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8
$8 希诺年馁 第三十一回
入學校繼者約一百二十間。此一百二十間 私校將於一九七八年面臨絕大之困難。代 表私校之私立英文校聯會,連續發表聲明 ,提出政府資助私校教師辦法,申訴私校 所受不公平待遇。
去年四月五日私立英文校聯會舉行記 者招待會,要求政府公平買位。即晚,教 育司署發言人發表談話,認爲政府買位須 顧及水準。私被認爲是侮辱,要求公開評 論,結果釀成翌日之請願行動。
四月六日,英文校聯會代表近七十位 私立中學校長往教育司署,經助理副教育 司博德拒絕接見後,私校校長鼓噪,一時 氣氛緊張,數十校長乃往督轅請願,送交 反對信件。
根據綠皮書,至一九八一年,政府將 全部取消買位,獨立私校前途堪虞。
官津超額教師職業問題
教育當局於一九七七年七月六日發出 通告與官立小學教師,表示近年來官立小 學因學生人數日漸減少而需班或停辦之故 是以宮小已有相當時間未有進行招聘文 ※教師。並表示倘若官立小學繼續不能吸 引到學生,則將會縮減班級及學校,而願 意及具有適當資歷之官小超額教師亦將會 被調派教育司署其他單位或其他政府機關 任職。至於不願意或不適合調職之教師將 可於一九八〇年九月前,在長俸條例保障 下,選擇自動退休或被請退休。該三項基 本選擇爲:
(一)繼續在官立小學任教,但須了
香港全貌 【年來之香港教育
解到一九八〇年,爲着公衆利益可能被請 退休;
〔二)進行申請教育司署或其他政府 機顬之職位,倘原有薪級較高,則保留原 有薪級:
(三)爲善公衆利益,在一九八〇年 前申請退休。
「官立學校非學位教師職工會」,對 教育當局是項公佈,立即提出抗議,並在 去年九月十八日召開記者招待會,宣佈獲 九十一個社團支持,發表聯合聲明,一切 反對强迫提早退休。
又爲抗議政府「出賣官小一事,官校 非學位教師職工會指責政府「出賣宮小, 直接推卸辦學責任」,在去年六月十一日 舉行一項別開生面的巡迴抗議請願,分别 前往教育司署、布政司署、督憲府,向教 育司、教育委員會主席、及列位委員、布 政司、社會司及港督請願,然後再往兩局 議員辦事處提出申訴,反對政府此項措施
一九七七年十月八日香港教育專業人 員協會與教育司署舉行會議,討論解决今 後三年內津貼小學超額教師職業保障問題 。會談後,教署發表聲明,否認過去三年 會保證津小超額不會因縮班而失業,及未 來三年內有足够敎育工作崗位,以供津小 縮班超額教師調職,繼續任教。
新區天台學校反對加租
設於政府乙類房屋新區內,爲數超過
二百多家的小學與幼稚園,因爲租金狂增 影响,面臨困境。
房屋委員會宣佈,由七七年九月一日 起至七九年九月,在以前徙置區住宅大厦 內開辦的小學及幼稚園,將不再給與補助 *這些學校的租金,將分三個階段增加, 最後一次增加於一九七九年九月施行。 在第三年開始時,新租金將達到每方 呎五毫至七毫半之間,並加差餉。
爲反對房屋署增加租金,港九新區天 台學校聯會,在一九七七年三月廿七日 招待記者 , 重新反對房屋署增加租金措 施 。
該會在較早時曾具函房屋署,請求收 回加租之命。房展署認爲該會所要求,碍 難考慮,並謂房屋委員會已决定將新訂租 金攤分三年陸續施行。
天台校聯會對房屋司答覆,表示不 滿,並謂天台學校收費低廉(有部份完全 免收學費),以每班四十人計,每一學生 收費九元,全部收費不過三百六十元(免 費者未計),實無力繳付巨額租金,勢必 因欠租而關閉。
成立考試局處理三考試
一九七七年内,一項重要的教育工作 ,便是港督會同行政局,下令成立一個獨 立的考試機構,專門負責各項考試,俾能 更有效地管理及統籌各項公開考試的有關 事務。
(第二篇)
凸
八八
該考試機構命名爲「香港考試局」, 該法案在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日提交立法 局,並在五月四日通過法案。通過後,九 月展開工作,負責處理本港目前三項主要 考試,包括中學會考,香港中文大學入學 資格考試,香港大學高級程度考試及日後 可能推行之各種海外考試及任何學校考試
對於成立一個獨立考試機構的好處, 教育司陶建曾表示:可以有效地實施考試 并易於準備統一切考試有關事宜。在 計劃一項考試時,有-
裕的時間邀請社會 各階層人士提供意見,使考試能普及與過 應社會之要求。
教育司獲委爲該考試局之首任主席, 在考試局成立首三年之過渡時期内管理一 切行政工作。該局又有五位當然委員及十 七至二十名由港督委任之其他委員。首任 秘書由港督聘任,以後聘任秘書之工作, 則由該局自行决定。
根據建議,考試局應由一九七九年起 接辦中文大學入學資格考試,及由一九八 〇年起接辦香港大學高級程度考試;若有 關方面決定推行任何其他性質之學校考試 該局則可能相應加以擴展。
該局亦有權力主持任何其他經由港督 核准之考試,此類一般稱爲「海外考試」 之考試,目前係由教育司署以代理形式主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