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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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費表。
官立醫院私家房徵費表
一九五五年八月一日醫務衛生 薈佈告官立醫院及解
甲、瑪麗醫院冫九龍醫院及神經病院
上開各官立醫院對私家房病人徵收下列費用。醫務衛生 監督有全權決定豁免三等 病人膳食費,豁免或減除二及三
項規定應徵之全部或一部額外費。
一、每日膳食費 一等 等
三等
廿一元 十五元
西餐六元上等唐 餐三元唐餐或印 窺餐一元五角。
二、診治費—」(甲)由政府醫官診治者,照膳食費徵 收三分之一。(乙)由主診醫官建議並經病人同意,或徇據 病人或其親屬要求,另聘政府醫事顧問或專科醫官診治者, 每日微收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診治費,(丙)由於緊急意外 事件送院病人,除由病人特別要求治理醫師以外某一政府醫 惠顧問,專科醫官或政府醫官診治者外,不收(乙)項規定 之特別診治費。附註:上列收費,適用於一等病人。二等病 人折半收費。三等病人只收膳食費。
三、額外費......
(子)外科手術——(一)繁者按照施術方式每次由 二百五十元至一千五百元。(二)輕小者,數石滑及用麻醉 藥檢驗每次由五十元至二百元。門診病人照此收費。(三) 如施用麻醉藥,按照手術費加微百分之二十。上述費用,不 在甲第二項診冷費之內。
(五)產科由私家醫生接生者,收費一百元,作爲使用 工作室及看護費用。
(寅)產科由政府醫官生者,收費四百元,以代替上 述甲第二項(甲>欸之診治費。
醫療摘要
醫院徵費
元。
(卯 ) 產科由主理官建議而經病人同意,或徇據病人或 其親屬要求,另聘政府醫事顧問或專科醫官換生者,除(寅 ♪項費用外,加收四百元。
(辰)產科由私家醫師主理而要聘用政府醫官或用麻 醉藥者,收費一百五十元。
(已)留院門診病人而聘任政府醫事顧問專科醫官 或政府醫官診治者,按照病狀診治,收費五十元至一百元 以後每次照原定折半收費。
(午)電動檢捻脉搏,收費五十元。索取圖表,每份十
(未) 細胞消化作用率研究,收費二十五元(上述(已 )及(午)項如要診斷病人進軍 情况,則減半收費。
(申)神經病人需要特別方式診治由神經病專科醫師指 定留醫或門診者,收費如次——(一)島精震治療一千元。 (二)島梅狨量治療一百元。(三)連續施用麻醉劑五百元 。(四)電震治療廿五元。(五)麻醉電療廿五元。(六) 心理治療廿五元。(七)治白血球手術費五百元。(八)診 治費首次五十元,續後每次廿五元。
(酉)放射(X光)檢驗及物理治療,依上述(辰)及 (已)項所定收費。
(成)政府實驗室分析檢驗輕病理與細菌檢驗及牛痘苗 依一九五五年八月五日政府公佈第八六一及八六二號所定 收費。
附註:上列收費?適用於一等病人。二病人折半收費 。三等病人只收膳食費。
乙、東區產科醫院——一、病人膳食與醫藥治療費每 H 一元五角。附註:本院只設三等,不用加收額外費。三、醫 (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