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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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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住客參攷資料
近幾年來,香港對於住的問題,經已有很大的改善,最顯著的就是住新樓的日多,住舊樓的 便會逐漸減少。但住新樓最傷腦筋的,就是租金無限制地增加,不過,港府當局現已準備就 例管制,這樣,新樓住客就可以暫時「安居」,其次,對於舊樓住客也是一個好消息,當局 已在一九六二年經通過「一九六二年拆卸樓宇 (地盆再發展)法案」,並撤同舊的法案,目 的是保障危樓住客利益,使遷出後仍有補償。
香港住所分佈情况
但如果將數字列舉出來,便可証明所說不虛了。由於近年來舊樓 愈拆愈多,新樓當然就愈多,結果能住在舊樓享受平租的人 就會一天比一天少,住新樓交貴租便多起來了。從港府所徽收的 差餉數字,在戰後初期,即一九四六年至四七年度,所收得的差 鏑不過只六百八十二萬六千六百四十餘元7以百分率來伸算租值 全港一年租金約合四千零八千五百卅四萬五千四百九十餘元, 但到了一九五九至六〇年度,差餉收入就增加到八千五百卅四萬 租金所值達五億二百多萬元,假定那時香港人口是以三百萬人
根據戶口統計調查所得,香港居民的住所,分作永久性及非 永久性房屋,永久性房屋居民共二百卅九萬五千三百餘人,其中 有十三萬人是住在不合標準的地窖内, 包括住在閣仔樓梯走廊及 其他非住宅地方,再加上有些是居住在天台,木屋,廢艇及小販 攤梧以及其他類似的非住宅地方者, 共有七十二萬六千五百餘人一 ,各區有異同的分佈情形,例如百份之七七·三地窖居民住在香 港島,只北角一區,佔全港總數五分一,但百份之四五九天合計,則每人要負担租金一百六十七元,這個數字在當時以爲算是 「木屋居民住在九龍,油蔴地佔全港總數五分一,『一樓一主」的】最高的了,但到了一九六〇至六一年度?差餉已達一億零七十萬 住宅冫 半數以上係在香港島方面。本港六十八萬七千二百零九個 仲值租金竟逹六億之巨,以人口平均計算,每人竟要付出租金 住戶中,自住宅者佔十五萬三千八百零五戶,在新界百份之六二百元,則現在雖未有正式統計,不過,决不會減少,一定是增 十住戶住自齧之房屋。 自樓宇而住全層共一萬七千七百三十」無疑。每一個居民平均每年要負搵二百元的租金,實際上是相 多戶,分租與人同住者共一萬四千四百七十多戶, 此三萬二千多 當辛苦的,但這不過是一個平均數字,在實際的去計算之下, 有自置物業的戶主,其家庭人數共十六萬五千人。平均住戶人口 在三百萬人口當中,居住木屋和徙置區的佔了去幾十萬人,水上 爲四‧三七人,此數仍未能確知冫因四口至五口之家, 佔土地房 居民和新界居民又佔了數十萬人,還有些是在宿舍和廉租新邨居 屋百份之二十五,四,以人口而論,五口以下的家庭共一百卅四住的,再加上一些人因特殊條件而住租金較平的房屋外,一般收 萬九千六百一十七人,七口或以上之家庭,共一百一十五萬四千】 入較微而又沒有足够條件住瞭價屋的,他們所付的租金當然是超 九百餘人,故中等家庭之人口應爲六人, 此等人數之家庭,共有過二百元以上了
四十一萬一千七百九十多人。但水上人家共有八萬多人,其家庭 人數最少爲六人,中等者八人,最多者十餘人,甚至十四人以上。
每人全年要交租二百元
在目前來說,本港居民對租金的負, 可謂達到驚人的程度 稍爲瞭解社會實情的人,都知道幾乎有半數居民,是以其收入 百份之五十,作爲租金的支出,或以爲這是一種於跨張的說法, 第十六回 居住須知
新舊樓的比對
近十年來,本港的建築業非常發達,拆建新的現象,幾乎 要把整個香港轉變過來,因此有樓收租的,大不乏人,反過來說
·租屋住的人亦爲不鮮,這樣,業主與住客之間,因爲「租」的 關係,就會發生許多問題了,所以政府也要一個租務法庭來處 理這些事。一切與租務有關的法律,我們通稱之爲租務法例,還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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