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元至一百三十五元

1974

近年任 第二十七田

居住須知

(第七篇)

區由一九七一年以來,在兩年半的期間內,經過五次調整 後,調整的幅度由一百幾十元增加到現在的四百五十元。

例如荃灣區由一九七一年迄今的調整補價率,增加幅

度如下:

工業用地 四十五元

非工業用地

一九七一年七月一日 一九七二年一月一日 一九七二年七月一日 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 一九七三年八月一日 以上表該區工業用地,由每平方呎四十五元加到九 十八元,增加了倍多,非工業用地由六十元加到四百五十 元,增加了六點五倍。

六十元 六十元 六十五元 九十八元

元朗區的工業用地,則由二十元加到三十元;非工業 用地由三十二元至五十二元加到一百五十五元至二百五十 五元,增加五倍多。大埔區的工業用地由十八元增至三十 元,非工業用地由二十七元至四十五元增到九十二元至一 百五十元。西貢工業用地由十五元增至三十元,非工業用 地由二十四元增至一百零五元,加幅都是成倍或數倍。

換地補價逐步上漲

新界換地補價,始於一九六〇年。但關於這個問題, 要追溯到一九五四年。當時,當局計劃發展荃灣,大量徵 收私人土地,制定了一套「換地政策」。一九五四年至一 九五六年間規定三呎農地換一呎屋地,免補地價,一九五 七年至一九五九年間,則提高了換地比率,改爲五呎農地 才能換得一呎屋地,仍可免補地價。可是到了一九六〇年 ,又改爲五呎農地換二呎溼地,以這個時候開始,換地的 人要向當局另行補價,以此當局對新界各區的換地補價, 每半年進行一次檢討,並加以調整,而每次調整的補價率 一如幾何級數,一次比一次遞增,與此同時,新界地價

六十元至二百元

一百三十五元至二百二十元

(無具體數字)

三百零四元至四百五十元

也逐步上漲,尤其是非工業用地漲幅最大。

所謂換地,要從新界的農地及屋地談起。當局在新界 擴展市鎮的時候,常常將許多地方劃入“城市發展藍 之内。所有在『藍圖」内的農地、舊鄉村屋地,都被當局 收回,但業主可以用換地的方式或其他形式與當局交換土 地。新界鄉民都認爲還種辦法是不公平的,而且促成新界 地價昂貴。比方說,業主在藍圖內有五千呎土地,只能向 當局換囘二千呎還地,而且還要向當局補地價後,才能建 築大厦。

一六

收地補償五毫至一元

*

在荃灣,當局正在收回海壩村地,傳說,那裏的舊屋 地,每平方呎現時值四十元,假設某建築商要在此建樓 就得按照五比二的辦法,先購一幅「乙種公園」的土地 然後同當局交換,再補地價,照新的補價率,如以每平方 呎四十元計算,要先付購地價二十萬元,將該幅土地同當 局交換同二千呎土地卽每平方呎約爲一百元。目前新的補 價率每呎是四百五十元,即是一百元再加上四百五十元, 等於要用五百五十元才能買到海壩村的一平方呎土地,也 就是說,該建築商要花一百一十萬元才能得到那二千平方 呎的土地。因爲,換地補價是人爲地刺激新界地價漲風的 方法之一。

另一方面,當局收回土地對業主的補償,十幾年前是 每平方呎五角至一元,十幾年後的今天,也還是五角至一 元。新界村民對此補償價,一直表示不滿意,不斷提出要 求當局重新訂定補償率。

當局避免發生混亂

廉租徙厦改稱爲邨

爲避免發生混亂起見,所有香港政府租屋邨及新區均單獨以其本身名稱爲名,以配合新房屋委員會的政 策 取消租屋與新區在名稱上的區別。

一九七三年七月開始,所有香港政府廉租屋邨,及各 徙置新區,爲避免發生混亂起見,凡有同名稱者,則改稱 爲「上」及「下」,作為識別。原日屋宇建設委員會 贏下的十個新邸名稱,則仍稱爲邨,保留不變。全部公共 屋宇的新舊名稱比對如下:

(舊名)

青山新區

柴灣新區

(新名)

青山榔

柴灣邨

長沙灣港府廉租屋邨 彩虹邨

長沙灣郏

彩虹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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