宗。
去年現金援助支出之增加,是由於政 府在去年四月對社會保障計劃實施多項政 善措施。這些改善措施包括提供長期個案 補助金及老人補助金給予合資格之申請者 ,及擴大高齡及傷殘津貼之援助範圍,使 之包括住院人士在內。
改善老人福利計劃
政府已施行給予更多的現金援助予長 期依賴公共援助過活者。
港幣十月十一日在立法局施政報告會 儀就老人、弱智或弱能人士及青少年的社 會保電和福利發表有關的預算計劃時表示 :政府於未來十年內重新制定一套計劃以 想倒老人除現金桜油外的多種服務。
市,就在补護理服務,開辦岩診醫院及
香港全貌 一年來之香港福利
增設老人病床。此外,預算增設安老院及 護理安老院名額,對於不須要醫療服務及 與家人同住的,本港將有十七個社區老人 服務中心及二百四十五個老人康樂中心代 爲安排家居服務,洗號服務,諮詢輔導, 社交康樂活動的場所等。
除傷殘津貼及公共援助,政府又制訂 一個分期發展各中心及服務的十年計劃協 助發展弱能或弱智人士康復及輔助服務。 由於該等計劃花費龐大,以七八年價 格計算,實施這些計劃將要動用經常費用 二億二千三百萬元,經常費用亦將增加五 億一千三百萬元。政府已安排必要的訓練 課程,以應付需要,其中不少已經開辦。 近年來,社會福利署因大力擴展提供 服務的範,以致無論在人員編制及開支 方面,均有增加。在下「財政年度,政府 計劃動用六億三千萬元以推行各動社會鯤 利服務,這個開支數字,在過去五年來已 增加了三倍。
實施服務分區制度
社會福利署已委出四位高級人員爲分 區福利總監,作爲實施福利服務分區制度 的第一步、實施的分區制度,目的是分區 工作,使贫困人士獲得效率更佳,和配合 得更好的福利服務。該制度於七九年四月 全面實施後,社會福利署之組織爲總部 總部轄下有四個分區,即港島、東九龍、 西九龍和新界分區,及另有十一個地區。 新制度可使該署的服務及工作分出喜
每一分區福利總監除具有作爲飄著之 「耳日」之作用外,將全負責處理其區 內各種福利事務;及代表社會福利署,與 區內居民,志願機構及其他政府部門聯絡 。各分區福利總監的職業,是統籌區內一 切福利事務,以满足居民之特别需要;執 行總部所定政策;與志願機構及其他政府 部門聯繫;及將區內不斷轉變的需要情况 表達。
各分區福利總監有各種社會工作組之 職員担任助手,他們亦負資督促轄下辦事 處之工作,使之順利進行。委出之分區福 利總體之當前工作是將區內組織打好基礎 ,爲全面實施分區制度作好準備。實施分 區制度之主要原因,由於近年來社會福利 已大幅貶增加員工人數及開支,以應付日 @擴大的社會福利服務。鑑於已爲社會福 利服務之進一步發展打下計劃,故決定將 署內工作改組,將服務分區辦理,以期實 現服務效率更佳和配合得更好的目的。
志願團體津貼增加
港督九月九日在大會堂主持香港社會 服務聯會「志願福利服務展覽」揭幕時表 示,爲求達到確保能提供令人滿意的社會 福利服務,現在草擬一份內客究泛的社會 福利政策白皮書,大幅度增加志的團體津 貼,以加速社會福利發展。
最近五年內,政府接予志願團體之津 陆由每年之三千八百萬元增一億 千萬
(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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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四百萬元增至四億三千五百萬,即增加 百分之九十四。
志願團體在提供社會福利服務方面, 担當重要角色。其工作人員給予社會寶貴 的服務,尤以家庭福利、兒童護理、青年 服務、老人服務及弱能人士之康復服務, 更爲可度。
志願福利服務展覽會是本港同類展覽 的首次,籌備工作達六個月之久。展出的 社會福利服務有家庭服務,社區發展,靑 年工作,康復服務,戒毒服務及釋囚服務 。主辦者放映幻燈片,安排參觀,播放展 暨歌曲,佈置大量標語及活動展板,希 望能藉此加深市民對志願機構各項服務的 認識。
福利人員工業行動
社會福利助理貝與助理社會福利主任 兩職級人員於去年曾一度採取靜坐行動, 以抗議政府採取敷衍及缺乏熱誠之態度來 處理職級調整待遇及增加人手等問題。 社會福利助理員與助理社會福利主任 就他們各項問題會於兩年前與政府有關部 份商討,但政府對他們的要求並沒有作出 積極反應,故該兩職級人員於分別舉行會 員大會後,決定上述的行動。
香港政府華員福利助理員組由十月九 日開始實應工業行動,細則包括有以下數 項:(一)拒絕執行任何文事及打字工作 (二)拒絶處理七十五歲以下申請人高 齡津貼之個案,(三)拒絕處理 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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