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者诺年馁 第三十二田
香港的運輸事務乃由環境科及經濟科共同管理。每日 的行政則屬於運輸署、工務署及皇家香港警務處的職責。 運輸署乃管理所有交通及公共運輸事務的法定機構,工務 司署除了協助策劃及設計交通管理計劃外,更負責建造工 程;至於皇家香港警務處,則負責執行及管理路面交通; 此外,海事處還負責在本港水域內及週圍的水上交通。
運輸署的四個部門
運輸署署長統籌一切運輸政策及管理事務,而運輸署 所設的四個部門,皆由總運輸主任或總行政主任主管,負 責籌策運輸事務之設計及管理。該四個部門爲:
(甲)牌照部:負責考驗及發牌予汽車司機,並負責 檢驗車輛。
(乙)交通管理部;負責處理一般交通事務,諸如道 路安全問題,政府停車場的管理,微收泊車費 與及停車收費的管理。
(丙)公共運輸部:策劃、管理及協調水陸交通。 【丁)公路隧道部:管理現有之政府隧道及策劃興建 新隧道。
現時運輸署聘有八百名各級人員。
以路政處長爲首的工務司署路政處,主要負貴本港公 路之設計及建造,並與運輸署及皇家香港警務處合作,執 行交通管理計劃,路政處處長屬下有三位路政處副處長及 多名總工程師。
交通擠塞的原因
皇家香港警務處交通部以總參事官交通爲首(總警司 級),其下有多名警員,負責管理交通,檢控交通違例事 項及推行道路安全。至於執行及維持交通之紀律,則由繁 員及交通督導員負責。
載
時賢評論
自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八年十月,註冊汽車數目增加 了百分之一百四十七,但同期增加的道路哩數則只有百份 之十七。香港現有二十二萬九千五百五十五部車輛在六百 九十理(一千一百十二公里)的道路上行走,故其汽車密 度乃每理(或二〇六公里)即有三百三十部車輛行走,這 密度僅次於摩納哥而居世界第二位。一九七七年的週年交 通統計顯示截至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爲止,已在運 橡署註冊的二十萬七千五百二十一部車輛每日共行走九百 五十萬公里,比一九七六年時增加了百份之八點一。在這 數字中,港島佔二百五十萬公里,九龍佔四百六十萬公里 ,而新界則佔二百四十萬公里。由於這數字極高,所以我 們時常可以看見交通擠塞的現象。
研究改善交通
在一九七二年,香港政府委派了一所運輸顧問公司研 究本港的運輸情况,并提出改食建議。經過近四年深入廣 泛的調查與分析後,她偉拔公司向政府提交了一份名爲「 香港整體交通研究〔一九七六)」的報告書。該等顧問研 究所得的結果及建議,現正由一個工作小組審查,該小組 由環境司領導,預算可於一九七九年初公佈他們研究所得 的結果,並刊印有關未來十至十五年之「運輸政策白皮書
在這些顧問研究所得的結果中,我們發現在汽車行走 的總哩數中,私家車佔了百份之六十,但所載運的乘客則 只有五十一萬六千名,即只佔全數乘客(六百六十五萬五 千)的百份之八。顯然,私家車及電單車使用路面時最不 經濟,所以它們的使用應受到限制,而使用道路的優先權 應給予一些載客緻較高的車輛。相信政府的運輸「白皮書 』必定會贊成這個一九七四年綠皮書所提出的政策。
限制使用私家車
"
爲減低對私家車輛的需求,政府已提出了兩種方法: (一)限制使用私家車輛,(二) 限制擁有私家車輛。
我們發現限制使用私家車輛能直接解决當前的難題! ——道路的使用。我們會利用道路通行費,汽油稅和汽車檢 驗費的徵收,令那些較爲經常使用道路和較容易引起交通 擠塞的車輛繳交更多的費用。雖然我們並不打算迫令車主 因爲繳交過高的費用,而不購買及擁有汽車,但那些不能 或不願意支付過高的費用的人士,在决定使用私家車輛前 會詳加考慮了。不過,這個限制使用私家車輛的辦法的主 要困難,在於找出一個直接容易管理而又可以容易分辨出 各種使用道路的人士的辦法來。
地下鐵路
由於道路系統的面積有限,而預計到一九八〇年之公 共運檢及乘客數量將會倍增,政府已决定興建地下鐵路系 統。
在訂正早期系統中,我們將分期興建一條長十六公里 共有十六個車站的地下鐵路系統。該系統的首期將接連彩 紅及石硤尾,預算於一九七九年內通車。在完成稍後的幾 期後,該地下火車綫將向東由彩虹伸展至觀塘與及向南神 展,沿彌敦道,橫過海港而至港島中區。我們預算於一九 八〇年中整個訂正早期系統可以通車使用。
地下鐵路系統的建造,將影响巴士系統,而若干路綫 亦須有所更改,以配合新火車站。當訂正早期系統完成後 ,數條渡海小輪將受到影响,而一些巴士路錢亦將要更 改,家居接近火車站的車主,屆時也許會發覺乘搭地下火 車往繁忙地區較爲方便。家居較遠的車主則不會駕駛私家 車進入那些繁忙地區,而將車輛停泊於車站,只要那泊車 位接近主要道路,並建有通路,俾使車主直接步行前往車 站。
agutan anglatt sprejemplo - SPARTAK Amminade za predikantelevant plek vodovale ka vler er Mette Sarkozi 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