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香港年鑑 第十月
末端加入下次一段———除所投票予以擱置容後處理者以外。 第十五條。規則第四十九條(丁)項之後加入下文一段——(戊)殘廢不全者。 第十六條。原規則第五十四條(一)項(甲)(二)末端「及」字除。並加 入「(四)所投選票,及(五)未有選名之部份選票」字樣。
第十七條。規則第五十六條,關於選票之處理,吳易新條文(碧)。 第十八條。原規則第六十九條(一)項一計助理員」之後加入『及所有其他人 盈」字樣。
第十九條。規則附日表格之修正(從畧)。
(轉載香港政府公報中文譯本)
一九五六年牛奶塲規則
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政務會書記官佈告,總督在政務會執行第一三九章公共 衛生(鳥獸)條例第三條所授權制立下開規則。
第一條。本規則定名一九五六年牛奶塲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除內交有相反意義規定者外,所稱
牛奶商包括對牛奶貿易而蓄養牛或水牛之人,及牛奶塲場主,牛奶 而由法國或公司所有者,則包括各該牛奶場之司理人與實際上管理該傷之其他人等在
K
都病在内
「病疫」指傳染或毒性病疫,對於性,則包括可使牛奶遭受毒害之乳 「糧食官」署長,據衛生處長建議爲實施本規則所規定所委任之
「衛生官」包括關衛生處長,總督委任為衛生官之醫官冫獸醫官及執行 獸際官職務之人員在內。
「領照人」常經營牛奶商業 【本規則規 定領有執照之人。 第三條。(一)無論何人如未向署長領 有效 照及遵照執照辦理,不得經營牛 扔商業務,(二)上項執照須附斯領照人相片一幀,(三)上項執照有效期,出署長 (11) 酌定不超過一年期,並須遵照署長附載執照上訂定之條件辦理。
第四條。無論何人對於本人住址,出售牛奶地點,出產牛奶地點7生籛地點 當辦法 如未向署授提供滿意報告
法規特輯
體營業執照,
(丙)三六
第五條。衛生官或糧食官得進入及檢查領照所有房屋塲所,不論該處是否爲牛奶 塲,以便查察是否遵行本規則辦理
第六條。領照人在獲取或出售牛奶時禎攤備執照,並於衛生官或糧食官提出要求 時7 須即檢驗之,
第七條。除本規則規定所發執照開列之地點外,任何地方不得用作牛奶場。 第八條。(一)用作牛奶之樓宇須於每年一月份向署長登記,如係開業登記7
於開業之日或以前爲之,(二)申請登記須填具由署長供給之格式表爲之;(三)登 記費每年一百二十元,但在七月一日以後之開業登記,費六十元。 第九條。牛奶場須有-
足光線與空氣流通,以長滿意爲準。
第十條。牛奶塲西———(甲)地板須用六寸以上石灰混凝土或三寸以上英坭濕凝 土鋪砌之,此項混凝土以英坭一份,沙三份及通過一寸圓環碎石子五份合成之,(乙 ▲地板面乳用厚宇寸以上土瀝青或英坭灰漿7或由署長核定質料與厚度之其他物料鋪 砌平滑及不透水,(丙)半地點之地板,須高出地平面八寸以上,並須至少 一比六十之斜坡,(丁)養牛隻所在地之地板,須有獨立排列式之直接交通冫式樣 依署長指示構造之,附設有蓋英坭坑。
第十一條。依第十條規定所設地抗,每日將坑內物清除之。
第十二條。所有水,瓷盆或尿盆不得在牛奶塲裝叢或與牛奶塲直接通 第十三條。所有樓宇或樓宇一部地方,如未經署長核准係遵照本規則之規定者, 不得用作牛奶場。
第十四條。牛奶場內部牆壁與場內房屋之天花板(除由署長特許豁免老外) 7 年一月及七月份須掃灰水。
第十五條。(一)牛奶塲須時當及必要時常常加以掃除,俾保証塲内清潔,以得 衛生官或糧食官減意爲準,(二)牛奶塲遇署長需要時加以排除及灰水,(三)牛 奶塲地板必須每日至少一次全部清潔並將一切 物清除,(四)儲足清潔用水,俾供 牛奶塲或有關牛奶塲依本條規定之所需。
第十六條。牛奶場用作厨房或睡房舍内不得儲存牛奶。
第十七條。(一)牛奶形科 奶之容器用具,須照習卡梭定材料與式樣爲之 (二)牛奶塲用以載奶之容器或用具,在應用後,須全部用蒸氣或開水洗滌,須 保持清潔,(三)-牛奶除在下列情形之外,不得為之——(甲)擠奶時須將擠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