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鑑 第九泅
醫療摘要
務衛生監督有全權决定豁免三等病人膳食費,並不收額外費。 丙、贊育醫院1
一、私家房病人每日膳食及醫藥治療費如次:一等十元。等六元。三等一元五 角 。
二、私家房病人加收下開分娩額外費——一等五十元。二等廿五元。
三,上述甲第三項(子)及(已)欸所列額外費,照瑪麗醫院同等級折半徵收之
四、放射(X光)檢驗及物理治療,一等病人照上述(辰)及(已)欸折半收費 。二等病人收四分之一。三等病人免費。
五、政府實驗至分析檢驗暨病理與細菌檢驗及牛痘苗,一等病人依八月五日政府 公佈第八六一及八六二號所定折半收費。二等病人收四分之一。三等病人免費。
丁、荔枝角及西營盤醫院——一、三等房病人每日膳食費如次:西餐六元。上等 唐鶯三元。唐餐一元五角。醫務衛生監督有全决定豁免三等病人膳食。二、三等病 人並不收額外費。
戊、放射(宮光)檢驗
一、放射診斷:(甲)第一組(輕小)五十元。(乙)第二組(中型)八十元。 (丙)第三組(繁)一百二十元。(丁)第四組(特別)一百八十元。(戊)第五 組(牙科),局部二十元。全部牙齒一百二十元。<已)第六組,斷定年齡(包括供 給影片)一百五十元。(庚)第七組7解釋醫師所攝照片,身體兩部位五十元。三部 位以上一百元。
一、無線電治療——(甲)超光治 (一部位)首次五十元,嗣後每次十元。 超過一部,每處百次及以後加收十元。(乙)超級鐳銈或銷電療,首次二百元。嗣後 每次一百元(包括診斷費在內)。(丙)中度X光治療,首次六十元。嗣後每次二十 元。 。(丁)深度治療,全部一千五百元。
三、無線電透視——(甲)每名收費二元五角。(乙)到政府肺癆病院或官立醫 院肺癆院留醫病人檢驗,一槪免費。
四、通則——(甲)所有圖片,悉爲政府所有但主治醫師可以申領之。(乙)醫 師申領副本,每件收費十元,但須事先通知,醫務衛生監督有權宜决定拒絕發給副本 之權。(丙)凡因技術上關係或須再檢觀而要複驗者,不收額外費用。(丁)必須複
醫院徵費
(2)1) 艷以定病狀之進展情形者,照百次折半收費。(戊)上述費用,除繁 無線電之透視 費用各級病人均須一體征收者外,應適用於一病人。二等折收半收費。等免費。 病人等級,應由施賑官定之。醫務衛生監督有全糍决定豁免或減除上項費用之全部或 一部份費用。
己、物理治療——單純一項治療,每次十元。多項治療每次二十元。由私家醫師 代請爲病人產前運動者每次二元。醫務衛生監督有全權決定豁免或減除上項費用之全 部段一部份。
庚、門診收費(一)醫務署屬下門診部,診療所及公立醫局,收費一元。( 二)嬰兒福利7瘋冫計會健康肺癆或產前產後各診所,種痘所及由一般診所(已 收門診費一元者)轉到專科診所門診者,不另收費。(三)醫務衛生監督有全權决定 豁免或减除上項全部或一部份費用。
辛、通則——
一、患傳染症病人經衛生官核准在官立醫院留醫者,不收醫樂膳食費。 二、在肺癆,社會健康痲瘋診療所受檢查或治療之病人免費。
三、十二歲以下兒童膳食與醫藥費照各等級收半費,其他費用與成年人同。
四、享受退蔉金人員及其家屬收費與公務員同,如由政府醫官召聘政府醫事顧問 及專家會同診治者不另收費。
五、一二等病房病人取用三等房售餐者,亦照所生房常費徽收之。
六、醫務衛生監督對於病人應負費用之全部或一部份,有准據施脤官之建議收 受其按金。
七、病人預先所繳定位掛號費如在他處生產,不另退回。
八、病人或他人請領適合學不適合工作證書,保險公司需用之證書及解剖報告書 每件收費十元。請再檢驗者,另收一等病入診費五十元,二等病人廿五元。 九、由港口衛生處簽發外地旅行種痘證書者,黄鬱症收費十五元。其他二元。 十、醫務署並不通常供應之藥物,如經監督核准,得予配用7一等及二等房病 人另收額外費。門診病人而由政府醫事顧問,專科醫師及醫官治理者,並適用本峴 之規定。
一九五〇年第一一〇六號,一九五二年第五八九及七一七號,一九五三年第五一 ◎號及一九五五年第六九三號各公佈茲宣告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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