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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入境手續摘要
爲便利一般商旅參考起,茲將將有關香港最新入境手續領取回港證辦法,及其他 各地領證入境及簽證手續,摘要分錄如下:
根據一九五七年八月十五日本港施行入境法例規定:凡持有香港或澳門身份證者 倘該身份證由發證之日期起計不足六個月者,香港移民局將不承認爲港、兩地 的眞實居民,不得進入本港。凡本港居民欲往中國大陸府欲重返本港者,必須事前領得 香港移民局人民入境事務處發出之個港證,否則將不能再返港。又由一九五八年四月 二十五日起,本港居民往澳門而重返本港者,亦需持有巨港證,否則亦不得進大家港
人民入境新法案修正通過
曾經在港連續居留七年的華人,有權在港居留及有權隨時由外地回港。上列爲一 九七一年人民入境法案所列「華籍居民」之一項,該法案於一九七一年針注下三星在 立法局已獲修正通過。有關提出及通過的修正案,所稱「華籍居民」,係指全部或 部份有中國人血統,而且會在任何時間,通常居港已連續七年之久者,所謂「通常 留」本港的時間,包括偶然短期離港旅行的時間在內,但不包括在港服刑期間、或非 法在港居留的時間。
依照修訂法案,一華籍居民」依法有揖隨時進入香港及居留,而且祇有三種情形 卜始會被令出境。〔一〕有嚴重罪案被法庭建議驅逐出境;(二)被法庭建議解出 境; ( !") 或危害本港内部安全等,始上港督會同行政局遞解企下出境。
這些修訂案,除關於身份分賴者外,其他的是關於移民事務行政及管制措施的。 經過修訂之後,受法案所管轄的人是分爲:〔一〕 香港人,(二)華籍居民,(: ) 居住本港的英國人,(四)英國人, ( 五) 外僑, (六) 在香港出生及並非為英 啊本上或殖民地人士的英籍人等類。
「香港人」是指在香港出生或歸化人士及其女兒,他們可隨意進出香港,且不受 遞解出境。
「在香港居住的英國人」一類,則指通常在香港已居住去年的英國人,他們亦像 「香港人」一樣權利,但如果爲了内部安全理由,港幣會同行政局亦有權將之驅逐 爐的情形,與「華籍居民」完全相同。
至於第五及第六兩類人士入境及居留,均受管制。
回港證新收費率
本港移民局所簽發之旅行證件有回港證,護照及身份證明 行證件有回港證,護照及身份證明書,該局再處理之旅
102 看近年馁 第二十五回
台
行證件,其有效期限及新收費率,於一九七八年八月十四日宜佈,並於即日開始執行
來往香港與澳門及中國大陸所使用之不限次數回港證,收費由九元改爲十元,但 有效期間則由三年延長至五年。
期滿轉換新證之收費亦改爲十元,有效期限五年。原有之收費爲八元,有效期限 則僅爲三年。
使用一次之间港證,收費由一元增爲二元,惟有效期間則由三個月延長至六個月
香港出生而有出生證書之英籍人,以及經已歸化之英籍人,皆可領取英國護照, 但英國護照之有效期限及收費率亦已修改。
超過十六歲之人,將來可領取十年期之護照。只有十六歲以下者始仍舊發給五 年期護照,期滿可再申請延長五年。
十年期護照之收費將爲六十元,五年期護照之收費爲四十元。將五年期之護照轉 換新五年期護照之收費,將爲二十元。
對於批註文件,例如在護照上增加名字及延長入境簽證期間等,現在新增手續費
不限次數之身份證明書(CERTIFICATE OF IDENTITY )之收費,由 '十五元 爲中心,惟有效期間亦由三年延長至五年。
身份證明書新收費
與口港證一樣,身份證明書期滿轉換新證之有效期間,亦由三年延長爲五年,惟 收費沒有變更,仍舊爲二十
化英籍及註冊之費用。
商旅指導 香港出入境手續摘要
使用一次之身份證明書之收費,由十二元增爲十五元。
若干其他有關入境文件之收費亦有改變,其中包括根據英國國籍法所收取之歸
一名外國人士歸化英籍之收費,由四百元增為六百元。
人民入境事務處各分處
人民入境事務處現時共有六個分處,分別設在下列地點辦公: 尖沙咀分處:九龍金巴利道六十七號二樓,電話六八〇一二四。 上水分處:新界上水石湖墟新發街四十四號地下。
([水火車站附近)電話:〇〇八。
中區回港證辦事處:中區新興地林士街,電話:H四五六〇六在。 (此辦事處風辦理發給財港證以便本港居民來往中國大陸及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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