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房屋用地供應

新的政府建屋用地和重建現有公共屋邨,均為公營房屋的土地供應來源。私人房屋的土 地有多個供應來源,包括經賣地計劃售出作私人住宅發展的政府用地、鐵路物業發展項 目、市區重建項目,以及私人發展或重建項目。

商業及工業用地供應

政府推行多項措施,以增加商業/商貿用地的供應。這些措施包括出售新的商業及工業 用地;把核心商業區內的政府物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改作商業用途;於相關工程 完成後在中環海濱提供商用空間;把九龍東轉型為第二個核心商業區;以及在新發展項 目中預留用地作工商業用途,包括明日大嶼願景提出的交椅洲人工島第三個核心商業區 發展計劃。

檢視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

政府現正檢視約40幅有聯用潛力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以提出善用該等用地的建 議,包括發展多用途大樓。

活化工業大廈

二零二零年,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批准了31宗重建工業大廈的申請。在確定增加發 展密度的建議在技術上可行後,城規會已批准把大部分申請的地積比率提高最多兩成。

批地

政府一般會公開出售政府土地,作私人住宅、商業及其他發展用途。政府把有出售潛力 的土地納入該年的賣地計劃,每季公布招標的土地,為市場提供清晰明確的資訊,並可 能會在季度中加推土地,以回應市場變化。

二零二零年,政府以大約388億元,售出十幅住宅用地、一幅工業用地和四幅加油站用 地,總面積約為9.8公頃。這些用地預計會提供約4920個私人住宅單位,以及最多87 321平 方米總樓面面積,作工業或其他經濟用途。

已批租土地的承租人(一般稱為私人土地業權人)如有需要,例如為了按照城市規劃圖則 重新發展有關用地,可向地政總署申請修訂契約或換地。該署會以私人業主身分考慮該 等申請,但即使署方批准申請,也可能會加入條款及條件,包括繳付地價和行政費等。 二零二零年,該署完成68宗契約修訂和換地交易,涉及約391.1公頃土地,地價約為87億 元。這些土地預計會提供5811個私人房屋單位,以及最多120337平方米總樓面面積, 作商業或其他經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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