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看透年饪 第十六
管制加租的開始
居住須知
樓宇不再租予住客。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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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囘年鑑所載租務
法例索引
根據管制辦法冫業主如果在過去兩年內沒有增加過租 香港有關當局在一九六二年四月間對於租約有關的法 金,他可以和住客取得協議,將租金增加,但業主增加的 律作了一次很重要的修改,這條例就是叫做「租務 (通知」租額,亦不得超過原有租金百份之十,而且還要在事前必 停止租賃)條例,在一九六二年四月十四日已經開始生效需要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經批准後,才算生效,因 了,目的是規定業主發出的停止租賃通知必須過了六個月爲如果業主取不到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的准許,萬一將來 之後才能生效,不過,纜條例並不是本港所有樓宇都適用住客欠租,業主便無權向住客追討欠租了。假如業主和住
香港年鑑每回皆有一年來的香港法令規章登載,甚爲 ,其中有些租約是不適用的,故此業主對違反租約的住客客對於租金的增加額不同意時,業主可以用加粗通知書的
詳盡,其中有關租務的法例,値得居住的人參攷,特爲造 採取行動的權利,也不會因爲這條例而受到影响,雖是如方法,預先通知住客,同時並將通知書的副本一份寄交給 一索引,俾讀者於需要時細爲翻閱。茲將索引錄下: 此,但這條例最大的目的是要使大多數住客的租約得到六 物業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業主所提出要求加的租金如屬 淪陷時期地產買賣交易條例:第11回下卷B一 個月的保障,故在這一段時間內,如果業主不取得住客的」合理,署長是會批准的
B三頁 房屋搆稅(修正)條例 同意,是不能隨意將租金高的?所以,在這新條例施
·第八回中卷四三—————四六頁 差餉(本港分部】規則 行之後,所有在一九六二年十月十四日前由業主發出的停
·第八回中卷四六頁 止租賃通知書,都不能生效,但當局現决定再將這個限期
地產買賣(淪陷時期)修正條例· 緊急(新界徙置區)修正規則 作一個短時期的延長,直至一九六三年六月卅日,展期的 在香港方面的石屋有五處,根據當局的統計的人數:
條例 業主與租戶(修正草案) 目的是要在管制加租的法案生效之前,使住客能獲得保障 柴灣一二、八五三人;富斗 一、四一一人;掃桿埔二、 。換句話說,業主在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卅一日前所發出的四八二人;摩星嶺一、八四九人。在九龍半島的石屋,牛」修正業主與租戶條例 業主與租戶(修正條例 停止租貨通知 入到一九六三年六月底離仍不能生效,但頭角七、七三〇人;竹園一〇、四二五人;東頭村三、三戰時租值救濟條例: 到了一九六三年六月底之後,住客繳納的租金將由新法例| 四四人;石山五一九人;何文田京士柏二六、五〇二人; 附錄修正房屋條例......第二回下卷B一面——B四三頁 加以管制。
大坑西一、五〇九人;荔枝角一、五六三三人;大窩坪五、 因實施租務(通知停止租賃)條例而獲得保障的樓宇 〇五二人;大窩口三、八〇人;水牛嶺九九七人,合共 1其中包括大部是商用樓宇,但在擬訂中的租金管制辦法 七九、六五六人比藏少九四〇人。
徙置區的人口數目
業主與租戶條例(修正)
·第十回(丙)二三百
·第十回(丙)八頁
·第十回(丙)四二頁
·第十回(丙)四六頁
第二回下卷B四〇頁
·第二回下卷B四一直
...第三中卷二三頁
·第五回中卷三九—————三〇頁 業主與租戶(修正)條例 房屋賃權(延長效期)條例
-四二頁 第六回中卷四一 只適用一部份住宅樓宇,有一部份是不適用的,其中包括 多層的徙置大樓在香港的只有柴灣,現有人數二〇、 業主與租戶(修正)條例 第七回中卷五四 六二頁 業主的僱員住宅樓宇,以及業主與住客條例和在一九五二三八八人;九龍方面的石硤尾六三、〇二七人;李鄭屋四 住屋條例
·第八回中卷四一——四三頁 年租務 ( 長期 ) 條例所已適用的住宅樓宇,此外還政府發」八、九七二人;大坑東三九、二八八人;紅磡九、八二八 業主與租戶 ( 修正 ) 條例 ·第九回(丙)二-三頁 出給的租約,租約期限超過三年,但如不遵照租約時,才」人;老虎岩一〇、fl〇八人;黄大仙六八、八〇七人;佐 房屋建築條例
·第十回(丙)五一頁 能在租約未滿期之前停止租賃的樓宇以及爲長租特定的目 在一九、一三八人;官塘五三、〇八五人;東頭村二〇 、
( 修正 ) 條例 業主與租戶
第十一屆(第三篇)六頁 的,而短期租賃的樓宇,當局實用這個租金管制辦法的五〇〇人;大窩口二〇、〇三三人,總人數緻四五二、九 居住土庫領証辦法...第十一回(第三篇)五五——五六頁 的,是使住客的租約期限獲得保障,而且還訂定業主所能三〇人,比前增多七三、〇四C人。
住屋(修正)條例法案: ...十三回(第三篇) 十一頁 增加的租金額,防止業主利用迫遷方法來强迫住客增加
一九五九年業主與租戶條例(第一號附表修正)規程: 租金。根據目前的觀察,業主如果想加租,就是等到一九
十三回(第三篇)十一頁 六三年七月一日才可實行,但還要在發出通知書之後三個
一九五九年清尘(修正) 細則···十三圓(第三篇)十二頁 月才能實行加租,住客經過業主加租之後,在兩年内, 現徙愛當局冫决定將八層大厦改建爲十六,在官塘 地產買賣(淪陷時期)管轄權條例...十三回(第三篇)四二頁 主是不能再加租金的,但如果業主在一九六五年七月一日 徙置區將會首先出現這種新型的徙置大廈,如成續良好, 建築(修正)條例
十五回(第三篇)二四頁 之前不住客的租金,住客的租約期限是可以獲得保障的則以後各徙置區均依樣興建。同時,當局對於徙置區的名 一九六一年建築(管理)修正規則十五屆(第三篇)二五頁 ( 適用於新界)修正規則...... 一九六一年建築法
·十五回(第三篇)六百
加强徙置計劃
;不過,當七月一日之後,租金管制辦法即不再適用於稱,認爲不大好聽,决定更易名稱,經各方建,决定 撲宇,屆時業主可與住客自由商訂租金的款額,也可收回一用「新區」之名,以代替「我」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