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75 — Page 453

華僑年鑑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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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例如窗戶、天面、外牆译水、“批盪」破裂、地板鬆 脫、水喉不便等,均可通知地產商轉告承建商修理妥當,

如承建商不負貴,則地產商有權請別家承建商修好,而從 所謂「保養担保金」扣除所需的費用。

父母、祖父母,申請人或配偶的未婚兄弟姊妹和倚靠出 請人生活的親屬。

申請入居公共房屋

已超過二十八萬戶

香港屋租飛漲,雖然目前樓價已跌了百分之二十五,但樓租跌得少,住宅新樓可根據加租新例,加租最多不得超過 百分之一。在本港居民感到住屋問題越來越嚴重的時候,不少人寄望入住公共樓宇。

申請住戶人數眾多

根據近期調查所得,申請公共樓宇的居民已達廿八萬 多戶了。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數字,這個數字反映了本港住 屋問題嚴重,不少市民希望入住公共樓宇,稍爲減輕負担

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最近申請之住戶,按先後號碼 入住爲序,估計最近五年內無機會入住,但一般居民都抱 着一綫希望,申請到一個號碼,希望幾年之後有機會入住

本港地少人多,房屋供應在多年來均無法追上人口的 增加。政府除鼓勵地產商人投資興建更多樓宇,以及極力 支持各建屋團體推行建屋計劃外,並自行積極興建公共房 屋,目前全港約有四成人口居於港府和政府資助的非牟利 團體所興建的屋宇,而且近期所建的房屋,設計和設備正 日漸改長,舊型的也逐步進行改建或重建,以適應居民已 益提高的生活水準。同時政府又正在推行一個新的龐大十 年建屋計劃,興建可以容納一百五十萬人的公共房屋,以 期使居住環境不符理想之居民都得安居之所。

申請人應具的條件

房屋署屬下的申請組,是唯一負責辦理市民申請公共

§ 看近年馁 第二十八四

房屋的政府機關,其辦事處設於九龍尖沙咀中間道十號。 房屋署爲了使居民提出的申請書獲得迅速處理,設有 公共房屋申請登記冊,以便依照先後次序選擇合適的申請 人遷入日後建成的樓宇,及填補現時公共房屋邨因住客遷 離而騰出來的居住單位,登記冊沒有規定截止日期,故任 何人都可以隨時申請,不受時間上的限制,不過,由於登 記的申請人爲數太多,現在才申請的,在短期內將不會獲 得配風的機會。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可獲得考慮,不符合的 申講也沒有用。

一、申請人年齡在廿一歲以上。

二、申請人全家人數最少三名,如人數得三名,其 中兩人必須是夫婦,而且只可申請五人或較少的居住單位

三、申請人和家屬必須是香港居民。

四、全家每月總收入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該限額根 據全家人數而定;不超過六人的家庭入息限額是一千四百 元;七人的家庭,限額是一千五百五十元;八人的家庭, 限額是一千七百元;九人的家庭,限額是一千八百五十六 元;十人以上的家庭,限額是二千元。

至於編配居住單位的類別,則視乎申請人全家人數及 收入而定,可作爲家庭成員計算的是申請人的配偶、子女

居住須知

申請人要辦的手續

符合上述各項基本條件的申請人,紙需將申請表格墀 安後,連同本人时代正面照片一張,寄往香港九龍郵政信 箱九一九二號房屋署收,申請表格和說明書,可以向各區 市政局議員辦事處、民政司署各區辦事處、房屋署組 及各邨辦事處,或致函九龍城郵政局信箱九一九二號索取 。每一家庭紙可以與寄申請表格一份,而家庭貝的名字 亦不可以列入另一家庭的申請書內,重覆的申請書一律 作廢,房屋署如發現申請人有虛報或訛騙情形,申請書郎 予取消。倘以虛報或訛騙手段的而獲配公共房屋的,該居 住單位亦予收回。

房屋署收到申請書後,會用郵政寄出印有申請人登記 號碼的藍色咭片,由於申請人爲數甚多,該咭片可能要相 當時日才能寄出,在這期間,申請人投寄的信件,房屋署 碍難一一作答。

房屋署審核申請書的次序,是根據登記先後,並視乎 申請人選擇的地區有沒有適合該家庭人數的單位而定,任 何申請人都沒有優先權,同一時期內申請同一地區,號碼 在後的申請書不可能超越號碼在前的而獲得優先考慮。同 時房屋署祇在確定申請人完全符合各項申請條件時;才會 考慮編配居住單位。

填報有變要辦手續

申請遷居時,應立即用書面通知房屋署,否則該署職 員按址到訪,發覺申請人遷移不報,申請書梗予取消,又 申請人家庭成員若有增減,如子女出生或家人遷離等,亦 須以書面通知房屋署,但毋須重新填寫申請表格。家庭人 數增減,對編配房屋大小極有關係,故申請人有可能因爲 未有報告人口變更情况,而失去配屋的機會,投寄房屋署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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