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

看论年馁 第二十八回

一切信件,必須繕寫申請人登記咭片上的號碼,以免延誤

房屋署爲經常整理申請登記冊及刪除失效的申請書起 見,在接受申請書後,即寄給申請人重新登記咭片一張, 列明申請書的編號和每年重新登記的月份。申請人只需每 年在指定月份內寄回該咭片,便完成重新登記手續。如到 期仍未重新登記,申請書便告作廢。

有關申請公共房屋的一切手續,房屋署絕不收任何費

家庭收入限額提高

最近房屋委員會有鑑於本港居民在過去兩年來的工資

·已普遍提高或增加,因此决定將申請入住公共房房郁的 家庭入息限額相應提高約十分之一。

未調整前,申請入住公共房屋的家庭入息限額是:三

港府廉租屋及新區

居住須知

人至六人一千四百元,七人一千五百五十元,八人一千七 百元,九人一千八百五十元,十人或以上的是二千元。

修訂後的最高入息限額,爲三人至六人一千五百元, 七人一千七百元,八人一千八百五十元,九人二千元,十 人或以上的是二千二百元。

房屋署發言人指出,七四年九月的工業工人每日平均 訂定工資指數,比較一九七三年三月的同類指數,已高出 百分之十,故採取上述措施,當該項工資指數升高或降低 百分之十時,將登記冊上申請人入息限額修訂,是房屋委 員會的政策

由於入息限額是根據去年九月的工資指數加以修訂, 所以對於自從去年九月一日以來會受審核而落選的申請書 ,將再予檢討,看申請人是否在調整入息限額後符合入住 資格。

十二月一日起加租

政府租屋及新區樓宇由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一日起加租,租屋每月加租由七元至元;新區樓宇每月加租由數元 至廿多元。對廣大居民的負担,可說是百上加斤。

每方呎加租五分

據港府新聞處消息:原政府廉租屋邨及新區樓宇加租 的目的,以彌補日益浩大的維修及管理費開支,由於各種 費用上漲,房屋委員會過去幾年來的赤字目見增加,一九 七二至七三年度,赤字爲三千四百五十二萬元;一九七三 至七四年度增至八千八百七十萬元,今年度不敷之數,預 料更達一億五千五百萬元之重。

此次加租祗限前政府廉租屋及前新區樓宇,且每方呎

祇加租港幣五分,由十二月一日起實行,該會早已分函住 戶通知各加租數目。此等住戶目前所繳租金由十三元五角 至一百一十九元不等。

凡新近遷入而按房屋委員會七四年五月批准校高租值 繳租的住戶,不受此次加租影响,因爲此等樓宇,實際已 加了粗,故不受影响。

按新租金計算,住戶須多繳的租金,由每月四元至十 八元不等,有少數住戶其單位特大,故加租數日畧多,但 亦不超過廿六元。

原日政府廉租屋邨及新區樓宇,除第一及第二期單位

(第七篇)

會於一九六五年稍爲加租約四元之外,其餘從未加租。房 屋司黎保德說,房屋委員會在决定加租之前,會審慎考慮 每年經費的龐大赤字及其對十年建屋計劃的影响,此外對 住戶的境况及目前本港經濟狀況,亦曾詳爲考慮。而委員 會决定祇作小額加租,就是覺得有些住戶,他們的實際薪 金可能較前減少,不過,亦認爲這樣小額加租,住戶尚不 致會有困難,何况新租和私人樓宇租金比較,仍然低廉許

當局加租彌補赤字

黎保德說,此次加租數額是這樣小,决不會產生通貨 膨脹作用,消費物價指數因此而上升的比率,也衹不過于 分之三。而加租所得,可使房屋委員會的財政稍見健全。 不過即使加租之後,該會七四年不敷的數目,仍會逾一億 二千萬元,但倘若租金維持不變,則不敷之數目,至七十 年代末期,每年會高達二億二千萬元。

房屋委員會絕無薏使屬下樓宇租金,上升至私人樓宇 的水平,但倘任令赤字年年累升,而不要求住戶負担一小 部份。實不公平,未加租前,房屋委員會不敷之數,是由 並無享有低廉租値的納稅人及部份經常調整其租金的公營 樓宇住戶所自担。

房屋委員會有任推行十年建屋計劃,興建更多樓宇 ,以安置另外一百五十萬居民。如果任命赤字繼續上升, 結果不但使此計劃的實現拖延,而對其他重大計劃如敎育 及社會福利等工作的實施,亦有極大影响。

四十二房屋邨加租

這次加租將包括四十二個房屋邨,居民約達一百餘萬 人。該批房屋邨中,有十七個之前身爲政府廉租屋的甲類 房屋邨,以及二五個之前身爲徙置區的乙類房屋邨。

除第一及第二型大厦於一九六五年畧爲加租四元之外 ,該兩類房租邨則從未加租,目前的租金每月由面積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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