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所有人及佔用人,所謂公共地方,通常包括外牆、天台 、升降機、水泵、走廊及公共燈光設備等。此外該法團又 負責該大厦各部份公共地方之保養、修葺及清潔等事宜, 並可儷請員工或商行辦理這些工作。

法人團體可繼續委出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管理工作 ,亦可委任管理人來替管理委員會,並負起一切管理之職 務。

管理大厦,非財不行,而一切費用,應由全體業王公 平地平均分担,自是合理的事,因此法案規定,管理委員 會可訂定各業主應繳之費用若干。每訂定一次,有效十二 個月,在這期間內,管理委員會不得將這項費用增加,但 如因邈照法庭命令或港府機關之通知書所規定之事項而體 籌足欸項以應所需費用者,則屬例外。每名業主所應繳交 的費用,均作爲他向該法人團體所應清償的債務論,如業 主不繳交,委員會可向法庭起訴追問,如業主不在其樓宇 居住,且於到期繳交之日起,一個月內仍未清付其所繳交 的費用,則其樓宇的住客須負責繳交,事後可從和金内拍

明各業主及受抵押入之姓名及地址,該登记册係只供此等 業主與受抵押人查閱者。

法人團體得按照公司案件及視作未注册公司論而予以

經過十數年的努力

解散,如法人團體作此項解散時,各業主必須按照其各該 所佔份數科欸資助該法人團體,務使其資產足以支付其所 負担之全部債務。

完成廉租屋十八邨

租屋經過了十多年來的建設,完成了十八個廉租屋邨。年紀最老的北角邨,在一九五八年一月落成, 最小的西環邨,僅可客三千八百四十九人;最大的華富邨,可容五萬三千七百四十人;月租最賺的三十五元 最貴的也不過二百五十元。

屋宇會九個邨

屋宇建設委員會屬下有九個廉租屋邨:

二百〇八人。

(九)坪石邨,有四、五九六個單位,可容二萬九千

此外已列入計劃者有愛民邨,完成後將有六、〇六三 個單位,可容四萬一千五百七十七人。

(一)荃灣福來邨,有三、一一五個單位,可容一萬 八千六百〇九人。

福來邨於一九六七年一月建成,耗資二千四百廿五萬

管理委員會有權進入及視察該座大廈之各層樓宇,以 便進行大廈公共產業之保養等事宜,及其他有關全體業 共同利益之事項

該邨有五人居住單位一、

管委會的規定

管理委員會必須設置適當的帳薄,一切收支妥爲記帳 及製備年結,此外,該等帳薄應在任何合理時間内,均可 供各業主及受抵押人查閱,如接獲業生或受抵押人之書面 講求時,管理委員會須將該法人團體所投保之任何保險單 及最近繳交保險費之收據,提出以供查閱,管理委員會之 委員或法人團體之僱員,如有貪污行爲者,則屬違法,就 某等事項作虛偽陳述或提供失實資料之人士,亦均有被處 薪之虞,管理委員會秘書,必須設置一項登記冊,册内載

1972

02 看夭年馁 第二十五回

(二)蘇屋邨,有五、三一八個單位,可容三萬三千 三百四十五人。

(一)彩虹邨,有七、四八五個單位,可容四萬二下 八百六十三人。

(四)馬頭圍邨,有二、〇七五個單位,可容一萬 干七百七十人。

(五)和樂邨,有一、九四八個單位,可容一萬一千 七百三十二人。

(六)北角邨,有一、九五五個單位,可容一萬二千 二百六十四人。

(七) 西環邨,有六三八個單位,可容三千八百四十 九人。

(八) 華富邨,有七、七八八個單位,可容五萬三千 七百四十人。

居住須知

六千元。

五九八個,租金每月爲五十 九至七十九元。七人居住單位一、五一七個,租金每月爲 七十四至九十七元

蘇屋邨於一九六三年四月完成,耗資五千一百九十四 萬二千元。

該邨有四人居住單位二二四個,月租五十三至七十三 元;五人單位一、一六六個,月租六十三至一百一十二元 ;六人單位一、九五八個,月租六十六至一百三十二元; 七人單位九九六個,月租一百〇八元至一百三十元;八人 單位九三七個,月租一百廿七元;九人單位二個,月租一 百廿八元;十一人單位三十五個,月租一百〇七元至一百 九十三元。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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